十幾年的語文教學生涯,當然離不開作文教學,不過我的作文教學實在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也沒有什麼很突出的指導,一般都以學生自己寫為主,(主要寫生活中親身經歷的或親眼見到的,不要胡編亂造)。讓孩子們樂於表達,樂於寫作,我常對孩子們說:「我們的作文寫下來不是為了給別人看的,只是為自己的成長留下一點記憶,等我們稍大一點,拿出它來讀時,會覺得自己那時候多有趣。當然如果有寫得好的,與同學與老師一起分享,那就更好了。
一、抓住讀寫結合點,多寫、多練
在日常教學中,我總是抓住一切可以寫的機會讓學生去寫。學了《狼牙上五壯士》,我讓孩子們寫:你站在狼牙山頂峰,你會說些什麼?想寫生麼?學了《開國大典》這篇課文,我讓學生仿寫我們學校的升旗儀式,學了《圓明園的毀滅》,我讓孩子們寫了讀後感。。。。。。。有則長,無則短。每天選出幾篇較好的,讀給孩子們聽聽,寫作的興趣也就被調動起來了。
二、抓住各種機會滲透寫作方法
首先在平常的上課時間,我會經常給學生滲透一些寫作方法,作者為什麼要選取這個事例來寫,作者在選取的事例中,為什麼有的詳寫,有的略寫,作者是如何讓這個人物形象在我們面前變得豐滿的。。。。。。
其次,利用午讀時間和閱讀課的時間,經常給孩子們讀到一些好文章,我們會共同探討哪些地方讓你感動了,他是怎樣表達出來的,它給了你什麼啟發。如果我們碰到這樣的事,可以從哪些方面來說呢。
其實這樣滲透,對小學生們來說暫時是不會有什麼明顯的用處的,可是我想,如果長來以往,抓住一切可抓住的機會潛移默化地滲透學習方法,寫作技巧,對提高孩子們的習作興趣,習作能力一定會有所幫助的。
三、及時評價,激發寫作興趣
一般來說我對孩子們的作文改得不是很多,大多尊重其原貌,以鼓勵為主,發現其中的一段或一句出色,我都會用紅筆畫出加以表揚,在作文展示時。有時只讀一句,有時會讀一段,當然全篇好的,我絕不會吝嗇時間,通篇全讀,以此來調動孩子們的習作興趣,激發孩子寫作的欲望。
總之,我覺得作文我們在定位時不要給孩子過高的要求,只說是寫出自己所想所感,做到「我手寫我口,我手寫我心」。平時再注意一些寫作方法的指導,學生多寫,老師多鼓勵,孩子們一定會愛上作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