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律師呂先三案二審:認定詐騙罪,12年刑期改為3年

2020-12-20 澎湃新聞

安徽律師呂先三被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詐騙罪一案有了最新進展。11月17日下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呂先三辯護律師周澤處獲悉,安徽省高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呂先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12年,徐維琴、邵柏春成立了合肥啟博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啟博商貿」),專做小額貸款生意。2013年12月,呂先三開始為徐維琴的家人代理案件。

公訴機關曾指控稱,徐維琴、邵柏春等人先後拉攏、網羅親屬、律師及其他社會閒散人員,採取「套路貸」與暴力、軟暴力催債相結合的方式,大肆侵佔借款人財物,逐步形成了以徐、邵二人為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案卷材料顯示,2014年4月開始,呂先三陸續接手了徐維琴、邵柏春等人與商人李光建的借貸糾紛。正是這些與李光建相關的案子,把他捲入了風波,被指控詐騙。

檢察機關指控,呂先三在明知徐維琴、邵柏春利用套路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情況下,仍積極代理多起虛假訴訟,並在訴訟過程中教唆他人作虛假陳述、製造虛假證據,系共同犯罪。

一審判決中,認定呂先三是徐邵夫婦詐騙犯罪的共犯。法院認為,呂先三作為律師,主觀上具有幫助被告人徐維琴、邵柏春等人騙取他人錢財的故意,客觀上通過代理訴訟實施了幫助行為,應認定系詐騙罪共犯。一審因詐騙罪判處呂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對於涉黑犯罪,一審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呂先三知道徐邵二人是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的組織,因此對呂先三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不予認定。

周澤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呂先三仍認為自己並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對二審判決不服,表示後續將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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