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保險可回溯新政:銷售行為可還原,重要信息可查驗

2020-12-25 經濟日報

網際網路保險正式進入「可回溯時代」。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網際網路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保險機構通過銷售頁面管理和銷售過程記錄等方式,對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保險產品的交易行為進行記錄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驗。

《通知》的核心要求體現在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包括投保信息、操作行為等在內的可回放,要求險企對於信息採集真實、全面、無感知;而對銷售關鍵頁面的留存則要求險企建立起銷售頁面版本管理機制;為準確定位糾紛責任,《通知》要求險企做到回溯材料可舉證,這對險企在數據防篡改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所有可視化回溯材料至少需要保存5-10年,險企面臨著低成本、大容量的安全存儲難題。

哪些行為需要被回溯?

從回溯主體來看,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都在此次新規範圍內,保險機構通過固定場所設置的自助終端銷售保險產品的過程也在回溯範圍內。

從回溯險種來看,只要是在自營網絡平臺上銷售投保人為自然人的商業保險產品,都需要實施網際網路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除外。據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個人投保人對保險產品的理解能力和水平參差不齊,易受到違規銷售行為的侵害。相較於個人,團體、企業投保人具有較高的風險識別和信息收集能力,因此未納入可回溯管理實施範圍。

具體回溯哪些環節?

銷售頁面和銷售頁面管理是《通知》重點要求回溯的環節。

《通知》特別強調銷售頁面只能設置在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並且需要與非銷售頁面進行分隔。對於重要條款內容,要求單獨設置頁面展示,且由投保人自主確認,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在過程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保險機構採取有效措施保護信息,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約有超過100家險企從事網際網路保險業務,而對於網際網路保險銷售的可回溯新規將從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對於無論是保險中介還是保險公司的信息系統改造,都是一場不小的改造。

險企怎樣才能做到可回溯?

已將回溯技術運用於真實業務場景的機構或將為行業提供一些思考。通過對已經推出可視化回溯系統的眾安科技進行剖析可以發現,經過眾安保險的實際業務驗證,上述系統能有效提升客訴處理效率。

據悉,該系統運用數據可視化還原、數據編排、容器引擎、容錯算法等前沿技術,實現用戶行為精準可視化還原。從回溯形式來看,傳統的靜態截圖由於其非連續性,容易損失細節,常用的數據埋點也存在日誌記錄不直觀的問題。通過可視化的回溯形式,讓用戶行為清晰直觀;從回溯信息來看,眾安科技可視化回溯系統囊括了產品版本、銷售界面和用戶行為全記錄,還原真實操作一遍責任定位。

如何才能做到以儘可能低的成本、儘可能少的系統改造、儘可能全的平臺支持完成網際網路保險銷售回溯,是擺在保險機構面前的技術考題。眾安科技可視化回溯系統使用插件式技術,最快3天可以完成系統對接。同時支持APP、PC、H5、小程序等多平臺回溯。

回溯資料如何歸檔管理?

《通知》要求回溯資料應當可以還原為可供查驗的有效文件,其中,銷售頁面應當可以還原為可供查驗的有效圖片或視頻。保險業內人士表示,這一要求對現存的業務系統提出了兩大挑戰:一是隨著可回溯業務的增量變化,所需存儲空間有可能需要幾何量級的擴容;二是如何確保被回溯數據的安全性。

同樣以眾安科技為例,目前眾安科技可視化回溯系統通過壓縮算法處理,保證回溯資料高效無損,減低存儲成本,如短期健康險,一份3-5分鐘的回溯資料容量大小僅700K,滿足最長留存10年的要求。

在數據安全性方面,《通知》明確保險機構應當對網際網路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建立全面、系統、規範的內部控制體系,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和內控流程設計,實現對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所有流程和操作環節的有效監控。眾安科技可視化回溯系統通過優化系統流程設計,融合安全監控、數據隱私保護等技術手段,打造可回溯管理「保護傘」,保證數據在安全的環境下高效流轉。(經濟日報記者 錢箐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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