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可以獲得補償款,很多人便開始在規劃範圍內,連夜加緊蓋新房,但這種行為不僅會危害到自身安全,更是違法的。
有人要問了,加蓋新房怎麼還能危害到自身安全?下面的案例,就是慘痛的教訓。
2020年春節前,濟南某村村民在私自加建民房過程中發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4人受傷。幾天後,另一村民在自蓋房屋澆築混凝土時,鋼檁條不堪重負突然傾斜坍塌,致使兩名工人死亡,3人受傷。
可見,沒有專業的技術,加蓋房屋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那麼,法律條款又是怎麼說的呢?
01臨時建房屬於違法行為
拆遷按照房屋面積發放補償款,很多人得知了拆遷的消息,日夜趕工加蓋,只要在規劃範圍內,能蓋幾層是幾層,但這樣加蓋出來的房屋基本是獲得不了賠償的。
當一個地區要準備開始拆遷的時候,所有的房屋新建、改建、擴建的手續都會停止辦理。那麼臨時搭建的,俗稱 「跑得快」,都是違章建築。
拆遷主要補償的是合法的產權面積,另外一部分是歷史留下的無產權的部分,可以獲得部分賠償。臨時搶建的一般是不能獲得補償的,就算能補償,金額也是相當低的。
所以臨時建蓋房子獲取賠償金是不合法的行為,這已經嚴重造成秩序混亂,屬於騙取賠償金,政府對於這種情況,已經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不但不予賠償,還會追究其連帶責任。況且趕工蓋房,難免會發生安全事故。
02不予賠償的三種房屋
1、近期建蓋的建築
這是最普遍的一種情況,一律不予賠償。拆是照樣會拆的,因為都是蓋在規劃範圍內的,但是賠償金是不會給的,這樣一來那些已經蓋好的房子還是會被拆掉,那些蓋房的人不但得不到賠償,自己蓋房的費用也就白費了,捉雞不成蝕把米。
2、違規的建築
有很多房子建了很多年也不能得到賠償,原因就是房屋屬於違規建築,就是說這家的主人並沒有相關的建房證件卻建起了房子,一般住戶都是在自家宅基地上蓋房,而有的人會在耕地上建房,這已經構成違規的行為,這樣不合理的建蓋房屋,最後是不予賠償的,只有持有有效的建房證件才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金。
3、面積超標的建築
農村每家的宅基地面積都是一定的,蓋房也要在自家的宅基地上蓋,不得超過宅基地所劃分的範圍,但還是有人會違規將房屋面積擴大,嚴重越過了自家宅基地的面積,對於這個狀況,賠償金照樣是按宅基地應有的範圍進行賠償,超過的面積皆不算入賠償範圍。
圖文來源:農視網轉載編輯:楊瀅 //責編:李沛 //監製: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