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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宣判一起特大製販毒品案 主犯被判死緩
西吉縣公安局供圖 中新網銀川10月16日電 (楊迪)在家中以生產洗衣液為掩護,秘密製造、販賣毒品的寧夏西吉縣首例特大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於日前宣判。寧夏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披露,該案中主犯代富某因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被告人代維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據寧夏警方披露,2018年5月,寧夏西吉縣民警偵查發現,村民代富某從網上購買了大量的碘、紅磷及磁力攪拌器等易製毒化學品和製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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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區內製毒並跨省販賣運輸毒品!主犯被判死刑
2020年9月15日,寧夏西吉縣首例特大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案判了!主犯被判死刑!9月15日,在寧夏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隨著主審法官將法槌重重的落下,一起由公安部督辦,寧夏和天津兩地警方協同偵破的社會影響大、群眾關注度高的特大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案件的兩名被告人被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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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數量巨大,湖北襄陽3名男子被執行死刑!
9月7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犯熊常青,販賣、運輸毒品罪犯孫子憲、鄢發道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2016年5月,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熊常青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被告人孫子憲、鄢發道均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熊常青、孫子憲、鄢發道分別提出上訴。2018年2月2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對三被告人的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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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超50千克!欽州中院依法對販賣、運輸毒品罪犯執行死刑
2020年8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執行死刑。同年12月22日,被告人黃天飛與同案被告人曹某合(已判刑)電話聯絡後,從廣西靈山縣搭乘同一輛客運班車前往廣東省東莞市運輸毒品。12月24日4時許,黃天飛、曹某合在東莞市某市場附近從他人處接取甲基苯丙胺,二人將所接取的50包甲基苯丙胺平均分裝進兩隻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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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籍男子犯「販賣毒品罪」終審判決:被判處死刑
2016年,龍巖市永定區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省公安廳督辦特大販賣毒品犯罪案件的四名犯罪嫌疑人黃某傑、黃某紅、馮某、張某潔。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認定被告人黃某傑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黃某傑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駁回黃某傑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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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兩名毒犯被執行死刑
,對毒品犯罪的兩名罪犯王立波及羅健樂分別執行死刑。,結夥販賣、運輸海洛因,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告人羅健樂販賣海洛因,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王立波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且系共同犯罪中罪責最為突出的主犯;羅健樂販賣毒品數量大,社會危害嚴重,均應依法懲處。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王立波及羅健樂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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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 廣西兩名罪犯被執行死刑
12月10日,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毒品犯罪的兩名罪犯王立波及羅健樂分別執行死刑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立波、羅健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二人分別提出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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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 兩名毒犯今日被執行死刑
12月10日,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毒品犯罪的兩名罪犯王立波及羅健樂分別執行死刑。,羅健樂再將購得的其中20塊海洛因販賣給他人。法官宣讀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王立波、羅健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二人分別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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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超50千克!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被執行死刑
2020年8月28日 ,欽州市中級 人民 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依法 將 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 執行死刑。同年12月22日,被告人黃天飛與同案被告人曹某合(已判刑)電話聯絡後,從廣西靈山縣搭乘同一輛客運班車前往廣東省東莞市運輸毒品。12月24日4時許,黃天飛、曹某合在東莞市某市場附近從他人處接取甲基苯丙胺,二人將所接取的50包甲基苯丙胺平均分裝進兩隻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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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超50千克!黃天飛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執行死刑【第1244期】
2020年8月28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將販賣、運輸毒品罪犯黃天飛執行死刑。同年12月22日,被告人黃天飛與同案被告人曹某合(已判刑)電話聯絡後,從廣西靈山縣搭乘同一輛客運班車前往廣東省東莞市運輸毒品。12月24日4時許,黃天飛、曹某合在東莞市某市場附近從他人處接取甲基苯丙胺,二人將所接取的50包甲基苯丙胺平均分裝進兩隻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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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販賣、運輸毒品犯楊白克勒、馬文吉依法執行死刑
楊白克勒結夥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巨大,社會危害大,且系共同犯罪中罪責最突出的主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本院為維護國法,保護公民身心健康,嚴厲打擊毒品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罪犯楊白克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楊白克勒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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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24公斤,防城港兩毒犯被執行死刑
12月10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毒品犯罪的兩名罪犯王立波及羅健樂分別執行死刑。,羅健樂再將購得的其中20塊海洛因販賣給他人。宣判後,二人分別提出上訴。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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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特大運輸販賣毒品案告破 歷經3年嫌疑人全部到案
記者從桂林警方了解到,經過3年的偵查取證,近日,桂林荔浦「2.5公斤特大運輸販賣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2017年10月26日,荔浦市公安局禁毒大隊獲悉,一夥販毒人員準備駕駛車輛從梧州藤縣運輸大量毒品回到荔浦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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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詳解|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是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嗎啡、大麻、古柯鹼及其他毒品的行為。該罪名是選擇罪名,依據行為人具體實施的行為方式來確定具體罪名。而且本罪的構成不以毒品的純度作為計算標準,而是按照實際查獲的數量計算。無論數量多少,一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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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 對兩名販賣運輸毒品犯執行死刑
同年5月9日16時50分許,牟一卜拉黑麥攜帶購得的毒品乘坐長途客車到達蘭州市城關區紅山根東路176號客運車站時被抓獲,公安人員從其隨身攜帶的拉杆箱內查獲甲基苯丙胺3443.17克。 2016年4月,罪犯牟進才與王進虎(同案犯,已判刑)商議從雲南購買毒品到甘肅販賣,王進虎負責購進毒品,牟進才負責找人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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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警方破獲特大運輸毒品案 繳獲冰毒23公斤
9月5日,總臺央視記者從雲南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獲悉,昆明、臨滄兩地警方3日聯合在昆明市大板橋破獲一起特大運輸毒品案,抓獲一名國籍不明的犯罪嫌疑人索某某,現場繳獲毒品冰毒片劑34包,總重23公斤。據索某某交代,該批毒品是一未透露姓名的男子以2萬元作為酬金,讓其幫助把毒品從邊境運送至昆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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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寧公安破獲特大運輸、販賣毒品案 繳獲毒品103.1克
中寧公安破獲特大運輸、販賣毒品案 繳獲毒品103.1克 2020-06-25 09:4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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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警方破獲特大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 繳獲大麻70公斤
「對於緝毒警察來說,沒有什麼能比破獲一起案件、抓獲幾個犯罪嫌疑人、繳獲一些毒品而讓人高興了。」此時,民警們心裡五味陳雜、思緒萬千。從案件前期偵查到立案、結案、補偵再到審判,前前後後接近三年。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裁決終結了70公斤大麻的「進疆」之路,也讓一起特大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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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公斤大麻的終結路,警方破獲特大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
也讓一起特大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一波人的「如意算盤」一個陝北人的「苦惱」。貪意猛於虎,邪心毒似蛇。毒品非商品,切勿伸手摸。2017年6月底,陝北定邊人趙某某坐在自家新蓋的窯洞中。這新窯洞可是他最近幾年「發家致富」的成果。此時的他正在為家中的「貨」發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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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集中宣判12件毒品犯罪案件,多人被判處死刑
公開宣判主會場設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海口市幹部群眾300餘人到場旁聽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3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其中對被告人唐某等6人製造毒品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2人死刑,2人死緩另2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