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刑罰,究竟有多殘酷?丨壹起讀書

2021-02-23 壹讀

圖片來自網絡

壹讀微信號:yiduiread


選自《秦朝穿越指南》

本文已取得授權

原文有刪減

文丨張不叄

一旦在秦朝犯了法,你會被官府處以什麼樣的刑罰?

秦簡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是財產刑、勞役刑和肉刑,死刑其實相當少。

恥辱刑:耐、完、髡(kūn)、鉗、誶

最輕的是恥辱刑,顧名思義,是以羞辱受刑者為懲罰目的,由於處罰比較輕,一般和肉刑或者勞役刑一起用。

前三種刑罰都在跟你的毛髮較勁。第一種是你很熟悉的耐刑,也就是刮鬍子;第二種完刑是剃去鬢毛,往往和城旦等勞役刑合用;第三種髡刑不僅是鬍子,連頭髮也要剃掉。先秦時的男人都要留鬍子,這是身份地位的象徵,所以史料專門記載劉邦是「美須髯」,關公也是(「美髯公」的稱號並非虛構);《孝經》更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合毀傷」的說法。這是因為古人認為,頭髮、鬍鬚、指甲都是「血氣之餘」,輕易不要剪,剪下來後也一定要小心保存。


割須棄袍

髡刑有時還要和第三種恥辱型「鉗」並用,也就是在你脖子上安個鐵項圈,楚漢時期的季布就受過「髡鉗」,當時他為了逃避劉邦的懸賞捉拿,藏到一個叫周家的人的家裡,為了幫他脫身,周家對他施以「髡鉗」,當奴僕賣掉了。

這些刑罰的目的,並不是對你施加肉體痛苦,主要是讓你顏面無光,受到大家的鄙視。

這幾項之外,秦律裡還有一項羞辱性的處罰措施,一般是針對公職人員的,這就是「誶」——在公眾場合把你臭罵一頓。先秦的人極其重視尊嚴,往往只為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去殺人或自殺,當眾挨罵絕對受不了。再說即便你自己不覺得什麼,這也肯定會影響你的上司、同事對你的看法,乃至影響你的仕途。

財產刑:貲

這類刑罰一般和罰錢、沒收財產等相關,針對的都是不太嚴重的罪行——其實很多在如今看來都稱不上罪行,至多算過錯,比如稱糧食的秤不準、傷了拉車的駕馬、跟人打架傷了人、私自掩埋屍體等。

最主要也最常見的是「貲」,秦律經常能看到各種「貲一盾」「貲二甲」等記載,也就是罰違法者繳納盾牌和鎧甲,而非錢幣。這也很好理解,畢竟是戰爭時期,盾牌甲冑都是消耗品,當然多多益善,比單純罰錢實用多了


身份刑:奪爵、廢、收孥

身份刑和財產刑有點像,不同的是前者剝奪你的財產,後者則更多意味著剝奪你的社會地位,這是一種很有「秦朝特色」的刑罰,因為秦人對軍功爵的重視遠在財產之上

身份刑也一般和其他刑罰並用,主要有三種,前兩種都針對主犯本人。一是免去爵位的「奪爵」,一是免去職務的「廢」,秦律裡很多條文都有「廢」的記載:聽命書(上級的紅頭文件)時不下席站立;官吏弄虛作假的;訓練的軍馬在考核中被評為下等的,都要被「廢」。不同於一般的罷官「免」,這種「廢」可是一撤到底、永不敘用,《除吏律》裡規定:如果任用了被「廢」過的官吏,就得罰二甲。

第三種身份刑是收孥(nú),孥本身既有子女的意思,也通「奴」,就是罪犯的家人都要被設為官家的奴婢,比如「樂人講被誣盜牛案」,「講」的家人就被「收孥」了。

流刑:遷、謫

顧名思義,流刑就是流放,將犯罪者發配到戰區或偏遠地區。《秦律雜抄》規定:百姓不應免老,或已應免老而不加申報敢弄虛作假的,以及同伍的人幫著隱瞞的,每家罰一盾,都加以流放。

在後世,這是僅次於死刑的重刑;在秦朝,這卻是一種相對輕的刑罰。前面提過,商鞅曾把那些讚頌秦法的人流放;秦始皇撲滅嫪毐叛亂後,也曾將他的大批門客「遷」走,後來還將許多辦案不公的官吏「謫」往北疆。從對象來看,「遷」應該適用普通平民的流放;「謫」適用的是官吏的流放。

流放地自然是荒涼偏僻地區,正如大英國偏愛澳大利亞、沙俄喜歡西伯利亞一樣,秦朝政府也有幾處官方認證的流放地。當其衝的是房陵(今湖北省房縣),呂不韋、嫪毐的遺族,末代趙王趙遷,劉邦的女婿張敖都曾被流放到這裡;呂不韋本人曾被發配到蜀地;長安君成蛟反叛失敗後,他的一些黨羽被發配往隴西的臨洮(今甘肅岷縣,如今的甘肅臨洮在當時應該是狄道),那裡是對匈奴作戰的一個主要戰場。

六國盡滅後,「最火流放地」這一桂冠就轉到了嶺南的頭上。兩廣的繁榮是很晚的事,在中國古代史的絕大部分時間裡,那裡都與神秘蠻荒聯繫在一起,風貌不比如今的亞馬孫雨林好多少,直到宋代都被貶官們視為畏途。

勞役刑:候、司寇、隸臣妾、鬼薪、白粲、城旦、舂。(具體內容參見「刑徒」一節,此處不再贅述。)

肉刑:笞、黥、劓、斬趾。

肉刑你肯定不陌生,它和勞役刑一同散落在秦簡的每一個角落,也是出現頻率相當高的刑罰。

最輕的肉刑是「笞」,也就是被竹條抽打。養牛養瘦了要被「笞」,在學室當「弟子」不好好學習要被「笞」,當刑徒毀壞了公物要被「笞」,幹活考評最後一名要被「笞」……

不過說實話,被「笞」雖然痛苦,但打完了也就完了,相較黥、劓和斬趾,實在是輕得多。

黥刑是在臉上刺字。最知名的受刑者是漢初諸侯王英布,也因為他受過這種刑,別人索性管他叫黥布。黥刑後來一直被延續下來,《水滸傳》裡的林衝、宋江、武松等梁山好漢都受過這種刑罰,足見其普遍。


重一級的是劓刑,也就是割鼻子。秦史愛好者最熟悉的受刑者,自然是商鞅時期的太子傅——公子虔,不過這種刑罰古已有之。

斬左右趾可謂肉刑中最重的處罰,名義上雖然斬的是「趾」,但其實是腳,這種刑罰在春秋時期被稱為「刖」,十分常見,以至於晏子形容當時「履賤踴貴」——因為被砍腳的人太多,結果沒人買鞋,導致鞋價下跌;反倒是「踴」(穿著鞋的假腳)的價格節節攀升。

這些肉刑的確殘酷,不過其真正殘酷之處還不只是肉體上的痛苦,更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臉上的字、血肉模糊的鼻子、空蕩蕩的褲腿,這些終身相伴的恥辱標記永遠在提醒著你曾有過的前科,也是對其他人一種最直觀的警示。《商君書•賞刑》稱,古代帝王制定這些肉刑,不是追求傷害民眾,而是要用來禁止奸邪阻止犯罪。刑罰重就能嚇阻民眾以身試法,從而消滅犯罪行為。

最要命的一點在於,肉刑會阻止受刑者重新融入社會。《禮記》就講「刑人不在君側」——受過刑的人不能服侍君王;商鞅也主張「刑人無國位,戮人無官任」——受過刑的人在國家沒有地位,也不許再為官。他們只能在隱蔽地點的收容所——「隱宮」裡勞作一輩子,再也不能回歸主流社會。趙高就出身「隱宮」,他日後性格的畸變,不知是否與這種出身相關。

死刑:斬、棄市、戮、梟首、坑殺、車裂、腰斬

最後,我們終於要談談死刑了。

最普通的就是「斬」,對於這一刑罰,史料中的記載多到不必列舉了,只是強調一下,你經常在古裝劇裡看到的那一幕:壯得像大熊、滿臉橫肉的劊子手掄起鬼頭刀,咔嚓一聲手起刀落……這種場面在當時是不會出現的,因為那時決刑用的是斧頭,「斬」這個字中的「斤」,其實就是「斧斤」的「斤」。行刑時間一般是在秋天,這是因為古人都認為秋天草木凋零,呈現肅殺之氣,適合幹這類活計。

在「斬」的基礎上,還延伸出棄市、戮、梟首、坑殺這幾種死刑,其實都是「斬」的2.0、3.0等版本,唯一區別只是對於屍體的處置方式。

棄市是把你殺死之後暴屍街頭,任由人群圍觀,最終淪為蚊蠅和老鼠的美味,顯然兼有恥辱刑的意味。

至於戮,有解釋說「戮」通「辱」,它分為生戮、戮屍,生戮就是行刑前對你進行各種羞辱,戮屍是行刑後對你的屍體進行羞辱,譬如鞭屍或者挫骨揚灰之類。史書中的公子成蛟,以及秦始皇的那些皇子們,都被處以戮刑。

梟首是把人頭砍下之後懸掛在高竿上示眾。這個名字也有來歷,「梟」是傳說中一種和貓頭鷹很像的鳥,據稱生下幼鳥之後,母鳥會銜住樹枝,任由幼鳥把自己吃掉,最後只剩下腦袋,用它來命名這一刑罰,無疑很形象。這種刑罰多有行刑者進行炫耀、對圍觀者進行警示的意味,嫪毐叛亂被鎮壓後,他的黨羽們就都被梟首示眾。

坑殺可謂大名鼎鼎,至少三次重大歷史事件都與該刑相關:長平坑殺、坑儒事件,以及巨鹿之戰後項羽坑殺秦軍降卒。後來無數人拿它們說事,繪聲繪色地描述秦軍如何像日本鬼子那樣,逼著一個個受刑者挖坑,挖好就直接把土推下去,把他們統統活埋,其實這都是想像力太過發達的產物。

殺人是有的,但不可能是活埋,這是很關鍵的一點。1995年,考古學家們對長平之戰古戰場——高平市西北的永錄村周圍進行考察,發現了十幾處屍骨坑,其中一個坑有130多具骨骼,每具都有箭痕、刃痕、砸痕,沒有一具是完整的,顯然都是被殺後亂埋的,而非活著投入坑中。


長平之戰考古

否認坑殺是活埋的理由還有很多。設身處地想一想,長平、巨鹿兩場大戰的降卒,少說也有十幾萬人之多,是一個巨大的不穩定因素,無論對白起還是項羽而言,當時條件下最合理的選擇是用最快速、最便捷的方法殺死降卒,以防夜長夢多。活埋這種虐殺方式,既與這一意圖相牴觸,實現起來難度也太大,降卒們譁變幾乎是可以肯定會發生的。因此「坑殺」最可能的真相是:殺死之後就地掩埋。

是不是覺得很坑爹,鬧了半天居然是這麼沒創意的死法,行刑者還好心替死者收屍?話不是這麼說的。

先民都有「視死如生」的觀念,認為死亡是生命的延續,換言之,在他們看來,屍體被破壞,就等同於死後繼續受這些刑罰,自己的靈魂也將永遠不得安寧。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哪怕是死囚被斬首後,家人都要設法把頭顱和軀幹縫合在一起,後來的皇帝賜死大臣時,也以絞刑來體現自己的「仁慈」。原因無他,人們確實害怕死亡,但更害怕不得好死,那些五花八門處理屍體的死刑,正是針對這一心理設置的,除了肉體的痛苦,更讓受刑者在精神上承受痛苦。

只不過對你這樣的現代人來說,人死了就死了,屍體再怎麼處理,也不比一把火燒掉更讓你害怕,因此這些死刑對你而言,反而算不上嚴酷。

話說回來,真正讓犯人在受刑時也承受巨大肉體痛苦的酷刑,同樣也是存在的。目前已知的至少就有兩種,商鞅和李斯這兩位著名丞相,都以自己的親身經歷體驗了一把,這就是車裂和五刑。

車裂也叫轘(huan),有觀點認為秦簡中出現的「磔」(zhé)也是這種刑罰,就是俗稱的五馬分屍。這種酷刑經常被用來針對謀反者:鄭國的高渠彌,陳國的夏徵舒,秦國的商鞅和嫪毐,燕國的蘇秦,甚至有說法稱趙高也被子嬰車裂。他們的相通之處在於,都曾被指控犯有謀反罪行。

但從史料的蛛絲馬跡來看,這一刑罰也存在另一種可能:和前面提到的梟首、戮一樣,它或許也是處死受刑者後才撕裂肢體。據《秦始皇本紀》記載,嫪毐作亂被鎮壓之後,他和黨羽們「二十人皆梟首,車裂以徇」——注意兩個刑罰的順序。如果趙高被車裂的說法是真的,在當時他已權勢燻天的情況下,子嬰恐怕沒有能力對其進行公審、在大庭廣眾之下把他處死,更大可能還是刺殺趙高成功後,再將他的屍體車裂,這樣儀式感更強。


最後,談談五刑吧,這是秦朝的終極酷刑,目前史料所能見到的唯一受刑者又有著一個終極身份——帝國丞相。受刑者與刑罰之間強烈的落差足以引起所有人的惻隱之心,尤其是,這還是一起著名冤案。

李斯基本是把當時最主要的肉刑都受了一遍:前四道分別是黥、劓、斬趾、笞殺,最後是前面提到的「梟首」——把頭砍下來再掛起來示眾;剩下的屍體則被剁成肉醬,這叫「菹」(zū);如果行刑期間,受刑者高喊各種反動口號,還會被處以斷舌。

但從《史記》的不同記載來看,最後一道刑罰應該是腰斬,顧名思義,這是把人按到砧板上,用斧頭攔腰剁成兩段。那個砧板就叫「鑕」,這項刑罰也稱「斧鑕」,典籍中經常可以看到「伏斧鑕」「就斧鑕」的說法,說的就是主動要求被腰斬。

在受到這些酷刑之外,受刑者的所有親屬也都要被處死,通俗講法是「死一戶口本」。這又是連坐的體現,即所謂的「叄夷之誅」或「夷三族」,分別是父族(祖父母、叔叔姑姑等)、母族(外祖父母、舅、姨等)、妻族(妻子、丈人、丈母娘等);到了後來,範圍又逐漸擴大到五族、七族、九族,人們熟悉的「株連九族」就是這樣來的。

作者: 張不叄
出版: 壹讀、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聯合出品

這本書是壹讀君聯合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的小夥伴出版的,目前正在眾籌階段。如果你希望這本書能夠順利出版,並想得到這本書,點擊閱讀原文,進入眾籌。

壹起讀書,壹讀君認證的好書推薦。壹讀君讀過了,覺得有價值,你讀了,相信也是一樣。

相關焦點

  • 秦朝的刑罰,究竟有多殘酷?
    文丨張不叄一旦在秦朝犯了法,你會被官府處以什麼樣的刑罰?身份刑:奪爵、廢、收孥身份刑和財產刑有點像,不同的是前者剝奪你的財產,後者則更多意味著剝奪你的社會地位,這是一種很有「秦朝特色」的刑罰,因為這些肉刑的確殘酷,不過其真正殘酷之處還不只是肉體上的痛苦,更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臉上的字、血肉模糊的鼻子、空蕩蕩的褲腿,這些終身相伴的恥辱標記永遠在提醒著你曾有過的前科,也是對其他人一種最直觀的警示。《商君書•賞刑》稱,古代帝王制定這些肉刑,不是追求傷害民眾,而是要用來禁止奸邪阻止犯罪。刑罰重就能嚇阻民眾以身試法,從而消滅犯罪行為。
  • 中國古代的酷刑究竟有多殘忍,你所不知道的事
    貫鼻和貫耳是兩種殘酷的刑罰,使用鐵鏈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會異常痛苦,並且由於鐵鏈的長度,只能保持一個很難受的姿勢。此刑罰是將人剁成肉醬,可想而知殘忍程度。受過此刑的有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斧鉞
  • 古代「夷三族」和「誅九族」哪種刑罰更殘酷,為何親屬不逃跑
    這兩種處罰多對謀反及弒君罪名的重犯叛罰,都是以「斬草除根」的方式徹底消除被處死囚犯後代及親屬復仇的實力和社會關係。這也是封建專制從歷代前朝得出的教訓,比如,吳國的大將伍子胥為報家仇率吳伐楚掘墳鞭打楚平王屍體,就是滅族不徹底的後果。所以,後來的皇帝為了防止復仇,誅族從夷三族到誅七族,在殘暴的隋煬帝楊廣手裡更是演變成了「誅九族」的刑法。那麼這兩種刑罰哪一種更殘酷呢?
  • 清朝的刑罰「一丈紅」,究竟有多殘忍?為何女子對此都唯恐不及
    現如今我們的生活都已經有了一個翻天覆地的改變,而且我們也對待自己的物質生活追求有了一個比較高的提升,而且我們也有了先進的電子設備可以去使用。但是在古代後宮中的妃子,常常會有被罰」一丈紅「的,那麼這個一丈紅的刑罰究竟有多麼的殘忍呢?為何女子都對此唯恐不及,甚至還有許多嬪妃在受刑之後都羞愧而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隨著小編的腳步一起來看一看吧。在我國古代的時候,對於那些沒有權利沒有地位的人,所使用的刑罰是沒有任何限制的,不管是什麼殘忍的酷刑,都可以對這些人進行隨便的使用。
  • 他是寬厚仁德的皇帝,將古代最無理的刑罰廢除
    古代有種刑法叫做株連九族,意思就是你一人犯了什麼大錯,那麼受罰的不僅僅是你自己,而是連你的妻子父母一族等等相近的親戚一族,都會遭到同樣的刑罰,而年僅15歲以下的,孩子們也要變成奴隸。去服侍其他人,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 秦朝丞相,李斯真的是千古罪人嗎?
    隨著電視劇《大秦賦》的熱播,很多秦朝的歷史人物又再次出現在大家的討論範圍內,而李斯作為秦朝的丞相,他的所作所為,也讓後世之人產生了很多不同的看法。「李斯是秦朝的罪人,如果不是李斯秦朝就不會那麼快滅亡!」
  • 丨壹起讀書
    然而,巴比倫人的確使用了一種位值數字系統,但在許多個世紀中,他們也沒有想到要用一個記號來表示空數位。表面上看,2009和29之間的含混之處似乎沒有造成他們的麻煩,或許這是因為人們通常可以從前後關係中明顯地看出究竟應該是哪一個數字。△在數軸上,零是1左邊的下一個數字同樣的情況即使在今天也會發生。
  • 秦朝為什麼短命——秦朝滅亡原因的分析
    當然,不是沒有人跟秦朝皇帝反饋過這個問題,李斯曾建議秦二世減少徭役,停止修建阿房宮,卻被秦二世投入大獄,最終身死族滅,有了李斯等人的前車之鑑,又有多少官員敢於直言呢?更別說違抗政令了,各級官吏為了不受牽連,也只能把秦朝的暴政貫徹到底。畢竟漢高祖劉邦之所以起義,也是因為在押送農民去驪山修陵途中,農民跑了大半,劉邦擔心自己受到牽連,所以反了。
  • 秦朝滅亡,根本原因究竟是什麼?
    其中,有四大短命大一統王朝,其國運不超過50年,值得我們探尋。秦朝,在傳統印象中是一個暴虐的朝代,但是今天的人們開始為秦始皇翻案,筆者曾經看到過一種說法,說秦亡於土地改革。文章稱秦始皇想將土地國有化,觸動了一些人的利益。
  • 古代酷刑腰斬究竟有多疼?看看你就知道了!
    腰斬是中國古代極為殘酷的一種刑罰。腰斬的可怕在於,被處以腰斬的人並不會立即死,而是要受很大的痛苦後才死去。中國古代,被處以腰斬的人有很多。在這些人中,比較有名的包括:秦朝的丞相李斯,漢景帝時期的御史大夫晁錯,漢武帝時期的大臣公孫敖,漢武帝時期的丞相、中山靖王劉勝之子劉屈髦,唐代宰相王涯、明初大臣高啟、明祖大臣方孝儒等。
  • 這15種酷刑有多殘酷
    「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刑罰是古代統治者維護社會秩序、震懾犯人的工具,越是社會不安定的時代,刑罰的種類越多,殘酷程度越高,《漢書·刑法志》記載:「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闢四百九條」,漢武帝時期的死刑條款多達409條,到了漢成帝死刑條款達到「大闢之刑千有餘條」。
  • 古代最殘酷的刑罰竟不是凌遲,而是點天燈,看完殘忍程度你就懂了
    在古代封建社會,統治階層為了更好的維護統治,往往會設立很嚴厲的刑法,去懲罰一些犯錯嚴重的人,有刑法就必定有刑罰,若給刑罰排個名號的話,"點天燈"當首當其衝,因為這個刑罰實在是太殘酷了,行刑過程中的人會直接生不如死,比起刑罰凌遲的殘忍程度還有超出。
  • 揭遮羞布:古代對淫婦的殘酷刑罰
    騎木驢1、騎木驢一種針對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謂木驢,其實就是一頭用木頭做成的驢,木驢背上,豎著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樁。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於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2、破身一種針對處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貪官酷吏為了自己的目的,強行破壞女犯的處女之身。要麼指使兇猛男犯或下屬強姦、輪姦女犯,要麼指使幾個粗壯女人捉住女犯,剝掉衣褲,用一小木棍插進女犯陰部,鼓搗幾下,使女犯處女膜破裂。傳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慘遭此刑。3、幽閉一種針對女犯的宮刑。
  • 馬俊華:對秦朝歷史的幾個誤解的澄清 ——讀書札記
    秦朝時期決不是儒學發展的中斷時期。相反,儒學得到了重要發展,成為秦國思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秦朝徵用、禮遇經生和儒士。「秦始皇曾經徵聘學者七十餘人,授以博士之官,又召集兩千多文學方術之士置於博士領導之下,謂之諸生。」 (注釋:李景明《中國儒學史》(秦漢卷),廣東教育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第11-31頁。)這些博士來自法家、儒家、陰陽家等。
  • 杖斃——南部縣衙門檔案中的殘酷刑罰
    最近,筆者在一份沒有確切年代的案卷中,發現了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南部縣流馬場有一個叫帥士朝的慣偷,平日忤逆不孝,偷盜成性。一次案發後被鄉民捉拿扭送縣衙,其父帥文英要求縣令當堂將其不孝之子杖斃。縣令未允,罰其做苦工。做工期間,帥士朝趁監管疏忽脫逃後繼續為非作歹。清朝某年2月24日,帥士朝見當晚月黑風高,潛入鄉民楊天文家行竊。當主人察覺時,帥士朝將樓門倒下,把楊天文打傷。
  • 2018刑法:我國的刑罰究竟有哪些?
    王茜律師解答:刑罰即刑事處罰,相對應的有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就是犯了罪受到的懲罰,而行政處罰僅僅是一般的違法行為的處罰,還沒有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所謂犯罪,就是指發生了違反《刑法》規定的行為(違反其他法只叫違法,不能叫犯罪,只有違反刑法才能叫犯罪)。
  • 秦國的刑罰是以殘暴著稱的,系統分析出土的秦簡具體情況究竟如何
    在秦朝臣妾的身份是奴隸,男性叫做臣,女性叫做妾。在秦簡中,凡所見「臣妾」都是私家的,是私人所有的奴隸。與之相對應的是「隸臣妾」,屬於官府的奴隸。隸臣妾的來源是多種多樣的,有由戰俘而來的,有用錢買來的,如《告臣》爰書中就有私家賣奴隸給官府的例證;有奴隸的子女,如《法律問答》中某隸臣之妻因為不承認隸臣子而受到「完為隸妾」的處分便是例證;當然也有由犯罪及其家屬被籍沒而來的。四是司寇。
  • 古代「凌遲」要有多殘酷?明朝劉瑾被凌遲處死,被割了3357刀
    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及多種殘酷刑罰夏朝是我國第一個奴隸制國家,但是從夏朝開始就已經有了刑法的記載,當時我國的法律制度就已經產生並且開始不斷演變。戰國時期封建制的建立,各諸侯國已經開始重視法律的制定,陸續頒布了維護國家統治的律令。
  • 刑罰的歷史:紋身流行的背後有怎樣的歷史淵源?它有什麼現實意義
    翻開這本《刑罰的歷史》,一種壓抑的沉重撲面而來,各色各樣的刑罰層出不窮:割鼻子、跺腳、火燒烹煮,絞杖凌遲,刺配流放勞役等等,無不是殘酷且鮮血淋漓。然而,你再仔細看看會發現,我們認為的鮮血淋漓,可能在某一個時刻根本就不是事。你能想像,如今滿大街的紋身其實是以前的人們引以為恥的嗎?你能想像沒有鼻子曾經是美的嗎?
  • 點擊翻書丨願你多讀書,讀好書!
    (文末有南理工學子讀書筆記大展出哦!)世world讀書日界4月23日點擊翻書▼「毫無疑問,小說主人公福貴的人生是慘痛的。一個人活在世上,活著的意義究竟是什麼?也許我們認為安靜平和的普通一天,對於有的人來說可能是不易的一天,甚至在這一刻,就有人在失去生命。往事不能回首,歲月不曾停留。時過境遷,任誰也無法逆轉。我能做到的,就只有既過不戀,把握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