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王玲1月29日報導:暫時不想生育的女性,有沒有可能把卵子先冷凍起來,想生的時候再取出來用?今年上海兩會期間,政協委員、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徐珊珊等多位委員提交了一份名為《關於上海試點適齡女性卵子冷凍的建議》的提案,冷凍卵子話題這幾天持續引發委員熱議。今天中午,東方網記者對徐珊珊委員進行了採訪。
我國現有法律規定一般女性無法「凍卵」
近年來,上海女性的結婚生育年齡越來越靠後。根據上海市政府統計,2017年上海女性的結婚年齡平均為32歲左右,生孩子的年齡就更晚。
「有些高知女性三四十歲了,家裡催著生孩子,但是她還想在事業上拼搏一下,暫時還不想生;另外,有一些大齡女性,暫時還沒找到合適的另一半。她們未來都想生孩子,但是生育黃金期眼看著沒幾年了,她們該怎麼辦?」徐珊珊表示。
東方網記者了解到,「凍卵」屬於輔助生殖技術範疇,根據衛生部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必須持有「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且患有不孕不育症的夫婦才可以接受輔助生殖技術診療。上海市衛計委2013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管理的通知》規定,只在下列兩種情況下考慮冷凍卵子,一是有不孕病史及助孕指證的夫婦,在取卵日丈夫取精失敗並不接受供精的特殊情況下;二是希望保留生育能力的癌症患者,在手術和化療之前可先進行卵子冷凍。故在我國現有法律規定下,一般女性是無法凍卵的。
提案謹慎:「凍卵」後續使用必須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
因此,一些女性選擇了禁令之下海外「凍卵」。但是海外「凍卵」存在諸多風險和不便,因此,徐珊珊等多位委員提交提案,希望上海試點適齡女性(20-40歲,包括單身女性)卵子冷凍。
「凍卵」後續使用有什麼條件?此份提案也比較謹慎。提案建議:加強和完善「凍卵」後續使用的監管,要求必須持有「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方可啟用「凍卵」,且雙方承諾「凍卵」的使用不會違反國家二孩政策;建議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指定合格的可以進行卵子冷凍保存的醫療機構並嚴格管理。
冷凍卵子對目前的中國社會來說,接受起來還有不小的難度,因此,徐珊珊表示,他們這份提案總體也比較保守,「我們現在只希望開放『冷凍』,並沒有提開放『凍卵』的使用。代孕、卵子捐贈、有償出售等這些不在我們提案的範圍之內」。
「從小的方面來說,這是女性個人和家庭的福音,從大的方面來說,適齡女性的『凍卵』對未來人口增長也具有重要意義。」徐珊珊表示。
上海市衛健委:冷凍卵子仍有待國家層面進一步論證
在1月27日下午舉行的上海市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現場諮詢活動上,徐珊珊委員和裘索委員帶著這份提案,來到上海市衛生健康委攤位進行諮詢。對於她們的提案,市衛健委主任鄔驚雷表示,冷凍卵子目前國家層面還沒有法律許可,加上凍卵本身涉及安全、技術、倫理等等多方面問題,還有待國家層面更進一步的研究和論證。
對此,徐珊珊委員認為,適齡女性冷凍自己的卵子並不會涉及倫理問題。通過將監管後移至受精、胚胎培植、胚胎植入母體、及生育環節,嚴格把控「凍卵」的後續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凍卵」所可能引發的潛在倫理問題的發生。
「社會觀念開放的過程可能是緩慢的,這個我們有心理準備。」徐珊珊委員表示,提案人中有一位是全國政協委員,接下來會請其將這份提案帶到全國兩會上。「在今後的上海兩會上,我們也會繼續提。」徐珊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