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來源於經管領讀 ,作者周弘
經管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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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弘:駕馭數位化變革的德國視角
本文摘自《不安的變革——數字時代的市場競爭與大眾福利》中文版推薦序言
不安的變革
——數字時代的市場競爭與大眾福利
[德]阿希姆·瓦姆巴赫
[德]漢斯·克裡斯蒂安·穆勒 著
鍾佳睿、陳星等/譯 馮曉虎、謝瓊/校譯
「社會市場經濟」的理論和實踐出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當時的德國被米爾頓·弗裡德曼(Milton Friedman)稱為「最不可能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歐洲國家」。但就是在二戰後的斷垣殘壁中,時任德國聯邦經濟部長的路德維希·艾哈德(Ludwig Erhard)提出並踐行了一系列引入市場和競爭機制的政策主張,並與他的同事共同構建了一套「社會市場經濟」的理論體系。這些由政策、主張、概念共同構成的獨特理論既是對德國戰前和戰時經濟社會的深刻反思,也孕育並導引了德國在兩次戰敗後的重生。它既帶有濃烈的「德國特色」,是「德國模式」的根基,同時又以市場經濟為內核,將市場和競爭作為衡量經濟社會政策的基本尺度。「社會市場經濟」作為一種理念,先是體現在1949年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中,後又在2007年被寫進了歐盟的《裡斯本條約》,成為「歐洲模式」的核心理念。
在2019年出版的《社會市場經濟——兼容個人、市場、社會和國家》一書中,我們幾位中德合作者曾嘗試還原了「社會市場經濟」的形成過程,追蹤了德國社會市場經濟及相關學派的發展腳步。歷史給予艾哈德的使命是在從未實行過市場經濟的國度裡引入市場機制,推動有利於市場的競爭秩序和規則,打破壟斷、卡特爾和政府對市場的片面和不當幹預。所以,艾哈德要做的首先是確立市場經濟的內核。艾哈德認為,個人要在競爭的環境中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社會」是社會市場經濟的題中應有之義,倘若競爭的市場秩序可以避免壟斷,那麼市場經濟本身就是社會的。市場經濟秩序不僅更加有效率,而且有條件去幫助那些沒有能力自我幫助的人。
誠然,要使市場經濟在二戰後的德國真正運行起來,還需要界定一套由競爭機制、個體責任和社會救助構成的完整體系。弗萊堡的經濟學家瓦爾特·歐肯和法學家弗朗茨·伯姆等人闡述了適合於「社會市場經濟」的秩序體系,這就是德國的「秩序自由主義」。這種秩序體系把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看作「相互依存關係」。人的自由(而非國家機器)才是終極目的,因為自由的人可以釋放出真正的生產力。在國家機器進行調控並防止個人濫用自由權利的時候,保護個人作為終極目的也不能被須臾忘記:「通過價格競爭制度、取消社會特權」,「可以保護人民免受這種威脅」。後來,阿爾弗雷德·穆勒-阿爾馬克於1947年提出了「社會市場經濟」這個用詞,用以概括上述理論思考。他後來解釋說:「過分強調以競爭秩序作為制定經濟政策的手段太片面。因此,除了競爭秩序,我還建議納入社會及社會-政治體制,但要採取遵從市場規則的措施。」上述這一系列的發展使得「社會市場經濟」更具有系統性和現實性。
1948年,艾哈德決定在「社會市場經濟」的旗幟下實行德國的幣制改革,「社會市場經濟」遂成為聯邦德國系列改革政策的總稱。這種社會市場經濟模式在20世紀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造就了聯邦德國的經濟繁榮。顯而易見,這種制度模式不同於英國在同時期實行的凱恩斯主義。
「社會市場經濟」在德國獲得了歷史性的成功,但這套理論並非一成不變。它從誕生之日起就強烈吸引著德國的經濟學家、法學家、社會學家和政治學家的思考,他們根據德國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實踐以及時代變遷,將社會市場經濟的實踐擴大到工業社會的競爭政策、利率和投資政策以及就業政策等領域,不斷豐富著「社會市場經濟」的內涵,並將社會市場經濟的內核延展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支脈,使經濟和社會相協調的整體性真實地凸顯出來。
艾哈德說過,「每次討論這個問題時,我總會很自然地遵循這樣一個原則,看它是僅僅通過數量調節來解決商品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還是能夠發現問題的根本。」七十多年過去了,每當我們讀到這段文字以及艾哈德自己的解釋時,還可以感受到艾哈德本人在那些「原則」問題和「根本」問題上的小心翼翼和如履薄冰。例如,他認為在個人和社會之間存在「固有的緊張關係,永遠都無法通過否認和放棄任意一方來緩解」,既不能粗暴地拒絕個人的自主選擇,也不能簡單地全面地放棄經濟調控。「社會市場經濟」的倡導者於是就努力地尋找黃金平衡點:「我們必須非常認真地探討,為了使市場再次形成競爭和自由價格機制,調控應當從哪些行業開始,又應當以怎樣的順序進行?」必須找到適應更高的社會秩序原則和方式,不能聽任「負責分配的初級官員」,因為他們「採取的調控措施……必然會破壞經濟秩序」。
在艾哈德領導的經濟改革計劃中,無論是對主要食品和基本原料的定量配給,還是後來根據形勢的變化做出的結束價格控制的決定,每一個步驟、每一項政策體現的都不是簡單的數量平衡,而是個人、社會、國家之間關係的適度平衡,一種以個人為主體,同時又適合個人發展和社會安定富足的整體關係體系,一種以市場為核心、國家幫助市場公平運行的整體的關係體系。這個整體的發動機是市場配置資源,而國家應當儘可能避免幹預經濟。國家的責任是通過建立秩序,制定競爭政策,進行經濟結構調整,保證競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市場不會被「叢林法則」支配。當然,國家還要通過社會政策彌補市場的缺漏,例如通過社會政策、就業政策、教育政策等保障市場經濟參與者之間的公平,也使大眾福利大幅增長。
我們距離艾哈德的時代已經半個多世紀了。其間,世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和社會都變了。德國的主流經濟學家依然認定艾哈德的基本思想是正確的,德國奉行的依然是「社會市場經濟」。在這本德文原書名可直譯為《數字時代下的大眾福利——社會市場經濟數位化轉型的可行之路》的新書中,兩位德國作者將我們正在經歷著革命性變化的時代稱為「數字時代」,並討論了在數字時代「社會市場經濟」的變與不變。
沒錯,數字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和工作常規,智慧型手機的應用只是這些變化的冰山一角。這場革命引起的變革無所不包,現在還很難全景式地設想出,在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雲存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信息技術爆炸式發展條件下,全球各個角落的人們的日常生活將會發生哪些具體的、根本性的變化,這些變化將會如何顛覆人們已經習慣的各種制度、習俗、理念。人類面對著新的未知世界,而本書的作者恰恰是在這樣一個合適的時間點,將一個合適的問題明白無誤地展現在我們面前:在數字時代,如何延續大眾福利增長的故事?「社會市場經濟」在數字時代是否仍然有效?如何發揮效能?是否需要調整?怎樣調整?這是時代賦予我們的問題,也是本書要回答的問題。
作者在書中指出,數位化是活力和機遇。數據是「第一生產力」,新技術帶來新的經濟和財富增長。大數據使供應能更加精準地針對需求,使產品變得物美價廉。大數據改變了工業生產、物流業、農業、保險業乃至社會生活。大數據還催生了共享經濟,使得計費和分享變得空前容易。所以,人們常說,數據是新型的石油,是經濟的潤滑劑。作者認為,如果艾哈德再世,會判定在當今時代,市場經濟的基礎並沒有改變,商品交換和經濟組織仍是市場力量自由博弈的結果。但是艾哈德和他的同事會對市場的不透明感到驚訝,對新技術造成的新壟斷感到擔憂。他們會認為,壟斷利潤超出了平均水平,壟斷者獲得了過大的市場權力,而持續、紀律嚴明的競爭被削弱了。
發生改變的不僅是工作形態、競爭方式和價格形成機制,還有勞資關係、社會關係和產權形式。就業市場的個性化在數字時代日益顯現,這一趨勢正在蠶食作為社會市場經濟主要特徵之一的「社會夥伴關係」。「社會市場經濟」的設計者們曾經創建了市場糾錯機制,即通過國家再分配、社會保障體系和工資集體協議制度,形成了開始是德國的、後來也是歐洲的「社會夥伴關係」。這種由僱主和僱員(有時也有政府參與)共同決定的相互妥協型的關係,在數字時代由於網絡自由職業者取代傳統的大工業勞動關係而趨於弱化。公共養老金制度也受到了挑戰。自由職業者可以成為自己的僱主,也可以選擇自主養老。但是,倘若這一代人不能很好地解決養老儲蓄不足的問題,那麼新的社會問題(包括老年貧困)將十分突出。而社會福利國家的根基也將因為上述改變而逐漸無力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個人。
簡言之,在數字時代,艾哈德和他的同事構建的「社會市場經濟」的一些基本原則仍然存在(例如,市場競爭原則依然有效),但是作為一種制度體系的「社會市場經濟」已經千瘡百孔,需要重組或修補。政府有責任幫助個人做好迎接數字時代的準備。同時,政府也有責任堅持秩序原則,建立針對數字經濟的完善的監管制度,減少不正當競爭,促進福利健康成長,並幫助傳統行業平穩轉型。作者認為,在艾哈德的時代,每個人都會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到了數字時代,每個人都應該對數位化的力量抱有希望,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從中受益。這些希望和可能的最終實現取決於現在的決定和努力。
數字時代的腳步正在向前邁進,它可能更好地造福人類,也可能被濫用。作者用明快的語言反覆提醒讀者,在數字時代要保護企業和個人,防止少數人獲得過多權力。在競爭政策、稅收政策等領域要進行幹預。同時,有鑑於未來勞動力市場個體化的趨勢,國家要保護個人,幫助個人依靠自己的力量接觸市場、參與數位化、跟上經濟轉型的步伐,國家也要持續增加大眾的福利,使人們的生活更便捷、更愉快,甚至更長壽。
在此向兩位德國作者表示誠摯的敬意,感謝他們提出了一個引人深思的時代問題,也感謝他們將科學理論與大眾語言巧妙地結合起來。還要感謝譯者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的編輯,因為有他們的努力,中國讀者才能享受到閱讀此書的愉悅。
周弘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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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周弘:駕馭數位化變革的德國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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