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訴故意不提供被告電話怎麼辦?

2021-01-09 北京高思律師事務所

尹志軍律師

我們在訴訟工作中,遇到過兩個案例,都是原告故意不提供被告電話,導致被告無法被通知。於是法院按程序公告送達,並視為被告已經收到訴訟文書和開庭通知。最後,被告因為沒有出庭,沒有答辯,被判敗訴。更糟糕的是,被告只能在自己被執行時才知道自己被告並已敗訴,但為時已晚。於是,被告提出申訴,可法院一個不受理,一個維持生效判決。

這種情況下,被告的權利怎麼保護?這對被告公平嗎?法院在整個訴訟程序中,是什麼樣的存在呢?

法院是不是應該在審理時考慮一下,原被告之間沒有聯繫,怎麼會發生糾紛?我們接觸的這兩個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有長達近十年的交往與合作,原告怎麼會沒有被告的電話?現在人們或公司因為拆遷、搬家等原因,身份證地址或公司註冊地址未必就是實際住址。法院按照身份證地址或註冊地址郵寄起訴狀,被告可能就是收不到。

這個時候,法院能認為自己已經窮盡了通知義務,就只能公告送達了嗎?

然而,事實上,法院顯然是沒有窮盡通知義務。

現在,法院和很多行政主管機關的管理系統有聯網,很容易查到被告名下是否有電話。如果法院應該查到而沒有查到,造成被告損失慘重,法官需要承擔責任嗎?原告是否應該做出承諾,其已經向法院提供了被告的所有聯繫方式?如果有隱瞞,原告承諾法院可撤銷生效判決,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當然,最簡單的方式,也是國外某些國家的做法:原告自己送達起訴狀給被告。實在送不到,法院再送。

否則,法院就有可能被原告利用,成為其取得對己有利判決的工具。

事情啊,本身並不複雜,但怎麼就複雜了呢?

相關焦點

  • 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嗎,被告上訴原告怎麼辦?
    在我國法律治理下,通常都是原告起訴被告再由法律審判出孰是孰非,但是生活中也有一些是是非非造成了被告可能更想起訴原告的情形,那麼在我國法律的運行中,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嗎,被告上訴原告怎麼辦? 網友諮詢:如果當了被告,還能再起訴原告嗎?
  • 原告起訴離婚,找不到被告怎麼辦?法院這樣判!
    協議離婚也叫登記離婚,就是雙方達成一致的,共同去民政部門登記辦理離婚手續,這種方式最方便快捷;訴訟離婚就是雙方就某些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所以其中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訴,但凡去法院起訴離婚的,大多都是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其也不太可能老老實實的配合訴訟,躲起來就是常見的對抗方式。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躲起來了,找不到人,更不會去出庭,這種情況下怎麼辦?
  • 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同意怎麼辦
    伴隨著感情的破裂,離婚是在所難免的事,有的夫妻是協議離婚,而有的夫妻因為種種緣由,無法協議離婚,只能起訴到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如果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同意怎麼辦呢?今天法岱律所的離婚律師,通過一則案例來為大家講一講。原、被告於2002年相識,經過兩年的戀愛後,雙方於2004年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良好,原告於2006年產下一子。
  • 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麼辦,不用擔心,對原告更有利!
    法律要點:經常有當事人經常諮詢,自己提出離婚,但對方死活不同意,如果起訴到法院進行訴訟離婚的,擔心對方不到庭怎麼辦?如果對方不到庭法院就沒法判決了嗎?原告是一直不能離婚嗎?其實根本不是,法院同樣可以依法進行判決。
  • 起訴離婚 對方不接法院電話、不出庭怎麼辦?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以調節不準予離婚告終,現在第二次起訴被告不接法院電話,如果開庭審理時對方不出庭請問像這樣的情況法院會怎麼處理? 會不會直接判決離婚?而調解是由原、被告雙方面對面進行的,如果被告不到庭,調解將無法進行。因此,除被告下落不明外,審理離婚案件,被告必須到庭。
  • 【法律諮詢】起訴時找不到被告怎麼辦?
    現實中一般民事糾紛案件中都需要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含戶籍信息,住址信息,電話信息等信息,用於聯繫案件當事人,發送傳票等,如無法確認被告真實信息有時將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影響。比如知道被告姓名但不知道被告的具體住址也不知道被告的戶籍信息,當時所用的聯繫電話也予以註銷,在原告起訴時找不到被告了又該怎麼辦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 對於「欠錢不還」「不接電話」「直接消失」的人,兩個方法解決
    註:本文轉載自網絡,不代表本平臺立場,僅供讀者參考,著作權屬歸原創者所有。我們分享此文出於傳播更多資訊之目的。如有侵權,請在後臺留言聯繫我們進行刪除,謝謝!‍借錢給別人是有風險的,最大的風險是對方突然失蹤,不理人。有些債權人就遇到了債務人故意不接電話、不見人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是債權人也不知道怎麼辦,對方欠我錢,不接電話不見人怎麼辦?
  • 最高法院:除非原告惡意濫訴,否則法院不得以被告不正確為由,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裁判要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於立案受理條件的規定,要求原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即原告需適格,但是對於被告的規定與之不同,僅要求具有明確的被告,即原告能夠提供被告準確的名稱被告不存在是否「適格」或「正確」的問題,除非原告有惡意濫訴的目的,否則法院不得以被告不正確為由,裁定駁回原告起訴。本案中一審原告李梅訴稱侵權行為的直接實施人為清算事務所和煒衡律所,兩被告是否應當對原告訴稱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已經涉及到案件實體問題的判斷,應當經過案件審理程序,聽取雙方訴辯意見和舉證質證後由法院做出裁判,不應以駁回起訴的程序性裁定來否定被告的責任承擔。
  • 民事訴訟中,如何確定原告和被告?
    《侵權責任法》和《民事訴訟法》都對民事糾紛中的適格當事人(即原告和被告)作出了具體規定,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情形:(1)個人合夥相關的訴訟中以全體合伙人為共同訴訟人。個人合夥有依法核准登記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號。
  • 原告只憑藉條等憑證起訴被告,被告說已經還款了!法院會如何判?
    今天是林教頭談民間借貸法律問題的第十四堂課:原告僅依據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原被告舉證責任的分配如何?我們照例先來看一下此次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第十六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存續承擔舉證責任。
  • 起訴離婚,另一方故意不到場?法院會這麼判!
    根據該法律條文的規定,原告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通知對方應訴答辯,但如果被告一方不接收原告的起訴材料或者故意逃避訴訟的,這種情況下就沒有辦法了嗎?不是,法院可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材料,公告期滿,即視為已經送達給被告。
  • 13類案件原告不需要提供下列證據
    13類案件原告不需要提供下列證據民事案件中,一般都是「誰主張,誰舉證」,即誰起訴提出請求,誰就提供證據證明。但是有一些特殊的訴訟,證據是由對方即被告提供的,對方拿不出證據,就要承擔敗訴的風險。5種情形原告不需要找證據1、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子女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不需要提供證據。
  • 被告一審二審開庭不應訴,事後卻對原告提起訴訟,怎麼辦
    當然要積極慎重地應對這次起訴。不管被告在一審二審開庭時不應訴,事後卻對原告提起訴訟,是基於何種理由,作為原告都要對被告向自己提起的訴訟認真準備。否則,就可能喪失自己應能行使的法律權利,處於不利的後果。首先,要看被告提起的訴訟是否是原來案件的反訴。
  • 起訴離婚,被告拒絕籤字,法院會判決離婚嗎?2019年婚姻法
    第二次起訴離婚,男方拒絕籤字,法院會怎麼做?第二次起訴離婚,男方拒絕籤字,法院是可以判決離婚的!有些朋友諮詢我,起訴離婚,如果開庭被告不來怎麼辦?來了不籤字怎麼辦?會擔心一旦被告不籤字,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其實,是不需要有這樣的顧慮的,因為法院的判決不是看被告的態度,而是看證據的。
  • 欠錢不還,拒接電話,轉移財產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這樣的情況,借給朋友的錢要不回來,談起要錢各種藉口故意拖延,打電話對方故意不接,甚至悄悄轉移財產,遇到這種情況該咋辦?  為了保證權利的實現,杜絕對方惡意財產轉移等損害執行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怠於履行、惡意拖欠的義務人實施財產保全,以達到固定財產、保證履行的效果。
  • 原告撤訴,被告在什麼情況下才知道原告撤訴?
    打民事官司,至少要兩方人員,一方為原告起訴,另一方為被告應訴。法律一、首先要弄清楚起訴流程,既原告起訴後,法院是怎麼操作的?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3、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起訴離婚,被告不應訴會怎樣?大多是這種結果!
    也就是說,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之後,法院會通知對方應訴答辯,如果對方不配合訴訟,拒絕籤收法院送達的起訴材料或者故意躲避的,這時法院可以公告向對方送達,公告期60天,期滿即視為已經向對方送達了起訴材料。
  • 河南澠池:原告起訴被告還款 證據不足撤訴
    ,張某峰起訴稱雙方口頭約定月利率2%。後張某峰多次向張某生催還借款,可張某峰拒不償還,張某生遂訴至法院。在法院通知張某生領取應訴的法律文書時,張某生稱根本不認識張某峰,也沒有向張某峰借過錢。由於原、被告對雙方之間是否成立借貸關係存在爭議,合議庭著重對本案借款的發生過程進行了調查,原、被告雙方也就案件事實、證據效力、法律適用等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庭審結束後,由於原告本人沒有到庭參加訴訟,原告的委託訴訟代理律師將庭審情況向原告本人反饋,在了解到自身起訴存在不妥之處後,原告撤回了起訴。
  • 起訴別人但是被告不肯出庭,法官還能判嗎?
    你是否遇到過起訴別人但是找不到被告人的情況?例如,有人就反映夫妻一方在起訴離婚的時候,另一方不同意從而就玩失蹤,拒絕出庭審理。還有就是債務糾紛起訴到法院處理,但是被告人就是不出現,像以上這種拒絕出庭審理的情況,會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 對方欠錢不還,拒接電話,轉移財產怎麼辦?這一招一定要了解!
    閱讀提示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這樣的情況,借給朋友的錢要不回來,談起要錢各種藉口故意拖延,打電話對方故意不接,甚至悄悄轉移財產,遇到這種情況該咋辦?案例2020年初,天津東麗法院收到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案件事實非常清楚,雙方之間籤署過結算單,被告也認可欠款事宜。被告玩起了失蹤,不接原告電話,原告無奈起訴後被告也不接法院的電話,企圖通過躲避的方式拒絕還錢。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凍結了被告名下銀行存款1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