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什麼不把自丈夫稱老公呢?原來竟是這種意思,漲知識了!
丈夫一詞最早的由來據說是源自原始社會的搶婚,在當時男人只有長到一丈也就是七尺才能達到保護妻子的基本要求,這也是七尺男兒的由來。在《詩經》中有未見君子,憂心忡忡的用法,君子就是對丈夫的敬稱。
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也在進步,然而現代「老公」這個稱呼用於廣泛,通常是指已婚女子稱呼自己的丈夫,也有戀愛中的青年女子毫不矜持的稱呼戀愛對象,更有用於網絡稱呼自己仰慕的男神偶像為「國民老公」。
而宦官在古代卻有「老公」的稱呼,比如太監的墳地,就稱「老公墳」,在俗語裡也稱「張老公、李老公」。我曾經在一部明代北方某地的地方志裡,看到一塊碑文,上寫某老公如何如何,這位老公是一位捐助人,稱他老公,應該屬於敬語。這就像現代人喊丈夫老公一樣,是親暱的稱呼。
明清時,老公指代丈夫這一用法越來越普遍。如:《警世通言》中就有一句:「那婆娘不達時務,指望煨熱老公,重做夫妻。」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中也有一句:「這樣個寶貝也怕老公, 雌見了雄, 就不敢裝了。」
隨著時代變遷,大概20世紀70、80年代、香港人發現這詞、一知半解的以為是個褒義詞、港女就開始用這個詞稱呼自己男人、於是大陸剛剛改革開放開始、就跟風學港臺的叫法,後來「老公「這個詞就重新回到大陸,並被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