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2020年鄉村振興綜合示範激勵細則
根據《蕪湖市2020年鄉村振興綜合 示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激勵細則:
一、激勵對象
全市範圍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成效顯著、具有一定帶動作用的鎮(含涉農街道,下同)和行政村(含涉農社區,下同)。
二、激勵數量
2020年共激勵5個鄉村振興綜合示範鎮,10個綜合示範村。
三、評價內容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對全市鎮村2020年度推進實施鄉村振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四、評價程序
(一)縣級初評:在縣(市)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置動態考核指標,對照本細則開展示範鎮村初評,並根據得分高低擇優向市委農辦推薦。推薦材料(含申報表和自評得分)以縣(市)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名義於當年12月10日前統一報送市委農辦,同時將電子稿發送到641281636@qq.com。
(二)市級覆核。市委農辦根據縣級初評情況,牽頭組織市直相關單位開展覆核,覆核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激勵措施
(一)對獲評的鄉村振興綜合示範鎮每個鎮給予200萬元激勵,示範村每個給予80萬元激勵,並發文通報。
(二)鄉村振興綜合示範激勵情況作為縣級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和鄉村振興綜合考核的參考依據。
本激勵細則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人:黃倬 電話:3856333
附件:1.2020年鄉村振興綜合示範鎮評分表
2.2020年鄉村振興綜合示範村評分表
3.2020年鄉村振興綜合示範鎮村申報表
蕪湖市2020年鄉村產業發展激勵細則
根據《蕪湖市促進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發展工作方案》、《蕪湖市2020年智慧蕪湖大米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激勵細則:
一、激勵對象
全市範圍內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發展成效顯著的精品線路和集聚區(含非創建集聚區),以及「智慧蕪湖大米」試驗示範基地。
二、激勵數量
(一)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
共激勵4條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精品線路,10個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集聚區。
(二)「智慧蕪湖大米」試驗示範基地
建設「智慧蕪湖大米」核心試驗示範基地2000畝,實現智慧管控和智慧排灌設施設備全覆蓋。
三、評價程序
(一)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
1. 縣級自評:在縣(市)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牽頭對照本細則開展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精品線路、集聚區自評,根據得分高低排序向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推薦。推薦材料(含自評得分表)以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名義於當年12月10日前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
2. 市級覆核。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根據縣級自評情況,牽頭組織市直相關單位開展覆核,覆核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二)「智慧蕪湖大米」試驗示範基地
1. 制定建設方案。由三山區成立工作組,明確試驗示範基地建設主體,制定詳細的建設方案,並組織專家論證。
2. 精心組織實施。建設主體根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合理設置智慧管控和智慧排灌設施設備,確保產品質量,滿足「智慧蕪湖大米」生產需要。
3. 開展區級評價。三山區根據試驗示範基地建設完成情況,及時組織開展區級評價,由三山區人民政府形成評價報告,於2020年10月底前報送至市智慧蕪湖大米建設領導小組。
4. 市級覆核驗收。市智慧蕪湖大米建設領導小組根據評價報告組織相關專家開展覆核驗收,覆核驗收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激勵措施
(一)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
對獲評的每條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精品線路給予150萬元激勵(前兩名上浮20%,後兩名下浮20%),每個集聚區給予100萬元激勵(前五名上浮20%,後五名下浮20%),並發文通報。
(二)「智慧蕪湖大米」試驗示範基地
1. 通過市級覆核驗收後,對試驗示範基地建設按每畝800元標準給予激勵,資金主要用於智慧管控和智慧排灌設施設備投入。
2. 當年在試驗示範基地召開省級以上現場會的,另增加200元每畝激勵。
鄉村產業發展激勵情況作為縣級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和鄉村振興考核的參考。
本激勵細則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人:王鴻翔 電話:3852837(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
丁衛東 電話:3858160(智慧蕪湖大米)
附件:4. 2020年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精品線路評分表
5. 2020年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集聚區評分表
6. 2020年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申報表
7. 2020年「智慧蕪湖大米」試驗示範基地申報表
蕪湖市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激勵細則
為繼續深入學習浙江「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根據《蕪湖市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激勵細則:
一、激勵對象
2020年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成效顯著的主要道路、鎮村和農戶家庭。
二、激勵數量
共激勵5條示範帶、10個示範鎮(含涉農街道,下同)、50個示範村(含涉農社區,下同)和100個「最美庭院」。
三、評價內容
根據2020年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工作任務,開展示範評價。
四、評價程序
(一)縣級初評:在縣(市)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照本細則開展示範帶、鎮、村自評,並根據得分高低擇優向市委農辦推薦。推薦材料(含申報表和自評得分)以縣(市)區委農辦名義於12月10日前統一報送市委農辦,同時將電子稿發送到whncshsy@163.com。申報「最美庭院」的,由縣級每半年評定一次「美麗庭院」,並於當年12月10日前由縣級婦聯擇優向市婦聯推薦上報市級「最美庭院」候選名單,其中「最美庭院」需附4張高清被評庭院圖片。縣級和鎮要參照自行評定「最美庭院」並掛牌。
(二)市級覆核。市委農辦根據縣級自評情況,牽頭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對示範帶、示範鎮村進行覆核評定;「最美庭院」由市婦聯牽頭,聯合有關市直部門對申報主體進行覆核。市級覆核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激勵措施
(一)對經評定的示範帶每條給予150萬元獎補、示範鎮每個給予100萬元獎補、示範村每個給予20萬元獎補。「最美庭院」每戶給予2000元獎勵;並發文通報。
(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激勵情況作為縣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年度績效考核和鄉村振興考核的參考。
本激勵細則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人:曹歡歡 電話:3870144
附件:8.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帶評分表
9.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鎮評分表
10.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評分表
11.2020年蕪湖市「最美庭院」評分標準
12. 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帶申報表
13.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範鎮(村)申報表
14.2020年「最美庭院」名額分配表
15.2020年「最美庭院」申報表
蕪湖市2020年鄉風文明示範激勵細則
根據《蕪湖市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激勵細則:
一、激勵對象
全市範圍內在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成效顯著的行政村(含涉農社區,下同)和農戶家庭。
二、激勵數量
2020年度共激勵10個鄉風文明示範村、100戶五星文明戶。
三、評價內容
(一)鄉風文明示範村。圍繞「喜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老愛親、家風家訓、文體新風、良習養成」要求,評價村在鄉風文明建設過程中所取得的示範成效。
所在村2020年度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1)正職嚴重違紀違法;(2)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3)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汙染事故;(4)發生非法集訪等重大群體性事件;(5)行政村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或列入失信聯合懲戒被執行對象;(6)發生影響惡劣的涉黑涉惡、「黃賭毒」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動或與精神文明建設要求不相符的其他事件。
(二)五星文明戶。符合「孝老愛親星、誠信守法星、環保衛生星、移風易俗星、熱心公益星」五星標準,獲得縣、區級「五星文明戶」榮譽稱號。
四、評價程序
(一)鄉風文明示範村。
1.縣級初評。由村自行申報,所在鎮(街道)自評,縣(市)區文明辦、民政局牽頭組織初評,並徵求紀檢監察、政法、法院、公安、環保、民族宗教、信訪、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意見;並以縣(市)區文明辦、民政局名義,於2020年10月30日前將符合推薦條件的村按得分高低排序向市文明辦、市民政局行文上報(申報材料附申報表和初評得分,一式兩份),電子稿發送到whwmbcjk@126.com。
2.市級覆核。市文明辦、市民政局根據縣級初評申報情況聯合相關市直有關部門,對申報對象採取查閱資料和實地查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覆核,覆核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二)五星文明戶。
1.基層評選:以鎮級「星級文明戶」評選活動為基礎,縣級每年開展一次。市級「五星文明戶」從縣級「五星文明戶」中遴選產生。
2.推薦審核:縣(市)區文明辦、農業農村局和民政局進行材料審核,從本級「星級文明戶」中推薦上報市級「五星文明戶」候選名單,並徵求城管、綜治、公安、紀檢等相關部門意見,在本行政區域進行公示並經本級文明委審定後上報。候選名單按分配名額1.2倍排序報送。
3.審核評議。由市文明辦、農業農村局、民政局及相關單位組成綜合考評組,負責對縣(市)區推薦的候選市級「五星文明戶」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審核,並組織現場實地暗訪、抽查和徵求群眾意見,綜合評判後提出蕪湖市「五星文明戶」建議名單。
4.審批公示:建議名單在市屬主要媒體和蕪湖文明網上進行公示,廣泛聽取社會反映和群眾意見。
5.命名授牌:公示無異議後,綜合提出蕪湖市「五星文明戶」獲得者建議名單,報市文明委審定,由市文明委授牌表彰。
6.動態管理:市級「五星文明戶」實行動態管理,在授牌後發生一票否決情況的,予以摘牌。每年終,縣(市)區文明辦牽頭按照評選標準對市級「五星文明戶」嚴格審查,對不能認真履行星級標準規定的內容、造成不良影響的市級「五星文明戶」,報市文明辦審定後,予以摘牌。在開展下一屆市級「五星文明戶」評選的同時,對上一屆獲得者進行複評,複評通過的予以保留市級「五星文明戶」榮譽稱號。
五、激勵措施
(一)對評定的鄉風文明示範村,每個給予20萬元激勵;五星文明戶給予2000元激勵。
(二)鄉風文明示範激勵情況作為縣級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和鄉村振興考核的參考。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市文明辦負責解釋。
聯繫人:程強 電話:3992990
附件:16.2020年鄉風文明示範村評選申報表
17. 2020年鄉風文明示範村評分表
18.2020年五星文明戶名額分配表
蕪湖市2020年鄉村治理示範激勵細則
根據《蕪湖市2020年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激勵細則:
一、激勵對象
全市範圍內在基層黨組織建設,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生產生活生態齊發展的行政村(含涉農社區,下同)。
二、激勵數量
2020年度共激勵10個鄉村治理示範村。
三、評價內容
圍繞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鄉村治理工作體系,深化「基層黨組織+『三治』【自治、法治、德治】+集體經濟+信用村建設+信息化服務」的鄉村治理模式。通過試點創建和示範引領,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加強、農村社會穩定得到維護、農村社會移風易俗深入推進、村集體經濟得到壯大、鄉鎮管理服務能力持續強化。
四、評價程序
(一)縣級初評。由村自行申報,所在鎮(街道)自評,縣(市)區委農辦牽頭組織初評,將符合推薦條件的村按得分高低排序,並於當年12月10日前,向市委農辦行文上報。
(二)市級覆核。市委農辦根據縣級初評申報情況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對申報對象進行覆核,覆核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激勵措施
對獲評的鄉村治理示範村,每個給予20萬元激勵,並發文通報。鄉村治理示範激勵情況作為縣級鄉村治理年度績效考核和鄉村振興考核的參考。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人:劉劍 電話:3859201
附件:19.2020年鄉村治理示範村評分表
20.2020年鄉村治理示範村申報表
蕪湖市2020年農村改革示範激勵細則
為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打造一批具有示範效應的改革村,推動農村改革縱深發展,制定如下激勵細則:
一、激勵對象
全市範圍內在深入推進農村改革方面成效顯著、具有一定示範帶動作用的行政村(含涉農社區,下同)。
二、激勵數量
2020年度激勵10個農村改革示範村。
三、評價內容
主要圍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農村「三變」改革、農村宅基地以及閒置農房盤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四、評價程序
(一)縣級初評。由村自行申報,所在鎮(街道)自評,縣(市)區委農辦牽頭組織初評,將符合推薦條件的村按得分高低排序,並於當年12月10日前,向市委農辦行文上報。
(二)市級覆核。市委農辦根據縣級初評情況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對申報對象進行覆核,覆核結果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激勵措施
對獲評的農村改革示範村,每個給予20萬元激勵,並發文通報。農村改革示範激勵情況作為縣級鄉村治理年度績效考核和鄉村振興考核的參考。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繫人:劉劍 電話:3859201
附件:21.2020年農村改革示範村評分表
22.2020年農村改革示範村申報表
蕪農工[2020]5號文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