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低工資包含績效工資和津貼嗎?
最低工資不包括年績效工資、津貼福利、加班工資等;
如你所在單位工資形式為:實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假定你的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旦你的績效工資能夠彌補這一缺口,單位看似合法完成了薪酬合同。但當你的績效工資不能彌補這一缺陷時,則你的實得工資就會低於最低標準線。
實得工資是一個必須達到的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這種薪資標準與勞動法中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籤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相悖了。
換句話說,實得工資是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就算是由於員工績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績效工資缺口甚至變成零,也不得低於這個界限,而用人單位這樣做是違法的,所以績效工資不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津貼福利等,通常是用人單位出於保障勞動條件或表達關懷設置或者與工作的時間和質量沒有直接關係(如交通補貼、降溫費等),不屬於工資的範疇。
還有以下是不包括在最低工資範圍內的:
(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井下等特殊作業環境或工種的津貼;
(3)用人單位發放的勞動用品、節日禮品、降溫費、取暖費、交通補貼、住房補貼、出差補貼等。
02 計算最低工資包含年終獎嗎?
最低工資不包括年終獎、優秀員工獎等獎金。
年終獎性質上屬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分享企業經營成果的一種行為,簡而言之,是用人單位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與勞動者分享的行為。
年終獎大多由用人單位根據經營狀況確定,也並非所有勞動者可以享受,具有很大不確定性,因此不應計入最低工資計算範圍。
優秀員工獎等獎金是屬於為特定目的和事項發放的獎勵,具有臨時性、一次性等特點,因此不應納入最低工資計算範圍。
03 最低工資包含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嗎?
各地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分為以下三種:
(1)明確規定不含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如北京、上海。
(2)分別規定含社保和不含社保的不同標準,如新疆。
(3)採用國家統一的規定,也就是包含社保的個人繳納部分,如廣東。
04 支付工資低能低於最低工資麼?
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91背調解析: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後,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但不是在任何情形下。
根據規定,只有有了勞動關係,勞動者依法或依合同在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才有權享受最低工資保障待遇;但如果沒有提供正常勞動,顯然就不受此限了。
首先,未建立勞動關係的,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約束。以下人員不適用最低工資相關規定:
(1)國家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其他事業單位員工;
(2)宗教、慈善機構等公益性質機構職員,因其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因此不適用,但基於勞動合同的僱員除外;
(3)軍人;
(4)學徒工、假期臨時就業的學生;
(5)僱傭關係、非全日制用工不適用最低工資標準(但非全日制用工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其次,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則不適用最低工資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工作期間有遲到、早退、曠工等違紀行為的;
(2)因病或非工傷治療期間,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80%;
(3)非帶薪假期期間;
(4)離崗培訓期間,但如是用人單位派遣學習的,則應享有最低工資保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