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樓區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評價類型:項目實施過程評價□ 項目完成結果評價■
項目名稱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
項目單位 嶽陽樓區衛生計生局
主管部門 嶽陽樓區衛生計生局
評價方式: 自評
評價機構: 嶽陽樓區衛生計生局
報告日期:2017年4 月 10 日
嶽陽市嶽陽樓區財政局(制)
一、項 目 基 本 概 況 | |||||||||||||||||||
項目負責人 | 王秀雲 | 聯繫電話 | 07308180020 | ||||||||||||||||
項目地址 | 樓區衛計局 | 郵 編 | 414000 | ||||||||||||||||
項目起止時間 | 20160101-20161231 | ||||||||||||||||||
計劃安排資金 (萬元) | 158 | 實際到位資金 (萬元) | 158 | 實際支出 (萬元) | 175.7 | 結餘(萬元) | -17.7 | ||||||||||||
其中:中央財政 | 其中:中央財政 | 其中:中央財政 | 其中:中央財政 | ||||||||||||||||
省財政 | 省財政 | 省財政 | 省財政 | ||||||||||||||||
市財政 | 市財政 | 市財政 | 市財政 | ||||||||||||||||
縣市區財政 | 158 | 縣市區財政 | 158 | 縣市區財政 | 175.7 | 縣市區財政 | -17.7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0 | |||||||||||||||
二、項目支出明細情況 | |||||||||||||||||||
支出內容 | 實際支出數(萬元) | 會計憑證號 | 備註 | ||||||||||||||||
計生家庭特扶 | 175.7 | 10月29號 | |||||||||||||||||
支出合計 | 175.7 | ||||||||||||||||||
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 |||||||||||||||||||
項目績效定性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 預 期 目 標 | 實際完成 | |||||||||||||||||
扶助本年度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對象659人 | 已完成扶助本年度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對象659人打卡發放 | ||||||||||||||||||
項目績效定量目標(指標)及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容 | 指標(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
項目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計生特扶對象 | 659人 | 659人 | |||||||||||||||
質量指標 | 核准扶助對象信息 | ||||||||||||||||||
時效指標 | 10月底通過銀行打卡發放 | ||||||||||||||||||
成本指標 | 按文件比例承擔 | 國家50%,省35%、市5%、區10%,另要另外 | |||||||||||||||||
項目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
社會效益 指標 | 扶助子女傷殘及失獨家庭 | ||||||||||||||||||
生態效益 指標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指標 | 扶助對象的滿意度 | 100% | 100% | ||||||||||||||||
績效自評綜合得分 | 98 | ||||||||||||||||||
評價等次 | 優秀 | ||||||||||||||||||
四、評價人員 | |||||||||||||||||||
姓名 | 職稱/職務 | 單 位 | 籤字 | ||||||||||||||||
王秀雲 | 副局長 | 樓區衛計局 | 王秀雲 | ||||||||||||||||
李紅波 | 副股長 | 樓區衛計局 | 李紅波 | ||||||||||||||||
評價組組長(籤字): 評價等級為優秀 李紅波 2017 年 4 月 10 日 | |||||||||||||||||||
項目單位意見: 評價等級為優秀 項目單位負責人(籤字): 王秀雲 2017 年 4 月 10 日 | |||||||||||||||||||
主管部門意見: 自評情況屬實 主管部門負責人(籤字): 李白薇 2017 年 4 月 10 日 | |||||||||||||||||||
填報人(籤名):李紅波 聯繫電話:07308180020
嶽陽樓區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專項資金
績效自評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區部分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專項經費的管理,根據《湖南省衛生計生委關於開展2016年度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湘衛函〔2017〕115號)要求,我局組織人員對全區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專項資金的情況進行了績效評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概述
1.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1)扶助條件。2005年,我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以下簡稱「農村獎扶」)制度正式啟動,農村獎扶對象應是同時具備四個方面基本條件的合法夫妻:一是本人或配偶為嶽陽樓區農業戶口或界定農村居民戶口;二是1973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三是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農村獎扶對象國家每年每人發放一定的獎扶資金。
(2)扶助範圍。樓區範圍內只四個鄉(街道)有對象享受「農村獎扶」,分別是:郭鎮鄉、梅溪鄉、奇家嶺辦事處倉田村、城陵磯辦事處城陵磯村。
(3)扶助標準。根據《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於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教〔2011〕623號)規定,2012年將農村獎扶標準提高到80元/人/月。2013年,嶽陽樓區出臺《嶽陽市嶽陽樓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通知》(嶽樓政發〔2013〕17號),根據文件精神,在政策規定發放的基礎上每人增加50%,即120元/人/月。
2.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
(1)扶助條件。2007年,我省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以下簡稱「特扶」)制度正式啟動,特扶對象應是我區城鎮和農村同時符合四個方麵條件的合法夫妻:一是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二是女方年滿49周歲;三是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四是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鑑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2)扶助標準。2016年國家規定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標準,獨生子女傷殘270元/人/月、獨生子女死亡340元/人/月,2016年,湖南省規定在國家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分別為320元/人/月和390元/人/月,我區根據《嶽陽市嶽陽樓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通知》(嶽樓政發〔2013〕17號)文件精神,我區在政策規定發放的基礎上每人增加50%,即獨生子女傷殘、死亡我區標準分別為480元/人/月、585元/人/月。
3.獨生子女保健費
(1)發放條件。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一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我區戶籍居民;二是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三是現有一個子女且未年滿十四周歲(包括親生子女和收養子女);四是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發放標準。2016年,省規定發放標準為10—20元/人/月,我區根據《嶽陽市嶽陽樓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通知》(嶽樓政發〔2013〕17號)文件精神,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標準為20元/人/月。
二、資金使用情況
1.農村獎扶、特扶(以下簡稱「兩扶」)。「兩扶」資金實行「財政專項、封閉運行、委託發放、專款專用」的管理制度。根據市定標準,由國家、省、市、區四級財政共同負擔,其中區財政負擔10%,市財政負擔5%,省財政35%,國家財政50%,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獎扶金發放的具體方式是:樓區衛計局設立獎勵扶助專用帳戶,統一將獎勵扶助對象信息資料提交至交通銀行嶽陽分行,辦理銀行卡,銀行將獎扶金直接存入對象存摺內。
截止2016年,嶽陽樓區共確定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124人。按國家規定標準發放資金為124人×960元=119040元,根據比例,其中國家下撥資金為124人×960元×50%=59520元,省下撥資金為124人×960元×35%=41664元,市下撥資金為124人×960元×5%=5952元,區承擔資金為124人×960元×10%=11904元。另根據嶽樓政發〔2013〕17號文件規定,我區在政策規定發放基礎上提標50%,提標資金為124人×480元=59520元。按國家規定標準發放資金和區本級提標獎勵扶助資金共計178560元。
確定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對象659人。其中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扶助對象264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對象395人,按國家規定標準發放:子女傷殘扶助對象資金為264人×3240元=855360元,子女死亡扶助對象資金為395人×4080元=1611600元,根據比例,其中國家下撥特扶資金分別為:264人×3240元×50%=427680元(子女傷殘),395人×4080元×50%=805800元(子女死亡),省下撥資金分別為:264人×3240元×35%=299376元(子女傷殘),395人×4080元×35%=564060元(子女死亡),市下撥資金分別為264人×3240元×5%=42768元(子女傷殘),395人×4080元×5%=80580元(子女死亡);區承擔資金分別為:264人×3240元×10%=85536元(子女傷殘),395人×4080元×10%=161160元(子女死亡);另根據2016年湖南省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每人每年600元,根據比例,其中省下撥特扶資金分別為:264人×600元×70%=110880元(子女傷殘),395人×600元×70%=165900元(子女死亡),市下撥資金分別為264人×600元×10%=15840元(子女傷殘),395人×600元×10%=23700元(子女死亡),區承擔資金分別為:264人×600元×20%=31680元(子女傷殘),395人×600元×20%=47400元(子女死亡);根據嶽樓政發〔2013〕17號文件規定,我區在政策規定發放基礎上提標50%,提標資金為:子女傷殘扶助對象資金264人×1920元=506880元,子女死亡扶助對象資金395人×2340元=924300元。國家規定標準發放資金和區本級提標特別扶助資金共計4293540元。「兩扶」對象個案上報準確率達到100%,資金發放到位率100%。
2.獨生子女保健費。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統一歸集、專戶管理、打卡發放、直補到人」的方式進行發放。省規定發放標準為10—20元/人/月,省下撥資金為36元/人/年、市下撥資金為40元/人/年、區配套和提標資金164元/人/年,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截止2016年,嶽陽樓區共上報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對象4776人。省規定發放標準為10—20元/人/月,其中根據比例,省下撥資金為36元/人/年,共171936元(4776*36=171936);市下撥資金為40元/人/年,共191040元(4776*40=191040)
另根據嶽樓政發〔2013〕17號文件規定,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標準每月不低於20元,區級承擔資金為:4776人×164元=783264元。省、市、區按當初上報的4776人,但實際發放人數是4699人,審查有77人取消發放資格,最後確認4699人共計1127760元,已全部撥付交通銀行打卡發放。
3.手術併發症特別扶助
2016年,我區扶助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人員56人,其中二級併發症2人(4050元/人),三級併發症54人(2250元/人),共發放扶助資金12.96萬元。其中國家配套扶助金共計8.64萬元,區財政提標資金50%為4.32萬元。
三、實施情況
1.健全機構,加強領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區政府召開常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並將獎勵扶助工作列入政府績效評估和督查的重要內容。成立了以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出臺了《嶽陽市嶽陽樓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通知》(嶽樓政發〔2013〕17號)文件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開展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宣傳;各鄉(街道)、村(社區)還利用黑板報、掛橫幅、文藝演出、上街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獎扶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通過廣泛宣傳人口計生政策,著力營造了實行計劃生育既有政治光榮又有養老保障的良好氛圍,社會反響強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3.把握政策,嚴格程序。區衛計局每年組織大型培訓,培訓到村、組,掌握對象確認條件,明確政策界限。嚴格按照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和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本人申請、村民委員會審議、鄉(街道)初審並張榜公示、區衛計局審查確認,確保了資格確認在「陽光」下規範操作。鄉(街道)對獎扶對象的調查入戶率、見面率、取證率均達到100%。
四、資金使用績效
1.完善了計劃生育激勵制約機制。在計劃生育轉型發展之際,強化利益導向這一發展理念,不僅順應了衛計工作本身的客觀規律,而且有助於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我們的走訪過程中,對於特扶傷殘家庭,每年的扶助金大多能解決子女的醫藥費問題,而對於特扶死亡家庭,能對他們的心靈給予一定的慰藉,讓他們感受到政府的關心。
2.積極引導失獨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開展精神慰藉。對特殊家庭建立信息檔案,及時更新特殊困難家庭聯繫人名冊,落實鄉(街道)、村(社區)「雙崗」聯繫人聯繫制度,建立特殊困難家庭聯繫人責任追究制,「多對一」的聯繫幫扶機制,定期走訪,及時溝通了解需求等情況,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服務。二是提供醫療救助。我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計生特殊家庭扶助對象全部納入家庭醫生籤約服務範圍,為所有對象建立健康檔案,並納入重點管理,定期開展隨訪服務和健康指導。區屬各醫療服務機構為特殊困難家庭開通就醫「綠色通道」憑《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證》享受優先諮詢、掛號、檢查、住院、治療等醫療服務。對疑難、急重症需轉上級醫院診療的對象提供轉診服務。三是積極引導參加社會活動。各社區積極引導失獨家庭、有特長的空巢老人組建文體隊伍,開展各種文體活動,通過鍛鍊身體,陶冶情操,娛樂身心,讓失獨夫婦融入社會,用豐富多彩的文體生活來衝淡他們的記憶和傷痛。
3.提高了群眾對計生工作的滿意度。在實施獎扶制度工作中,衛計工作者不辭辛勞主動上門送政策、送服務、送實惠,用真情和汗水贏得了廣大農民群眾的信任和好評,社會各界也給予了高度的評價,提高了群眾對計劃生育工作的滿意度。
五、存在問題和建議
主要存在問題:一是各地發放標準不統一。有的省、市計生特殊困難家庭發放標準較高,對象相互比較,產生心理不平衡,要求提高發放資金。二是面臨養老問題。養兒防老是中國社會固有的傳統觀念,對於失獨或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失去子女就無人養老,子女傷殘就沒法養老,因此養老成了他們最擔憂、最揪心的一件事。三是受眾面窄。特扶傷殘家庭,必須要經殘聯鑑定為三級以上殘疾,而有些尿毒症、白血病、腎衰竭等大病,是無法鑑定傷殘等級的。
建議進一步明確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思路,將計生特殊家庭的系列問題納入到議事日程和政府考核範疇,健全相關制度和機制,落實好現有的相關政策。同時動員社會各界的力量,共同為計生特殊家庭構建經濟、精神、養老「三位一體」的政策性、制度化的保障體系。
嶽陽樓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