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紅河州財政局關於印發2019年度紅河州預算績效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紅財績發〔2019〕3號)要求,州生態環境局高度重視,及時研究部署,對中央、省、州級財政專項資金預算項目支出情況,全面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現將2019年度中央、省、州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自評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紅河州生態環境局2019年度項目績效自評涉及項目18個(合計資金5054.00萬元),績效自評覆蓋率達100%。具體項目資金情況如下:
(一)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項目資金情況
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項目9個(資金合計3681.00萬元)。具體項目資金為:紅河州「三線一單」編制經費130.00萬元,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經費256.00萬元;紅河流域南盤江流域水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經費150.00萬元;紅河州環境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889萬元;紅河州河湖水質監測經費80.00萬元;水汙染防治調查、分析與研究經費150.00萬元;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經費130.00萬元;紅河州關閉搬遷疑似汙染地塊初步調查工作方案經費1850.00萬元;紅河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方案46.00萬元。
(二)省級環保專項資金項目資金情況
省級環保專項資金項目2個(資金合計340.00萬元)。具體項目資金為:紅河州2016—2018年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經費80.00萬元,紅河州縣城生態環境風險調查評估經費260.00萬元。
(三)州級環保專項資金項目資金情況
州級環保專項資金項目7個(資金合計1033.00萬元)。具體項目資金為:數字環保系統平臺(第二期)建設經費298.00萬元,重點環境評價經費110.00萬元;紅河州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基礎信息採集)經費100.00萬元;環境汙染減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費60.00萬元;全州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運行費100.00萬元;滇南中心城市大氣汙染聯防聯治項目經費65.00萬元;紅河州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建設經費300.00萬元。
二、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按照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管理要求,項目承擔單位結合項目特點和工作實際,圍繞實現項目績效目標,積極推進項目工程建設,積極開展項目績效自評,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相關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如下:
(一)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紅河州「三線一單」編制經費13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根據國際有關文件及雲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要求,形成紅河州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通過評價識別確定生態空間,落實生態空間用途分區和管控要求,形成紅河州生態空間與生態保護紅線圖;完成紅河州「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任務,為實施生態空間管控,嚴格生態環境管理、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重要依據。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完成紅河州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基本形成紅河州生態空間與生態保護紅線圖;完成紅河州「三線一單」初步成果;完成紅河州「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任務。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完成紅河州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基本形成紅河州生態空間與生態保護紅線圖;完成紅河州「三線一單」初步成果;完成紅河州「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編制任務。
中央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30萬元,已支付70萬元,執行率53.8%。項目未能完成原因:項目未能完成原因:根據《雲南省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評價「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方案》,紅河州「三線一單」編制由雲南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負責,目前紅河州「三線一單」初步成果已完成,需待省級技術組認定,省級技術組認定同意後,此項工作即可完成。 紅河州「三線一單」編制項目績效自評分89分,自評等級為「良」。
2.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經費256.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預計完成32個關閉搬遷企業地塊樣品採樣。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完成32個關閉搬遷企業地塊樣品採樣任務。
2018年省級下達中央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256萬元,資金未支付。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3.紅河流域南盤江流域水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經費15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完成紅河流域南盤江流域水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報告,為加強紅河流域南盤江流域水汙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項目完成實施方案的編制,正在開展公開招投工作。
2018年省級下達中央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50萬元,資金未支付;紅河流域南盤江流域水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4.紅河州環境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889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通過開展環境監測三級站標準化建設,完成蒙自、開遠、金平、元陽、瀘西、彌勒等縣市三級站實驗室的改造,配置(更新)監測基本儀器設備,加強監測業務技能培訓,進一步提升三級站監測能力和水平。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完成蒙自、開遠、金平、元陽、瀘西、彌勒等縣市三級站實驗室的改造,配置(更新)監測基本儀器設備。
2018年省級下達中央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889.00萬元,已支付879.88萬元,執行率99%。紅河州環境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項目績效自評分99分,自評等級為「優」。
5.紅河州河湖水質監測經費8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通過對紅河州域內河湖庫水質監測,為加強紅河州河湖庫水汙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由於前期調查工作需要大量時間,目前項目已經完成招投標工作,正在完善實施方案。
2018年省級下達中央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80.00萬元,資金未使用。紅河州河湖水質監測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6.水汙染防治調查、分析與研究經費15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1)明確水汙染防治工作任務和目標,強化水汙染項目調查研究和儲備,促進項目申報實施。(2)促進異龍湖水質日益改善,確保在2019年,水質達到地表水Ⅴ類標準並保持穩定,完成河道截汙治汙,科學調度外流域補水,保障清水連續通暢入湖。到2020年,異龍湖水質保持Ⅴ類,主要入湖河流水質達到或保持在Ⅴ類水質標準以上,湖泊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向更好水質目標邁進。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1)編制《紅河州水汙染防治總體實施方案》,明確水汙染防治工作任務和目標。(2)對異龍湖流域、湖區和周邊開展多區域、多點位的水質加密監測,以及汙染源調查監測分析研究,加強異龍湖流域水汙染問題排查、檢查,督促石屏縣加快問題整改。解決影響異龍湖水質的汙染問題,促進異龍湖水質日益改善。
2018年省級下達中央水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50.00萬元,已支付150萬元,執行率100%。紅河州河湖水質監測項目績效自評分100分,自評等級為「優」。
7.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經費13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1)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油田、尾礦庫、填埋場等地塊相關調查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編制《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企業清單核實等相關工作的通知》,核實全州共新增尾礦庫調查任務159個,與「二汙普」銜接的重點行業企業49個,合計208個任務。(2)依託現有的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的基礎信息調查專業機構名單,完成尾礦庫、「二汙普」重點行業企業增補調查。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核實全州共新增尾礦庫調查任務159個,與「二汙普」銜接的重點行業企業49個,合計208個任務。完成尾礦庫、「二汙普」重點行業企業增補調查任務。
2019年中央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30.00萬元,資金未支付。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8.紅河州關閉搬遷疑似汙染地塊初步調查工作方案經費185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完成轄區內50個關閉搬遷疑似汙染地塊樣品採集、分析測試、報告編制、全流程質量控制等工作。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目前項目已經完成招投標工作,正在完善實施方案;項目正在開展過程中。
2019年中央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850.00萬元,已支付50萬元,執行率0.27%。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項目績效自評分85分,自評等級為「良」。
9.紅河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方案46.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建立紅河州統一的補償機制,覆蓋紅河州流域的絕大部分縣市,達到紅河州流域全面建立補償機制的工作目標。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目前項目已經完成招投標工作,正在完善實施方案;項目正在開展過程中。
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水汙染防治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46.00萬元,由於資金下達時間較晚(2019年12月25日),資金未使用。紅河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方案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二)省級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紅河州2016—2018年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經費8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1)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2020年比2015年下降22%;(2)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率:2020年比2015年下降15%;(3)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2%;(4)2020年全州森林覆蓋率達到55%;(5)準確掌握各紅河州各縣市、各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情況,識別主要排放源,預測未來減排潛力,科學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措施,合理制定碳排放強度下降指標;(6)控制全球氣溫升高不超過2℃。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目前項目已經完成招投標工作,正在完善實施方案;項目正在開展過程中。
2019年省級低碳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80.00萬元,由於資金下達時間較晚(2019年12月12日),資金未使用。紅河州2016—2018年溫室氣體清單編制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2.紅河州縣城生態環境風險調查評估經費26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編制完成13縣市城內生態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報告。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目前項目已經完成招投標工作,正在完善實施方案;項目正在開展過程中。
2019年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競爭立項)安排本項目資金260.00萬元,由於資金下達時間較晚(2019年12月13日),資金未使用。紅河州縣城生態環境風險調查評估項目績效自評分83分,自評等級為「良」。
(三)州級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數字環保系統平臺(第二期)建設經費298.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整合利用省、州現有網絡信息資源和不斷完善系統服務功能為重點,完成數字環保(二期)建設,完成後與省級、市縣級平臺搭建互聯共享數據網絡和質量管理體系,輔助環境管理決策。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完成數字環保(二期)建設工作任務。
2019年州級環保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298.00萬元,已支付156.04萬元,執行率52%。數字環保系統平臺(第二期)建設項目績效自評分86分,自評等級為「良」。
2.重點環境評價經費11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承擔紅河州審批的社會經濟發展和自然資源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技術評估;承擔環境工程(含汙染治理、生態保護工程等)的設計、施工、監理、技術評估及諮詢服務;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承擔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調查和驗收報告技術編制及審查工作;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正在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技術評估;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調查和驗收報告技術編制及審查工作。
2019年州級環保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10.00萬元,已支付38.27萬元,執行率34.8%。尚未完成資金支付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先行完成上年度結轉資金支付;二是因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法定的制度要求,也是生態環境部門職權範圍的一項經常性工作,需要堅持不懈地抓好落實。但鑑於在實際工作中重點環境評價經費是按財政年度作出預算安排,而當年財政關門決算至次年項目經費預算下達期間,轄區內的重點環境評價工作依然需持續開展(實時不間斷進行),不能停滯,後續州域內重點項目環境評價產生的費用將實時支付。重點環境評價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分85分,自評等級為「良」。
3.紅河州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基礎信息採集)經費10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對箇舊市倘甸雙河流域周邊企業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為重金屬汙染治理提供科學依據。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正在完善項目實施方案。
2019年州級環保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00.00萬元,資金還未支付。項目未能完成原因:我局在2019年實施了對行業企業用地汙染狀況調查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有新增的情況,需州級資金進行配套。該項目同時申報了省級資金,申報項目資金共計386萬元。在2019年9月收到2018年中央土壤法治防治專項資金中申報的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項目資金256萬元(紅財建發〔2019〕7號),該項目已完成政府採購前期手續將於2020年2月25日公開招投標;於2019年11月底收到2019年中央土壤法治防治專項資金中申報的雲南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工作經費項目資金130萬元(紅財資環發〔2019〕22號),該項目已2020年2月11日完成州財政審批手續,該項目將實行單一性資金來源採購方式的政府採購;故暫時對州級資金未進行資金支付,預計2020年10月底完成項目實施的資金使用。
4.環境汙染減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費經費6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1.大氣方面:2019年,全州環境空氣品質總體繼續保持優良,部分地區持續改善。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7.2%,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低於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比2018年有所下降,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箇舊市、開遠市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穩定達到環境空氣品質國家二級標準,其他縣市環境空氣品質保持優良。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8年同比下降。2.到2019年底,納入國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0%以上,南盤江、紅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40%、95% 以上。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10 %以內。蒙自市城市建成區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縣市級、州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中向好。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並按質完成省廳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1.大氣方面:2019年,全州環境空氣品質總體繼續保持優良,部分地區持續改善。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7.5%,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低於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比2018年有所下降,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箇舊市、開遠市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穩定達到環境空氣品質國家二級標準,其他縣市環境空氣品質保持優良。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8年同比下降。2.到2019年底,納入國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0%以上,南盤江、紅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40%、95% 以上。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10 %以內。蒙自市城市建成區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縣市級、州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中向好,地下水質量保持穩定,並按質完成省廳下達的減排目標任務。
2019年州級環保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60.00萬元,已支付2.4萬元,執行率4%。環境汙染減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項目績效自評分83分,自評等級為「良」。
5.全州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運行經費10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①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立獨立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和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和質控;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②《雲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2018年雲南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雲環通〔2018〕68號)開展全州44個河流斷面每月例行監測;20個湖庫季度監測;165家重點排汙單位季度監測;17個空氣自動站點運維,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對運行中損壞的零部件及時維修、更換。完成全州44個河流斷面每月例行監測,0.1萬元/點·月,合52.8萬元;20個湖庫季度監測,1萬元/點·季度,合80萬元;165家重點排汙單位季度監測,1萬元/家·年,合165萬元;17個空氣自動站點運維,1萬元/點·年,合17萬元,合計314.8萬元。③掌握全州水質、空氣、土壤質量狀況,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按照年度計劃完成監測工作任務。
2019年州級環保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100.00萬元,已支付19.5萬元,執行率19.5%。全州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運行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分85分,自評等級為「良」。
6.滇南中心城市大氣汙染聯防聯治項目經費65.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全力改善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區環境空氣品質,創造和保持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鄉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到2019年全州縣市政府所在地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97.2%以上,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減少1%。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2019年全州縣市政府所在地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97.5%,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減少1%。
2019年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競爭立項)安排本項目資金65.00萬元,已支付44.12萬元,執行率67.8%。滇南中心城市大氣汙染聯防聯治項目績效自評分95分,自評等級為「優」。
7.紅河州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建設經費300.00萬元,年初設定目標為:建成1套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或1套黑煙車抓拍設備,同步實現聯網傳送數據,完成與省級機動車遙感監測平臺聯網工作。完成省級大氣重點減排項目(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省級大氣重點項目)的考核。年度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完成招投標工作。
2019年州級環保專項資金安排本項目資金300.00萬元,資金未使用。紅河州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建設項目績效自評分80分,自評等級為「中」。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組織開展對2019年度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績效自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項目前期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在辦理政府採購、招投標等相關手續上抓得不緊,用時過長;導致項目進度緩慢;二是項目資金執行率低;三是對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認識不到位,開展績效自評的主動性和責任感不強,未按要求時限報送項目績效自評材料,影響了2019年中央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工作按期完成;四是在項目監督管理工作中,內部職責分工對口抓落實上不協調,導致項目實施進展調度不及時;五是資金下達渠道不順暢,由於生態環境系統體制機制改革,縣市分局上劃州級保障後與財政系統的要求不相匹配,影響了資金的下達;六是缺乏績效評價專業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開展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自評,是貫徹執行財經管理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類項目資金管理、加快推動相關項目實施、保障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重要舉措。針對2019年中央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工作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按照《雲南省中央水汙染防治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雲南省中央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加強中央環保專項資金監管,提高績效管理水平;
(二)以生態環境系統體制機制改革為契機,加強組織協調,抓實項目前期工作,儘早形成合理可行的申報項目成果文件,為項目工程實施奠定良好基礎;
(三)認真貫徹「保護優行、發展優化、治汙有效」的工作思路,在進行部門年度資金預算時優先安排成熟度高的項目,以保證預算資金下達後快速形成績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四)強化團隊意識,堅持上下協作、齊抓共管,督促指導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辦理落實項目建設有關手續,確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並及早建成,發揮應有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
(五)加強項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工程進度撥付相關款項,堅決杜絕截留、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發生;建立和落實項目信息調度機制,定期開展項目實施進展情況調度,遵循一個項目一套管理臺帳的原則完備檔案資料,保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