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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債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代理詞
即舉債者認為屬於共同債務,而另一方認為屬於舉債者個人債務,應當由舉債者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舉債者不能證明屬於共同債務,則應當認定為舉債者個人債務。但對下列情況,其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則可有例外:(1)、舉債方認為是夫妻另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主張是共同債務,由主張是另一方個人債務的舉債者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舉債者不能證明是另一方個人的債務,可以認定為共同債務。不宜認定為舉債者的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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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區分夫妻個人債務與夫妻共同債務?附最新《婚姻法》條款!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通常是指在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或出於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扶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這其實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範圍內。夫妻債務包括夫妻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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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
但你想要撇清對外的一筆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恐怕不是口頭上說說那麼簡單容易,follow me ,看看怎麼去區分夫妻共同債務或者個人債務!一、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兩個基本原則: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在離婚糾紛中,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考慮以下兩點作為基本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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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怎麼處理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
婚姻案件中的債務性質主要有三種,即一是夫妻共同債務,其表現形式有夫妻共同所經手的債務,或一方經手所借但確是用於家庭開支的債務;二是個人債務,其表現形式為一方借債是為了用於個人目的,而另一方不知道,或雖知道但予以反對的,如借債用於個人贈與或吸毒、賭博、個人揮霍等等;三是個人債務轉化為共同債務的,即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借款所負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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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清償,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
夫妻共同債務就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比如說用於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或者夫妻一方、雙方及子女為了治病支付醫療費用、為了教育而背負的債務等;這是由夫妻間及父母與子女間扶養的義務、共同生活的特性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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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夫妻一方作為債務加入人承擔的個人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15年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所作的[2015]民一他字第9號復函中規定,「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不應當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可見,如果舉債人之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則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其配偶不承擔償還責任。夫妻一方對外承擔的是擔保之債,則該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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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用於婚前公司經營,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陳某認為:其並未在2014年1月27日傅某出具的「欠條」上擔保人處籤名,認為該300萬元系傅某用於公司經營,並未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系傅某的個人債務,並要求對擔保人處的「陳曉霞」三個字申請筆跡鑑定。易某認為:陳某對借款知情並認可,並且該借款用於陳某夫妻共同經營的公司,也應該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陳某也要承擔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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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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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作為債務加入人而承擔的個人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關注我們↑本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徐靜娟是否應對許洪標個人債務加入而產生的債務承擔共同償還責任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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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聞選讀 | 方勇律師對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認定進行解析
以下全文轉載自: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https://www.toutiao.com/a6639181875262784007/▌編前語: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法釋〔2018〕2號】,此司法解釋,被法律界稱之為24條的超級大補丁,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離婚被負債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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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準備離婚,有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這樣說
《民法典》將在2021年元旦生效,內容涉及14億公民的衣食住行和婚喪嫁娶,其中關於婚姻家庭的法條主要有7點重要變化:1.一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如何處理?《民法典》明確,如果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這提醒我們:婚前要把自己的情況如實告知對方,特別是重大疾病情況,一定不能隱瞞。2.撤銷婚姻和無效婚姻中能不能請求損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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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清償?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由於債務人是夫妻雙方,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決定了夫妻對共同債務也應該不分份額平等承擔義務,因而夫妻雙方都負有清償全部共同債務的義務,債權人有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償全部債務的權利,清償債務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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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之夫妻共同財產與共同債務
結婚後返還的特別規定是結婚後雙方一直未共同生活,或因給付彩禮而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裡生活困難的標準是依靠個人財產或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彩禮返還原則上應當是全額返還,但在實際生活中,可能彩禮已用於購置雙方共同的生活物品,已消耗或已轉換為共同財產時,可結合婚姻關係或同居生活的長短、是否消耗和是否轉換為共同財產等具體事項,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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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法律規定,哪些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呢?
圖片來自於網絡現在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夫妻家庭生活也受到嚴重幹擾,頻頻亮起紅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時不時的遭到侵權,由於許多當事人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身心疲憊難於招架,內心很是困惑而無所適從法聖網法律專家解讀:第一,一方當事人賭博的債務。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以個人名義向外借款是常有的事,但是有些當事人,好逸惡勞存在賭博的不良習慣,而賭博所欠的債務不是合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因此賭博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需要另一方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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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or個人債務?法院這樣判……
阿美與老楊系夫妻關係,且貝塔公司與宏宇公司的業務往來均由老楊在接洽,《送貨單》及《對帳單》均由老楊籤字確認,貨款亦有部分通過老楊帳戶轉帳給宏宇公司,因此可以認定貝塔公司系阿美與老楊夫妻共同經營,因此,老楊亦應對貝塔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法院據此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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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籤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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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甘共苦:夫妻共同債務
在實踐中,有的出借人在起訴借款人時將借款人配偶列為共同被告,那麼這個債務就可能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一個新的法律規定,本文就此展開闡述。新出臺的《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籤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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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什麼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籤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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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注意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很多朋友諮詢過離婚問題,離婚應注意的事項主要包括子女的撫養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在離婚糾紛中,因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引起的糾紛較多,我主要介紹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在法律上的定義。一、夫妻的共同財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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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供擔保,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附9大案例)
,有些信貸機構有時會只讓夫妻一方做保證人,在這種情況下,相應債務是保證人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呢?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最高院的主流判決認為上述《9號復函》僅僅是針對個案的復函,不屬於司法解釋性質,不具有普遍約束力。夫妻一方擔保之債一般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具體個案中,保證之債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重點要考量該債務是否與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關,如果與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關,也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