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20位受訪的勞動者中,超過一半人說單位安排了藿香正氣液、酸梅湯等防暑用品,有5人能領到高溫津貼,其中有兩家單位按照300元/月的標準超額發放;不過也有單位不僅沒發一分錢,連水都沒發一瓶。
不發高溫補貼拿西瓜頂帳 違規企業最高罰兩萬元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了解到,不少企業都拿飲料和茶葉當高溫補貼,有些甚至還拿西瓜充數,真正能把現金髮到職工手中的企業寥寥可數。
「高溫補貼我們一點都沒有,頂多是每年最熱的時候發一箱冰紅茶。」中國銀行秦嶺路支行的一位職員告訴記者,今年到現在為止任何高溫福利都沒有發放,但是想想很多在戶外工作的工人也沒有,他還在空調室裡工作,也就沒太在乎。
"高溫津貼"竟是二斤綠豆 眾多市民撥打熱線投訴
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先生來電告訴記者,自己在省城經開區某單位開巴士,每天從早上6時工作到晚上21時半,非常辛苦。在白天日照強烈的情況下,車內溫度有時會高達四五十度。可是他領到的所謂的「高溫津貼」卻只是二斤綠豆,因此特彆氣憤。
酷暑天網友熱曬高溫費
該處工作人員解釋,高溫費,準確的說法其實是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今夏寧波市的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仍舊分三檔發放: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9月),這個數額比前一次標準提高了40元、30元、20元。
記者調查:高溫補貼你拿到了嗎 農民工:忍忍就過去了
據了解,廣東人社廳5月底就發出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向戶外工作者發放6到10月的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月150元,要求各級勞動監察部門督察高溫津貼發放。記者調查發現,在廣東,建築工地、保潔公司等處的農民工,今年拿到高溫津貼的情況較為普遍,但很多單位低於省裡規定的150元每月的標準。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一些與「國」字頭沾邊的交管、電信、市政維修等行業,戶外工作的農民工待遇普遍較好。不但發放了高溫津貼,金額也超過省裡規定的標準。但是,這些行業工作人員也分三六九等,有些工程外包給其他公司,那部分農民工就不能享受到同樣的高溫津貼待遇。
高溫曝曬曬出的是特權福利
面對這樣的一個高溫補貼或防暑降溫費的發放現象,也就出現一個違背常理的問題。那些真正在外面戰高溫鬥酷暑的納稅人,與高溫補貼或防暑降溫費的發放無緣。而那些靠納稅人養活的機關和壟斷行業,到可以心安理得支取納稅人的這些補貼費用。
一線工人很少拿到高溫津貼
連日高溫,高溫津貼成為現在職場討論的熱點問題。近日,省人社廳下發了《關於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通知》中說:「7月1日起,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10元以上。」
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已經領取了高溫津貼,一些環衛工人和建築工人及一些小企業很少拿到補貼。
盛夏炙烤一線工人 誰扣住了他們的「高溫福利」?
「小暑」過後,我國各地都迎來了每年最炎熱的時節,而在高溫下作業的勞動者是否獲得「高溫福利」得到廣泛關注。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我國只有部分省市制定了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由於此類條款的非強制性,真正能獲得「高溫福利」的勞動者仍是少數。專家建議,儘快普及高溫津貼,以保障勞動者權益,體現和諧社會人文關懷。
高溫津貼不能總成「良心活」
僅具指導性的工資線都能變成「良心活」——能不能漲工資,能漲多少工資,全取決於老闆良心的有無和多寡。以此類比,同樣不具強制性的高溫津貼,還會有別的結果嗎?這些年,輿論一直呼籲高溫津貼是權利不是福利。然而這個呼籲其實底氣不足――沒有法律保障,遑論權利福利?
異化了的高溫補貼需法律糾偏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這一福利雖然在法律上有了規範,但只是建議,不具有強制性。我國《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是1960年頒布的,這個「暫行」就這樣暫行了50多年,根本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更不要說為勞動者保駕護航。
誰來填補高溫關懷的「制度真空」
要填補高溫關懷的「制度真空」,從長遠看,當然立足於立法提速;從現階段看,或許可以「外力驅動」,先簡再繁。
高溫補貼呼喚可操作性法規
應對高溫,需要全社會的努力,更需要國家和政府盡到責任,從法律和制度的層面保護勞動者的權利。城市高樓林立,工人揮汗如雨卻得不到應有的補償,這樣的現實讓我們感到心痛。我們希望新的立法能夠儘快通過,讓高溫福利真正惠及高溫下的勞動者,並成為任何人不能剝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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