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22日電 被捲入涉嫌「套路貸」詐騙事件後,外貿信託22日發布聲明稱,針對近期報導中提及的某法院駁回外貿信託申請執行事件,正在就相關裁定履行司法救濟程序,向法院提出異議,同時積極與法院進行溝通,進一步提供相關事實及材料。
據了解,外貿信託因「借款人55萬元未按時歸還、而處置借款人110萬元的房屋」的行為,被法院認定涉嫌以「套路貸」的方式詐騙,並將外貿信託涉嫌犯罪的線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這起案件由裁判文書網得以揭開。
民事裁定書截圖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2016年11月10日,周某由於資金周轉需要向外貿信託借款52萬元,借款期間60個月,利息共計39萬元。周某將自己位於廣東省中山市的房產為該筆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期限為5年。
籤訂抵押合同當日,外貿信託要求周某與其關係人羅某籤訂一份委託合同,該合同約定原告授權羅某可對該抵押房屋進行賣房和收款,否則不予周某借款。在此種情形下,周某籤訂了委託合同,並於2016年12月8日在珠海市橫琴公證處對該委託合同進行了公證。但外貿信託實際發放貸款僅46萬元。
後因周某延期還息,2017年4月10日,羅某在周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抵押房產以55萬元的價格出售。2017年4月21日,羅某向周某出具了賣房通知書。直到2017年12月28日,周某到中山房產局查詢才知道外貿信託、羅某已將抵押房產賣掉。當事人周某認為,2017年4月10日,該房產價值己經達到110萬元,羅某僅以55萬元就取得抵押房產,明顯低於市場價值,明顯不構成善意取得。且買主、外貿信託與羅某可能是一夥的,惡意串通來損害周某的合法利益。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羅劍鋒、第三人信託公司的行為涉嫌以「套路貸」的方式詐騙,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犯罪的線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第一財經報導,在某投訴平臺上,外貿信託的消費者投訴達100多條,投訴理由多為「暴力催收、高息放款」等。
天眼查資料顯示,外貿信託全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楊林。外貿信託1987年9月30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國中化集團公司旗下從事信託業務的公司,是少數幾家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中央級信託公司之一。公司股東中化資本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持有97.26%和2.74%的股權,公司實控人為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
天眼查截圖
截至2019年末,中國外貿信託註冊資本80億元,信託資產管理規模4457.65億元,營業收入27.89億元,利潤總額23.52億元。
外貿信託稱,公司1987年經原銀保監會批准獲得金融許可證,批准包括「貸款」等在內的經營權限。多年來,我司開展包括個人貸款業務在內的各類貸款業務,均是在監管部門的直接監管及指導下依法合規開展,不存在未經許可、非法放貸的情況。
聲明截圖
(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