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11:49:04 來源:慢新聞-重慶晚報
慢新聞-重慶晚報消息,由於臥室靠近電梯,噪聲太大,一業主將小區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降低噪音,並賠償精神損失。日前,市一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
2009年10月29日,馮先生與某房地產公司籤訂合同,購買了該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某小區房屋一套。但是,從裝修入住開始,馮某和妻子便發現自己房屋室內噪聲大,尤其晚上電梯運行時,臥室、客廳噪聲極大。
隨後不久,馮先生和妻子委託專業機構對其室內噪聲進行監測,監測結論為:馮先生家客廳、主臥、次臥都不符合《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的要求。
馮先生認為,房地產公司作為該房屋的開發商,交付隔聲措施不足以降噪的缺陷房屋,導致其室內噪聲嚴重超標,噪聲來源系電梯運行聲音。據此,馮先生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房地產公司立即採取整改降噪措施,將房屋室內電梯噪聲降至40dB以下,並支付鑑定費,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房地產公司辯稱,涉案房屋無論是設計還是工程質量均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設計時涉案房屋臥室沒有與電梯相鄰,根據竣工圖紙,電梯是與書房相鄰。
渝北區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房地產公司設置的電梯與馮先生房間相鄰,採取的隔聲措施不足以降噪,導致馮先生室內噪聲超標,幹擾了馮先生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其行為構成侵權。且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前述戶型三室兩廳中的「室」可以為臥室,因此房地產公司的辯稱意見不予採納。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房地產公司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將原告房間室內夜間電梯噪聲降至40dB以下,支付原告檢測費2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共計5000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房地產公司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日前,市一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並最終維持一審判決,判令被告某房地產開發商立即採取整改措施。
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原標題:臥室靠近電梯噪聲太大 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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