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員工,為什麼要選擇離職
有一個公司的職員,在網上發了一個帖子說:今天一個同事離職了,拿了28個月的加班費,而且在離職的時候,一次性按雙倍工資結算的,這真是讓人羨慕啊。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網友們的熱議。
其中,一個網友評論說道:這家公司真的不錯,出手很大氣,希望別人家的公司,也都要好好的學習借鑑一下。
另一個網友說:真牛,離職了還雙倍的工資結算,給點個大大的贊。
在現今的市場上,每家公司都有一定的員工流動率,出現了離職的情況,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當一個員工,努力的在一家公司打拼,但覺得收入太少,而升職加薪的可能性很小,那他就很可能會選擇離職。
另外,當員工覺得:工作幹的總是很憋氣,公司內部的環境讓自己很難受,到哪兒都是掙錢,何必要在一棵樹上吊死時,也會向公司提出離職。
也就是這馬雲說的,一個人選擇離開公司,要麼是錢給少了,要麼是心受委屈了,所以員工就想走了。
對於離職,還真是一門學問,下面我們具體的來說一說。
02、搞清楚什麼是離職,一定避開套路離職的坑
作為員工的你,有可能想過要離職,跳槽到別的公司去幹。
但是,你很可能沒想過離職的定義和概念究竟是什麼?
離職,是指一個員工,離開了原來的工作職務、原來的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
通常是指: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等各種各樣的原因,脫離原來所擔任的所有工作職位。
離職,一般分為兩種:
●一種叫離職休養,它是指員工離開了原來的工作職務,到學校去進修學習。注意一點:這種離職,並沒有終止勞動法律關係。員工可以選擇停薪留職,然後,安心的去學習提升自己。
●還有一種是員工本人,向單位提出了辭職的要求,被單位批准後離職,有的是被單位直接辭退而離職,另外還有一種是員工自動離職。這些離職,都將終止勞動法律關係。
弄清楚了離職的概念,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想離職了,就要充分的考慮各種因素,避開各種離職套路的坑。
不信你看下面的這個真事:
一家公司裡,人事主管主動跟一個員工溝通說:如果你主動提離職的話,可以給「n+1」賠償。
結果,這個單純的員工,聽信了人事主管的話,真的這麼做了。
他提出離職以後,人事主管又和他溝通,讓他放棄「n+1」賠償,在這名員工左右為難的時候,公司操作了離職流程,最後他什麼也沒得到,被迫的離開了公司。
此事發到網上以後,網友們瞬間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A網友說:這完全就是套路,當時就應該錄下音,作為證據,就能避免這次傷害。
●B網友說:這種操作太普遍了,還是忍了吧。
●C網友說:我當時被勸退時,就擔心公司不兌現自己的承諾,後期我專門打電話再次溝通,並且悄悄錄了音。結果,我通過仲裁,贏了。
這就是職場,各種戰術,層出不窮。
只有自己做一個聰明人,多聽、多看、多了解,不斷增長自己的職場經驗,才能夠避開套路的大坑。
那對於離職,到底能不能得到一筆錢呢?
下面,我來具體的和大家講一講。
03、如果員工選擇自動離職,工資應該這樣發
首先,我覺得:員工不要輕易的選擇自動離職。很多時候,員工要立刻離職,往往都是突發了某件讓自己很生氣的事情,或者被領導嚴厲的批評了等等。
這種一氣之下,說走就走,把老闆炒了的做法,吃虧的都是自己。
因為這麼做,不但得不到賠償金,還有可能被公司抓住你的「小辮子」,以曠工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為由,結果,就連做滿一個月的工資,都拿不全。
其次,我們要知道,有下面這些情況之一,員工就算是自動離職了,不僅有工資,還有補償金。
1、公司如果無故拖欠、剋扣員工的工資,在這樣的情況下,員工選擇了自動離職,那將按照相關條款規定: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員工的工資,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員工在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造成了員工自動離職的,就要按照相關條款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公司限期支付給員工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所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公司要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
另外,對於有的公司採取暴力和威脅、給員工的實際工資與合同上不符等等,這些行為,大家一定要收集證據,進行索賠,確保自己的收入不受損失。
總之,大家都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楚事情的真相,獲得應得的利益。
喜歡文章,請關注我,下一篇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