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統治因為藩鎮割據而分化,但又因為藩鎮割據而得以維護。唐朝藩鎮與唐朝朝廷長期共存的原因,要從藩鎮為何長期存在和中央朝廷為何沒有解決藩鎮問題兩個方面來分析。
唐朝藩鎮得以長期存在絕對離不開中央朝廷所賦予的極大的政治自由。各地藩鎮就相當於一個獨立的小王國,擁有自己的軍隊,獨攬財政收入,還擁有自己的政治集團,藩鎮節度使的官位還可以繼承下去,在這些原因的綜合作用下,各藩鎮與中央之間的關係較為穩定,不會突然反叛。
其次唐朝中央政府無力消滅藩鎮割據,尤其是在「安史之亂」以後,當時的唐朝中央政府對於「安史降將」的處理不當,進一步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力量,致使朝廷無力解決地方藩鎮割據問題的問題。
除此以外唐朝的軍費開支過於地方化,中央無力支持高額的軍費,需要依靠地方來抵禦外來略,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自然不敢貿然破壞中央與地方藩鎮之間的和平局面。
一、唐朝地方藩鎮勢力得以長期存在的原因
唐朝藩鎮割據問題開始於「安史之亂」以後,當時的唐朝政府為了迅速解決動亂,把在邊境地區的藩鎮制度拓展到了內地,在內地重要的藩鎮設立了節度使,這些節度使牢牢把控地方政治、經濟、軍事。在「安史之亂」被平定後,很多節度使開始蔑視中央朝廷。他們雖然表面上受中央政府的管轄,但實際上並不完全遵守中央的命令。
(一)政治原因
唐朝各藩鎮節度使有極大的政治獨立性,各藩鎮有自己的法律和官員體系,節度使的職位也是可以繼承的,中央政府對此不能隨意更改。可以說小小的地方藩鎮就相當於一個獨立的王國。較高的獨立性在導致藩鎮與中央政府之間的聯繫較弱,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雙方矛盾。
(二)經濟原因
唐朝邊境地區的土地制度一般是「屯田制」或者「營田制」,在這種土地制度下,土地的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當時的地方節度使往往擔任多個官位,比如說帶度支、營田使等。這就致使地方的土地以及財政收入也被牢牢掌握在節度使手中,這些地方節度使不僅掌握著大量的國家屯田,他們自己還在地方擁有著大片的土地,是絕對的大地主。
在《舊唐書》中記載,當時的中央政府曾將山南東道節度使來稹調任為淮西節度使,但他卻推辭上表「臣去秋種的麥,請代收麥畢,赴上。」
隨著地方節度使勢力的壯大以及中央的式微,這些地方節度使常常會不向中央朝廷繳納賦稅,這導致財富留存於地方,藩鎮有了長期存在的物質條件。
(三)軍事原因
地方節度使還把握著地方軍事,地方節度使手中有支特殊的部隊,這支部隊由地方豪強的子弟兵組成,被稱為「牙兵」。這些「牙兵」與節度使一樣代表的是地方大地主階級的權利,他們必然會為了維護自己在地方的利益而拼命戰鬥。當然如果節度使所推出的政策違背了他們共同的利益,這些「牙兵」也常常會發動兵變易主。
地方節度使們深知這一點,為了保證自己的權利不被剝奪,利益不被損害,自然也不會推出違背大地主階級利益的政策。
(四)各藩鎮之間的關係複雜
在多種原因的影響下,各藩鎮之間的關係也極其複雜。有些藩鎮形成了政治軍事聯盟,有些藩鎮相互抵抗,又有些藩鎮依賴於其他藩鎮,這種錯綜複雜的關係網牽一髮而動全身。
當時的藩鎮叛亂其實大多發生在藩鎮內部,一般都是地方豪強地主不滿節度使的管控而發生的暴亂,很少有直接反叛中央的大動亂。
各藩鎮也是承認中央政府的統治的,這種態度避免了地方與中央敵對狀況的出現,比如說唐德宗時的「四鎮之亂」,雖然這四位節度使雖然接連稱王,但在表面上依然尊唐朝中央為正統。
二、唐朝中央政府沒有解決藩鎮割據問題的原因
(一)對於「安史降將」處理失當
在平定「安史之亂」後,對於這些「安史降將」的處理唐王朝採取了「招安」的態度,將河北地區分封給了這些投降的將領。在「安史之亂」前整個唐朝只有十多個藩鎮,而且都設立在邊境地區,「安史之亂」藩鎮在全國範圍內發展到了四十多個。
這些安史降將被分封的河朔地區,就是過去安祿山所管轄的轄區,可以說安祿山過去的根基就在此地,這些「安史降將」對此地頗為熟悉,他們分封在這一地區能很好的掌握過去的資源。這一措施為之後唐王朝的藩鎮動亂埋下了禍根。
(二)軍費開支地方化
在「安史之亂」之前,唐朝政府實行租庸調製來保證軍隊供給。「安史之亂」時期,唐朝中央自身難保,根本無法從全國範圍內控制和調撥糧草供應軍隊。為了保證軍事活動的正常運行,政府下令各藩鎮自己供應當地軍隊。這個做法在當時減輕了中央的負擔,但也造成了地方勢力的壯大。
在「安史之亂」被平定以後,唐朝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在江南地區。這使唐朝政府的財政周轉缺乏靈活性,只要江南漕運稍微停頓,中央政府就會陷入全面恐慌當中。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很難支持大型的軍事活動。
(三)中央朝廷內部矛盾重重
當時的中央朝廷內部矛盾錯綜複雜,各種勢力幹擾牽制,這也是唐朝中央政府沒能消滅藩鎮割據局面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於「安史降將」處理是這些矛盾的具體體現之一,當時的僕固懷恩父子與中央朝廷有著很大的矛盾,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招募同黨,他們接受了很多安史大將的投降,也是他們上表讓這些投降的將領擔任本地的節度使的。
唐朝中後期的宦官專權問題也十分嚴重,唐肅宗上位後,委託宦官李輔國等人執掌進軍兵權,到了唐代宗時期政府允許宦官出使求取,這造成宦官到藩鎮公開索賄的陋習愈發嚴重,最終加重了中央與地方藩鎮之間的矛盾。唐德宗時就連中央禁軍的統領權都被宦官管控。
(四)軍隊「外重內輕」
唐朝前期中央禁軍人數很少,地方府兵和募兵人數都收到中央政府的嚴格控制。但開元以後,邊疆地區的募兵隊伍漸漸壯大,但是中央軍隊卻沒有的任何變化,於是兵力「外重內輕」的問題愈發嚴重出,據統計當時藩鎮軍隊和地方軍隊加起來大約有五十萬左右,但是禁軍加起來也不足五萬。
在「安史之亂」後,地方和中央都開始廣泛招募士兵,但是中央兵力和地方比起來依然處於少數,不過在地方勢力的相互壓制之下,唐朝一直處於一個相對平衡的局面之下。唐朝在採取軍事行動時,主要依靠的是地方軍隊,這些地方軍隊是以藩鎮存在為前提的。這導致唐朝中央政府缺乏足夠的軍事力量來掃除地方割據勢力。
總結:
唐朝中晚期地方藩鎮和中央朝廷共存局面的形成,最主要的原因是雙方都有力地維護了自己的利益。在中央政策下,地方節度使的利益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沒有公然反叛的必要性,中央朝廷又需要藉助地方節度使來抵禦外敵,平定起義自然也不會隨意剝奪地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