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大財字〔2014〕27號
關於印發《山東科技大學辦公用品和
計算機耗材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校區管委,各部門、各單位:
《山東科技大學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4年第14次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各類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管理,規範採購行為,節約開支,根據上級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是指用於日常辦公、教學和科研等活動所使用的,價值在固定資產規定標準以下的各類物品。
(一)辦公用品包括:各種筆類(含筆芯)、打孔機、筆筒、稿紙、便箋紙、筆記本、計算器、電池、抽杆夾、白板筆、文件欄、文件盒、文件夾、文件袋、信封、檔案袋、固體膠、液體膠、雙面膠、透明膠帶、訂書機、訂書釘、回形針、大頭針、圖釘、剪刀、卷筆刀、美工刀、尺、橡皮擦、印泥、印油、長尾夾、標籤紙、墨水、墨汁、複寫紙,各種型號和規格的列印紙、複印紙、傳真紙,財務單據(憑證)、帳簿、電話機、多功能插座、一次性紙杯、掃把、拖把、簸箕、紙簍、水桶、毛巾、臉盆、肥皂、抹布、垃圾袋、殺蟲劑以及其他辦公物品等。
(二)計算機耗材包括:硒鼓、墨盒、色帶、光碟、U盤、存儲卡、記憶棒、鍵盤、滑鼠、內存條、攝相頭、路由器、麥克風、連接線以及其他耗材等。
第三條 加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的預算管理。學校各部門、單位應將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編入本部門、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經分管校領導審查同意後報財務處執行。
各類項目負責人在編制項目經費預算時,根據項目業務實際需要,編制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預算。
第四條 加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的採購和日常管理。
(一)嚴格執行《山東科技大學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校黨字〔2014〕28號)的各項規定,從緊從嚴控制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等物品的採購。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能夠批量採購的,由學校資產管理處報省政府採購中心實行政府招標採購,或由資產管理處公開招標採購。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應從專業公司(商店)購買,一般不得從外地或大型超市購買。
(二)各部門、單位應加強和規範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的日常管理,對採購與使用等各個環節進一步地規範和細化,做到採購與使用分開,定點採購,專人負責,並根據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和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類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採購、驗收、報銷及領用等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的日常管理和控制工作,努力降低辦公成本。
第五條 加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支出的財務報銷管理。
嚴格執行《山東科技大學關於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山科大財字〔2014〕23號)有關加強辦公經費管理與控制的規定,加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經費支出的財務報銷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經費支出不予報銷。
(一)因特殊原因或特殊情況,從外地或當地大型超市購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的,需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處審批。報銷的票據應是從超市收銀臺收款機上直接列印出的發票(發票上附有收款機和收銀員編號以及流水號等信息)。對從大型超市換開的發票或重開的發票以及從超市團購部開具的大額購物發票嚴格進行審核。
(二)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發票須列明所購物品的具體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如發票籠統以「辦公用品」等名稱開具,須提供銷貨方開具的蓋有與發票一致印章的購物清單,詳細列明所購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收款臺(人)等要素,否則不予報銷。
(三)網上購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報銷費用時,還須附上發貨方提供的購物清單等,否則不予報銷。
(四)報銷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等費用,採購人與驗收人要在原始發票上簽字,採購人與驗收人不能是同一人。
(五)與定點專業公司(商店)定期結算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款,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或銀行轉帳結算,也可以刷公務卡結算。
零星採購的物品應儘量選擇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場所購買,使用公務卡結算貨款;確需在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場所購物、未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要嚴格審批。採購辦公用品和計算機耗材時能使用公務卡結算,但故意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屬於惡意逃避監督行為,其購物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執行上級和學校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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