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李軍(文中均為化名)相識的第25年,王娟一紙訴狀遞到了湘鄉法院。「上有公婆,下有兒女,還有一個智障的小姑未出嫁。本應努力持家創業,但李軍一直沉溺於賭博當中。」王娟想要離婚,卻被法院駁回。近日,該案的一審判決書在網上公開,法院認為,二人有一子一女,感情沒有破裂。
曾看聽到一對夫妻離婚後的對話:
妻子:「我終於離婚了,終於不用再給婆家當保姆了!」
丈夫:「你說話真難聽,什麼叫給婆家當保姆,我們家沒有任何人把你當過保姆!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我和我媽對你都很好,而你呢?總是沒事找事,明明早就說好了婚後跟我媽一起生活,你卻非要把她趕走,你也不知道想想,她一個老人能去哪兒?為了照顧你的感受,我都準備讓我媽出去租房子了,結果你還不樂意,還非要跟我離婚,這難道是我的錯嗎?如果離婚真的能讓你解脫,我祝你幸福!但在我看來,你早晚會後悔跟我離婚,因為你把婚姻想得太簡單了,之後你嫁給別人了,就知道我跟我媽對你有多好了
首先要搞清楚老婆為什麼要離婚?
第一:如果是因為你在婚姻中對她做了不可逆的傷害:比如家暴、長期冷暴力、酗酒賭博、出軌、無性婚姻、長期不承擔家庭責任等,基本上沒有挽回的餘地。除非女方失去工作能力沒有收入,必須靠你吃飯。
第二:倘若是夫妻之間的日常生活矛盾引發爭吵、對伴侶的某些生活習慣無法接受甚至深惡痛絕、雙方父母幹涉過多、經濟壓力、或某些誤會引發的衝突等,可以通過雙方多次坦誠溝通,交換彼此的意見想法和需求,進行調整,重建夫妻良性互動模式。
第三:還有一種原因最容易被忽略,男方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但是對老婆長期缺少陪伴和呵護,女人找不到傾訴的對象,感覺不到家的溫度,這種夫妻生活模式就像沙漠一樣,對方很想要一片綠蔭,但是你不知道也給不了,導致女方在長期失望中想逃離圍城。
婚姻也是一種合伙人的關係,它需要雙方自覺遵守和履行婚姻法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之外,尊重婚姻關係的心理契約非常重要。喜新厭舊是人類共性,男人女人都好色,這符合生物基因進化本能,無可厚非。我們都有權利欣賞美好的事物,但是當誘惑來襲,能夠為愛人、為婚姻家庭及時迴避,這就是人和低級動物的區別。
歡迎大家關注評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