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李軍(文中均為化名)相識的第25年,王娟一紙訴狀遞到了法院。
「上有公婆,下有兒女,還有一個智障的小姑未出嫁,本應努力持家創業,但李軍一直沉溺於賭博當中。」王娟想要離婚,卻被法院駁回。
近日,該案的一審判決書在網上公開,法院認為,二人有一子一女,感情沒有破裂。
李軍與王娟在1995年相識之後,組織了家庭,1997年生育一個女孩,2003年生育一個男孩,在王娟看來,家裡有父母、兒女,還有一個智力殘疾的小姑子,壓力並不小,讓她非常不滿的是,丈夫李軍好賭,家中長輩多次勸告、調和無果,李軍依然我行我素。
「子女從初中到上大學,他(李軍)未曾盡到應盡的義務,而且對家庭經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傷害」,王娟認為,她和丈夫的感情已經破裂了,提請訴訟離婚。
對於這二十多年的感情,李軍捨不得,他不希望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系自由戀愛,婚姻基礎尚可,且婚後共同生育了一子一女,可見原、被告是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只要雙方改正各自的缺點和不足,相互多溝通、多理解,婚姻關係可以繼續維持,本案審理過程中,王娟沒有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證明其與被告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一審駁回王娟的訴訟請求。
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王娟提出離婚,但丈夫李軍並不願意,儘管李軍賭博的壞毛病已經傷透了妻子李娟的心,但通過對他們婚姻關係的梳理,發現李軍對於自己的妻子還是有愛存在的,他並沒有像某些窮兇極惡的賭徒一樣,做出傷害自己妻子和孩子的事情,對於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還是愛護的。
任何人都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後,未必就還是一無是處,如果李軍能夠懸崖勒馬,改正自身的壞毛病,對自己的家人肩負起一個男人該有的責任,未來的生活未必不可期。
法院的判決也並不是不無道理,如果李軍改正了自己的惡習,成為一個可以依靠的男人,那麼法院的判決也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對於一個女人來說,貧窮可能不是最可怕的夢魘,失去對生活的希望才是對一個人最大的痛楚,儘管當今有些女性看重物質,但是王娟能在艱苦的環境下堅守25年,說明生活的貧苦並不是造成她想要離婚的真正原因,丈夫的無所作為和不負責任,才是導致她對這段婚姻失去希望的真正原因。
自古以來,都是勸和不勸分,都說只要改正了,未來的日子總會好的,但是過去的25年時間,王娟所受的痛苦、辛酸,應該由誰買單?只要錯誤改正了,就不用去計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