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啟學會 「 基要真理 」 課程簡介
1. 信仰立場:持守《聖經》的絕對權威、上帝的至高主權、耶穌的唯一救贖、聖靈的偉大作為、人類的全然敗壞、罪人的因信稱義等教理。2. 信經立場:認同《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等信經。3. 宗派立場:尊重包括聖公會、長老會、信義會、循道會、浸信會、公理會等宗派。幫助初信耶穌基督的人和慕道者認識真理和認識基督信仰;使基督徒更深認識所信的神。每星期六上午10:00-11:40(矚目會議軟體登入)預先閱讀與課程內容相關的《聖經》內容(會預先提供書卷名和章節內容)一、人類犯罪前的生活
◆ 人起初在伊甸園的生活(創2:8-15)
神把造好的人安置在伊甸園。考古界普遍認為兩河流域符合《創世記》所描寫的四條河流所在的位置,也就是伊甸園,那是一塊非常肥沃的土地。始祖時期那個地方的溫度和溼度也非常適合人類居住。從文學角度而言,「伊甸」這個名字從希伯來文的字根來講有三個可能的意思:一是「平原」;二是「叫人開心」;三是「有很多水源的地方」。
《舊約》聖經一共提到「伊甸」十七次。「伊甸」象徵了人人都熟悉的一塊風景美麗、水源充足、土壤肥沃的樂土。十五節說到神託付給人的責任。經文說,「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這個「安置」原文有別於第八節所用的「安置」,它的希伯來文原文有兩個意思,其中一個就是申命記第三章二十節所說的「神使人得享平安」;另外一個意思就是申命記十二章四節所說的「安然居住」。
由此可見神是非常有計劃地預備了伊甸園,然後仔細地把那人小心地放在一個吃喝無憂、起居安舒、出入平安的環境裡。神給那個人提供了安舒的環境,也讓他可以無憂無慮的去做神託付給他們的使命。那使命就是修理和看守。這是神造人的目的,叫人享受祂的祝福並與祂同工。其實伊甸園是不需要修理的,「修理」這個字真正的意思應該是「發展和照料」,這樣的翻譯夠襯託出神給人尊寵的地位。
從七十士譯本翻譯過來的英文聖經就比較接近原文的意思,其翻作dress,意思就是裝飾。神希望祂所造的人能夠不負祂的厚望,用神所給他的智慧和能力,把神所造的地照料得更加美麗。除此之外,神也希望那人把地看守好。這「看守」的意思就是創世記一章二十八節所說的,要人治理地,管理其他的生物,就是要那人盡上自己的責任,好好地守住自己的本分,不辜負神的託付。
神把責任託付給人的同時,祂也給人頒布了一個禁令。在十六節和十七節,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給那人宣布禁令之前先宣布了祂所賜那人的自由,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當神宣布了這個自由後才下達了「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這樣的禁令和違反禁令的結果,就是「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很多人會說,神既然這麼愛他所造的人,那為什麼還要造分別善惡樹給人犯罪的機會呢?如果神不造這棵樹,人不就沒機會違反禁令了嗎?其實有這樣疑問的人,是因為他們不思考。神造分別善惡的樹正是為了彰顯人的自由。
如果人沒有選擇的權力,那如何體現他的自由呢?人如果像機器人那樣被造,沒有思想和意志,也不懂得什麼叫做自由選擇,那他的被造和其他活物又有什麼區別呢?況且他還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自由的可貴,就在於人有選擇的權利。既然神給人有選擇的權利,讓人有了自由,那麼,人也就必須對自己所做的負責任,可見,神必須樹立禁令,因為祂要賦予人自由。
禁令也是一種警示,警示那人要保持清醒,要用好神所給他的自由,他必須遵守不可吃那樹上果子的義務。假如他失敗了,結果就是「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把一切聽從祂和不聽從祂的結果都預先地告訴了人。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祂取泥土造人的身體,祂用自己的氣息作人的靈魂。人若違背神的禁令,這兩部分都要死亡。
「死亡」的意思就是和現有的一切分開。後來亞當選擇不聽從神,犯了罪,從那時開始,他的身體和靈魂就和神脫離了關係。儘管後來亞當的肉體還活了九百多歲,但終究是要死的,而他的靈性在犯罪時就已經死了。因此他的身體就不能再活在神所預備的伊甸園了,因為這個「死」,神也必須脫離和他親密的關係。
◆ 神為亞當造配偶(創2:18-25)
第二章最後的這段經文說到,當神賦予亞當管理和看守全地的偉大事業的時候,神也沒有忘記他的需要,就是為他找一個幫手去幫助他,與他作伴。第十八節講,「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這表示神對那人無微不至的關心。
講了這個理由後,十九節說:「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段經文說到神對那人充分的授權,就是把為一切生物命名的權利交給了亞當。
本來,作為全地創造者的神才有權為自己所造的一切取名字,但神卻把這個取名字的權利交給了亞當,表示神尊重亞當,要亞當做一切活物的領導。神造一切活物後,一直等到祂造了亞當之後,才把為一切活物取名的權力交給了他。我們中國人最清楚,給孩子取名的權利往往是屬於輩份最高的家長,可見亞當在神心目中的地位。神給了亞當最大的尊容,讓亞當承擔起一神之下萬物至上之靈和領袖。
為什麼《創世記》在神給那個人造一個配偶的時候,插進了這一段叫那個人為一些活物取名的事情呢?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亞當後來給他的配偶取名字留下伏筆。神不但要亞當作一切受造之物的主管,神也要他做一家之主。當那人為一切活物起名的時候,他已經開始感到自己的孤單,因為每一種活物都是成雙作對的,為什麼他始終沒有辦法找到自己的同伴呢?其實神很體恤亞當的需要。
二十節至二十三節寫道,「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
女人是從男人身上的肋骨造出來的,這個「造」字和以前我們在《創世記》讀到的「造」字都不同,這個字在《舊約》一共才出現兩次,另外一次是在阿摩司書,是用比擬描寫神在天上建造樓閣。照這樣的解釋我們就知道,那個女人實在是神從男人肋旁取出來的材料所造的,事後神也把那個男人的肉合起來,這是世界上第一個,且是完美的外科手術。
這個有關神造女人的經過,解經家亨利馬太說了一段很經典的話,他說神沒有用那人的頭骨造出女人,讓女人統治男人;神也沒有用那人的腳骨造女人,讓她被男人踐踏;神卻從他的「邊」(旁)造了女人,故女人與男人平等,在他的肋骨下受到保護,貼近他的心,接受他的愛。
考古學家在古文獻裡得知這個「邊」字的意思就是中文聖經所說的「肋旁」,也就是雙胞胎的意思。這樣我們就知道神所造的是一個和亞當有同樣生命的女人。神沒有直接造一個女人,卻用了一個曲折的方法從男人造了女人,表示女人是男人的一部分,且造女人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男人。然而,我們同時也知道了男女雖然是息息相關的一體,但角色卻是不同的。神賜給男人的幫手的確是最完美的。
二十四至二十五節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神造男人女人以後就設立了婚姻制度,男女二人在婚姻裡成了獨立的一體。夫妻在心智上要「離開」父母,兩人合為一體,共同擔負婚姻中的責任。當這個「離開」和「連合」連在一起說的時候,常常是和立約有關係。比方說,神吩咐亞伯蘭離開吾珥,然後和他立約、與他連合,並應許要祝福他。「離開」就是放棄、切割,而「連合」就是委身、效忠。在婚姻的關係裡,夫妻兩個人必須要放棄一切妨礙婚姻的事情,除掉所有可能傷害對方的行為,同時夫妻也需要彼此效忠,互相委身。所以二十五節說,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不羞恥,就表示他們之前一切都是自然的、美好的、坦蕩的,完全可以公開的,因為彼此沒有虧欠。
「當時」,是指他們兩個人還沒有犯罪,當時他們的心是清潔的,沒有雜念。「羞恥」是一種心理狀態,當人想要隱藏什麼東西卻藏不住的時候,羞恥就跟著產生了。人會羞恥是因為人心裡有了不潔淨的東西。神起初造人的時候人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他們根本不知道羞恥是什麼意思。《創世記》的作者如此描繪,也是為那對夫妻後來因為犯罪而企圖遮掩的這件事埋下伏筆。寫作《創世記》的摩西知道什麼叫做羞恥,我們也知道什麼叫做羞恥,因為我們是亞當夏娃的後代,我們都有羞恥的經驗。如果《聖經》關於起初神創造人的描寫就到此為止,那就太完美。然而,世界風雲驟變,因著撒但的介入。
二、人的犯罪(創3:1-24)
這一章是和耶穌基督有直接關係的篇章。人類的悲劇是從《創世記》第三章開始的。這是極其重要的一章,《聖經》如果少了這一章,人就沒有辦法明白其餘的篇章;沒有了這一章,耶穌就不必道成肉身降世為人,耶穌也不需要作基督。這一章內容是人類失敗的裡程碑。
如果省略這一章,只保留第一章第二章,然後直接跳到第四章及至之後的篇章,你一定會很奇怪,為什麼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突然就變得那麼壞了呢?那些嫉妒、謀殺、貪婪、詭詐、虛謊、悖逆等等的罪到底是從哪裡開始的呢?神為什麼要一再的為他們預備救恩?人類為什麼需要耶穌基督呢?為什麼惟獨基督呢?第三章交代了所有的這些原因,回答了人類為什麼經過了幾千年後,仍然持續墮落和敗壞的原因;同時,也回答了神為什麼要差遣祂的愛子,把罪人從罪中拯救出來?和為什麼人類沒有神的恩典就完全沒有希望。
◆ 蛇引誘人不相信神的話(3:1-5)
我們不要忘記神造人的時候,賦予了人自由的權利。神給人選擇的權利,就表示神要人好好的,充分地利用自己的自由,又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如果他敬畏神,表示他是出於自己的選擇;如果他選擇違背神,那麼他就必須面對神預先已經告訴他的結果。當時在伊甸園不知道有多少各種不同的果樹,人是不可能因為飢餓而被迫去吃那惟一不準吃的果子的。
保羅說過,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十三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神已經給了人許多出路去做選擇,人如果放著那許多的出路不去選擇,卻偏要去碰觸那惟一不能碰觸的事,那他也不得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來看第一節,「耶和華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弟兄姐妹,神在這裡第一次提到蛇,那麼蛇是不是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魔鬼或者撒但呢?蛇其實是神創造的活物之一,它也是在人的管轄之下。至於撒但,它是個靈界的受造物,它本來是為神服役的天使,後來因為背叛了神,成為和神作對的邪靈,名叫撒但。
此時蛇狡猾的性格,應該不是神造蛇的時候所給它的,它可能是被撒但利用,才有了這樣狡猾的性格。從底下的經文我們看見蛇竟然能夠說話,就知道那不是個正常的表現,只有神和撒但有那種力量能夠使動物說話。這蛇不但能夠說話,它還知道神和人對話的內容,它故意地引誘人上當不相信神的話。
我們有理由相信那條引誘人的蛇,是一條受了撒但控制的蛇。因為撒但是個邪靈,它可以用各種不同的形態出現。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十四節就說這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它偽裝成關心人的樣子也不算稀奇。撒但出現的時候,不一定每一次都像媒體所描繪的面貌猙獰恐怖,它可以利用美麗包裝的外表去引誘人上當。我們來看這蛇是怎樣去引誘女人的。
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弟兄姐妹,這就是撒但一貫的伎倆。它先扭曲神的話,搖動人的心,讓人誤以為神的話有問題或有不良的做事動機。等到人因它的模糊戰術對神失去信心的時候,它就進一步趁虛而入,引誘人悖棄神。神早先對亞當頒布禁令時,那女人還沒有被造,她後來被造後才從男人的口中知道這條神的禁令。
亞當向妻子傳講這禁令時是否是準確的?或者夏娃是否有準確接收?我們不得而知。這很可能就是撒但先對女人下手的原因。它去模糊那個女人的焦點,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可能撒但的意思是,我懷疑你是聽錯了,神真的親口告訴你了嗎?
撒但其實知道真相,但它故意要模糊女人的思想,它進一步對那女人說,「神豈是真是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那個女人果然上了當。
在第二節和第三節,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唯有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那女人顯然想要糾正蛇的錯誤,她向蛇重申神的禁令,可惜她沒有準確地重申神的禁令,她不但增加了神的話,還改變了神的話。神並沒有說「也不可摸」;神說「必定死」,女人卻改為「免得你們死」,這禁止的嚴重性就大大地減弱了。
這就是那女人犯錯誤的第一步。這也是今天我們很多人犯的錯誤。我們常常在神的話裡面有意無意地並煞有介事地加上了神沒有說過的話,把自己的話包裝在神的話裡面。這就是許多異端和自由神學產生的原因,他們都是在神的話裡再多增加一點自己的「亮光」和「領受」,叫人搞不清到底哪是真哪是假,以為他們是屬靈的專家,就糊裡糊塗地接受了這些欺騙人的說法。
一個人如果不熟悉神的話就容易上撒但的當,被它引誘後用自己的想法去解釋神的話。那些追求「自由」思想和「浪漫」生活方式的人,他們的心不願意順服神,自然是信心不堅定,就往往成了異端想要籠絡的最好對象,因為他們最容易忽略神話語的重要性,最容易被模稜兩可的思想所愚弄,在不知不覺當中就中了魔鬼的詭計。
蛇看出女人的破綻,就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撒但不但愚弄那女人,還引導女人去懷疑神頒禁令的動機,叫人將神這個定規歸因於祂的自私。魔鬼在人類被造以先已經抵擋神了,所以在靈界,神和魔鬼之間始終有著善跟惡的較量。
但當時的人根本沒有犯罪的經驗,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做善、什麼叫做惡。那棵分別善惡樹的的名字的根本意思是「善和惡知識的樹」。並非那棵樹的果子有叫人知道善惡的功能,而是人一旦違背了神的命令去吃那棵樹上果子時,人就在遵從神的經驗裡又加上了一個反抗神的經驗,於是善和惡就在人類的經驗裡被分別了出來。所以說,善惡的知識對當時的人來說是一個新的經驗。當魔鬼刺激人想要嘗試新經驗的好奇心,那個女人在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上就當了。
◆ 人違背了神的命令(創3:6-13)
從第六節開始來看看人類是怎麼失敗的。第六節說,「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弟兄姐妹,「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是關於吃的事情,是肉體的情慾被發動了;而「悅人的眼目」,意思就是那個人的眼睛被吸引住了,她眼目的情慾也被發動了;再加上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的,是提升了人自大的欲望,這是今生的驕傲。始祖所受到的引誘,和耶穌遭受魔鬼試探的時候所遭遇的是一模一樣的。
今天我們遭受魔鬼試探的時候在本質上也和亞當夏娃一樣。起初的人上了魔鬼的當,去吃神不許他們吃的那個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吃的結果他們當然真的知道了善惡。神初始所造的一切是這麼的完美,除已經墮落的魔鬼以外,人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惡。
其實並不是神創造的那棵樹本身有什麼奇特的能力,使人吃了就可以去分別善惡,而是當人違背了神所不許吃這果子的禁令,那個時候罪就進入了他們的心,他們霎時間就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了。就像一個小孩子偷喝了爸爸媽媽不許他喝的葡萄酒,當他違背爸媽所禁止的這件事後,他就知道自己是犯錯了。
事情的根本不是那葡萄酒的問題,而是那個小孩兒沒有聽父母親的話。就如羅馬書第五章十二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如今,全世界的人都繼續重複地犯先祖所犯的罪,只有勝過魔鬼試探的耶穌能夠拯救我們。
那個女人不但自己吃了禁果,也讓丈夫吃了。《聖經》沒有說為什麼男人那麼容易受騙,卻直截了當地說出男人的失敗。神的禁令頒布給男人時,夏娃根本還沒有被造出來,可見夏娃所知道的禁令一定是從丈夫那裡聽來的。這樣,當那女人在蛇口中聽到「禁令」,她無法分辨真偽時,她有機會可以直接地去問神來確定真偽。可惜她沒有那樣做,卻聽從了蛇的花言巧語;而那個男人他本來也應該聽從神的話,更應該幫助他的妻子同樣地去相信神的話,一起好好地管理那條蛇,但他卻反過來去聽從受他們管理的蛇,這就違反了神創造的律和祂設定的次序了,這就是罪。
所有違背神的罪行,根本上就是因人不尊重神的命令所致。《新約》雅各書一章十五節說了,「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人類第一對夫妻錯用了自由,因私慾而犯了罪;他們還彼此影響去縱容自己的私慾;而那條蛇更是狡猾,它明明知道自己所做的惡事,卻拖女人下水,女人又拖自己的丈夫下水。那怪羅馬書一章三十二節說那些持續犯各種罪惡的人,「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今天人類犯罪的模式也是如此,犯罪遭遇的結果也和始祖一樣。始祖違背神禁令的結果就在第七節至十三節,「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呼喚那人,說:『你在哪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就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弟兄姐妹,他們赤身露體是本來就存在的事實,可是當他們違背神的命令以後,眼睛就明亮,意思是說,他們就有了罪的意。既然有了罪的意識,就要想辦法遮掩自己。事實上樹葉根本就沒有辦法遮掩身體,最多只能暫時遮羞罷了,尤其是當天起了涼風,他們身上的樹葉很快就被風吹掉了。
即便樹葉真的能夠遮蔽他們的身體,也沒有辦法遮掩他們的內心,因為犯罪他們的內心有了巨大的改變。由此我們就看到人犯罪以後的共同現象,那就是遮掩。人不管用什麼好聽的名義去為人性的罪惡辯解,都不過是人類犯罪後不打自招的供詞。那些名義只是遮掩犯罪事實的「樹葉」,根本就不管用。當神看到他們用樹葉遮身體且把自己藏了起來,就知道他們犯了罪,就立刻呼叫說:「你在哪裡?」
這是神的明知故問。那人的回答說自己聽見神的聲音就害怕了。害怕應該是人犯罪以後另外一個共同有的現象。神繼續問,祂說:「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神在給人向神承認一切並且悔改的機會,可惜那個人非但沒有向神悔改求饒恕,反而把責任都推給女人;而女人就把責任推給蛇。
在這裡我們又看到了第三個現象:人犯罪以後就推卸責任。雖然《聖經》對此沒有具體描述,但我們相信當他們在神面前彼此指責推卸責任的時候,氣氛一定很激烈,只要看看我們自己就知道了。無論是小孩子們還是成年人,犯錯後常見的反應就是為自己犯錯開脫,把責任卸給別人,這是很常見的。人們爭吵、彼此指責,彼此傷害。可見犯罪的另外一個現象就是人際關係的破裂。每當我們看見夫妻離婚、親友反目成仇人等等,就可以看到事情背後人性的罪惡。
◆ 人犯罪的後果(創3:14-24)
始祖犯罪已成事實,這會帶來什麼結果呢?那就是第三章十四節到二十四節要告訴我們的。在這段經文中,闡述了神公義的審判。但這個審判很特別,因為我們從中看到神的公義和神的慈愛同時出現在其中。神判定了他們犯罪的刑罰,同時也為犯罪的人提供了恩典,由此看到祂的慈愛總是伴隨著祂的公義一起彰顯。
先來看十四節跟十五節神對蛇的刑罰。「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神對蛇宣布了咒詛。
我們常常把咒詛看作是一種報復行為,那是因為我們受了邪教用巫術咒詛人的影響。而神的咒詛和屬世的咒詛性質不同,神的咒詛是神對罪惡決定性的審判;咒詛也是賜福的反義詞。在《舊約》中,神的咒詛是指把咒詛的對象摒棄在神立約的恩典之外。在本章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世界上第一個被神摒棄的就是蛇。在人犯罪以前,《創世記》所提到的,都是神的祝福,但自從蛇引誘人犯罪後,神咒詛的刑罰就開始了。
神對蛇的刑罰就是肚子行走和終生吃土。蛇在被神審判前一定是特別美麗出眾,比其他一切的活物更吸引人的,否則夏娃可能也不會輕易搭理它,不少傳道人也有同感。另外,一般聖經學者認為蛇被懲罰用肚子行走的意思,就是讓它的行動不再和其他的活物一樣;而終身吃土這一刑罰,大概是因為蛇用吃去引誘人犯罪,故神也用吃去懲罰它,使它不再和從前一樣。
神的審判很嚴厲,後來當世界上的人多起來,又繼續犯罪的時候,神就用洪水滅絕了他們。洪水審判以後,被神揀選留作生命延續的挪亞的後裔,包括我們今天的人,同樣經歷到其中巨大的改變,比如人的壽命較前大大地減少了。在對蛇的懲罰裡,還包括了「我又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在這懲罰裡神做了一件偉大的事:神執行了祂公義的審判,但祂也立刻為犯罪的人預備了救恩。
這一節經文是聖經裡第一個關於救恩的預言。在這個預言裡說到蛇和女人以及他們的後裔,要彼此為仇。這「後裔」兩個字,在希伯來文裡是個代名詞,這個代名詞可以指某個人所有的後代,也可以指某一個特殊的後代。在這裡,「後裔」到底是指所有的後代還是某一個特別的後代呢?我們從下面的經文就可以曉得。「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因為句子中間的代名詞,「你」跟「他」都是單數,所以我們就可以知道,在這個預言裡,神所指的是某一個特定的後裔。
我們從《新約》漸進的啟示亮光中就知道「你」就是指蛇所代表的撒但,而「他」就是神為人預備的彌賽亞救世主。一般說到後裔的時候都是指男人的後裔,但在這裡,神明明是說「女人的後裔」,這個」女人的後裔」就是指借著聖靈從童貞女瑪利亞所降生的彌賽亞基督。神還在這節經文裡,給我們做了一個很重要的宣告。這個宣告說,從此以後,人和那蛇之間長期的鬥爭就開始了。
人類犯了罪,可是神所指定的特定的後裔,將來要在這場鬥爭中獲得最後的勝利。我們可以從整本聖經看到這個鬥爭的情況。主耶穌曾經很清楚地指出魔鬼的頑劣,在約翰福音第八章四十二節到四十四節,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祂差我來。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為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它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它心裡沒有真理;它說謊是出於自己,因它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弟兄姐妹,從主耶穌的話裡我們就知道,自從人類始祖犯罪以後的世界就有了兩種彼此為仇的後裔。耶穌把這兩種後裔分為神的後裔和魔鬼的後裔,約翰一書第三章第十節說到,「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由此得知我們每個人必須象我們的始祖一樣面對各種的試探,我們到底是屬神的還是屬魔鬼的呢?那個證據就是在面對試探的時候顯示的,我們持續表現出來的行為是什麼那我們就知道自己屬誰了。
在下一段經文中,我們從神按照蛇和人犯罪先後的次序,給予分別的懲罰,就知道犯罪的事實永遠和個人有關,沒有一個人可以推卸自己的罪。在神對蛇發出了它註定要滅亡的懲罰以後,十六節說到祂對女人的懲罰,「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弟兄姊妹,生養兒女本來是女人最榮耀的事,但自從始祖犯罪以後,這件事從此就加上了沒有辦法避免的痛苦。另外說女人「必戀慕」男人,這個字眼在現代處境中很容易被誤會為女人要愛慕男人,但事實上「戀慕」原文有負面的意思,就是企圖要控制。這裡的「戀慕」和第四章第六節所說的罪必「戀慕」殺了弟弟亞伯的該隱是同樣的一個希伯來文字,意思就說,從此以後,罪就死纏不放地控制了該隱。
弟兄姐妹,我們要知道,為什麼今天夫妻的關係那麼緊張,根本的原因就是女人想要控制丈夫。這節經文還說「你丈夫必管轄你」,前面又說到將來女人要管轄男人,這裡同時說的男人要管轄女人,我們的結論就是將來男人和女人會彼此爭奪管轄對方的權利。自從有史以來,男人和女人,甚至家庭裡面的成員之間,有多少的紛爭?有多少不和睦的事情?這都是因為我們始祖犯罪的結果,真是禍延子孫。
男人受到的懲罰寫在十七節到十九節。「耶和華給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在原文的聖經裡,直接經文並沒有亞當的名字,而是說「那人」。亞當的名字是翻譯聖經的人,根據創世紀第四章二十五節加上去的。
為什麼翻譯聖經的人要在這裡加上亞當的?因為亞當的意思就是「屬土」,意為「塵土」。本來男人最大的榮耀就是能夠在一切的事情上執行神給他統治管理的權利,可是從那個時候起,他統治的權柄不但要受到女人的挑戰,而且也要被本來歸他統治的地所羞辱。
而地並沒有生命,也沒有犯罪,地和地上一切的都是美好的,本來都是神創造賜給人類去享用的東西。事實上,地所受到的咒詛就是神對人類犯罪的懲罰的結果,它從此以後不能再輕易地為人類效力了。弟兄姐妹,您是不是能夠從今天我們人類的光景來看到這段經文的實在呢?自從有人類以來,不管人怎麼樣的努力,始終就沒有辦法完全地統治神所託付他管理的活物和土地。
即使今天科技在進步,人也沒有因此生活更加輕鬆和自如,反而是越來越勞累,越來越辛苦。這根本的原因就是神讓地裡長出了蒺藜。「蒺藜」代表了所有不受歡迎、沒有價值,又不可能完全產出的東西。也就是說,人類沒有辦法克服的天敵,都可以說是人類的「蒺藜」。
羅馬書第八章二十節到二十一有回應:「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以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那叫它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這段經文清楚地說到,所有的受造之物,都因為人的犯罪而受到牽連。人類在地上要終生彼此鬥爭,人又要辛辛苦苦地為生活餬口來打拼,犯罪的後果實在太嚴重了。因那「吃的日子必定死」的禁令,死亡於是就臨到了人身上,這是人遭受的最大的懲罰。
雖然當時的亞當跟夏娃他們的身體並沒有馬上就死了,可是從那一天開始,他們的靈性已經死亡了。好在神公義懲罰的同時,也把自己的恩典給了他們。那恩典背後真正的意義,就是神給犯罪的人悔改得救,重新回到神那裡的機會。這就是我們接著要讀的第二十節和二十一節說的「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
那人給妻子取了個「眾生之母」意思的名字夏娃,是因他知道了他們是必定要死的,因此他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下一代了,他要借著傳宗接代來延續生命,這豈不是也是我們今天還在做的嗎?神給他們用獸皮做了衣服,祂犧牲了一頭牲畜的生命來作衣服給他們。這是《聖經》首次提到犧牲生命。
神為了犯罪的人,犧牲了自己所創造的一個生命。我們可以從這兩節經文歸納出幾點神救贖的意義。第一,人犯罪以前不必穿衣服,犯罪以後要穿衣服。這表示人有了羞恥,失去了本來的純真。第二,人必須要有神所賜的遮掩才能夠去生活。這個遮掩必須由神提供才有效。就好像大祭司的袍子,必須按照神的規定來做。人到神的面前,也必須穿上神所預備的義袍。第三,人自己做的遮掩是不被神接受的。無花果樹葉做的衣服再好,對神來說只是人工的代替品,就好像人的好行為、人的宗教等等,永遠不能夠叫神滿意。第四,皮子做的衣服表示經久耐穿,遠地比樹葉更能夠達到保護保暖的效果。這表示神的救贖是體貼、又永久完美的。第五點,救贖必須透過流血犧牲,借著生命代替生命來完成。第六,惟有耶穌基督是神為人預備的救贖羔羊,祂的死成為了人類永遠的救贖。
這就是救贖的預表。特別令人感動的是神在趕人類離開伊甸園以前,給了他們希望,神也沒有讓他們赤裸裸的被趕出去。這章《聖經》最後三節說到他們被趕出去的經過。我們讀二十二節到二十二節:「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那人和他妻子被趕出去的原因,是那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能知道善惡。能知道善惡看起來好像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問題是,人如果只有知道善惡的能力,卻沒有選擇為善的能力和執行神命令的能力,那麼能知道善惡,也是無濟於事;如果人行善無能,拒惡無力,那麼能知道善惡,反而是人類的大患。所以神就必須把他們從伊甸園驅逐出去。神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是要複數性位格去做的,神說:讓「我們」把他趕出去,神不但是用祂完全的位格參與了創造,同時也是用複數位格來審判和預備人類的救恩。
至於生命樹究竟是怎麼樣的,《聖經》沒有更多的啟示,不過《聖經》告訴了我們,有天使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著通往生命樹的道路。由此看到神沒有拿去人的希望,祂始終保護著這個通往希望的道路,而這條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就是耶穌基督。約翰福音十四章第六節耶穌自己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犯罪的人要想回到創造他們的父家裡去,享受永遠不死的生命,就必須通過神所指定的道路,也就是借著耶穌基督流血為人獻上贖罪的祭,並且披上神所賜的義袍。神的公義和慈愛永遠是結合在一起的。當神懲罰人的罪惡時,祂所期待的卻是罪人能夠悔改歸向祂。
2、亞當是因犯罪成為罪人,我們是一生下來便是罪人,所以會犯罪,你同意嗎?你能在世上找到一個符合上帝標準的義人嗎?◆ 特別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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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啟基要課第一講:創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