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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區別,權利和義務各是什麼?
想要買保險的人可能會接觸到「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這兩個名詞,二者相似性比較高,但是含義差別大。作為保險產品的兩大主體,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區別較多,所需承擔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也各不相同。用戶需要弄清楚二者的區別和聯繫,以便更好地理解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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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被保險人指定受益人的權利
來源:中國保險報網□李霞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實踐中,對於人身保險的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往往會選擇法定受益人,忽視了指定受益人的法律價值。依據《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保險金應該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繼承法有關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因此,上述保險賠償金應作為甲的遺產,丙作為甲之女,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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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死亡,保險金怎麼處理?
2017-08-16 10:14:04 |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鍾紹華 問:甲、乙兩人系夫妻關係,甲購買了一份人身意外傷亡險,約定被保險人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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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導致的母嬰安康保險糾紛案
依據《保險法》第9條的規定,籤合同交費的人,是投保人。從此條文可看出,法律對單純的投保人只設定了義務,而沒有規定權利。誰是投保人,誰交納了保險費,並不意味著他就有獲得保險金的權利。有此權利的是被保險人、受益人。 就本案來看,似乎保險單上指定的受益人一欄填寫的是張某之姐,那末這筆保險金就應該歸張某之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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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鵬論保:關於保險,你真的了解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嗎?
投保人的權利保險是否理賠取決於被保險人的情況,保險金理賠給受益人。所以投保人的存在感就很低,只負責出錢就行了。於是,很多人對投保人並不是很重視,除了出錢,就沒其他什麼事了。實際並非如此!我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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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受益人無需本人同意,真的嗎?
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又稱為「保險金領取人」,是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並載入保險合同。受益人享受保險合同的利益,領取保險金,但他並非保險合同當事人,且不負交付保險費的義務。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可以更換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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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cant (投保人)
Applicant(投保人)又稱「要保人」或「保單持有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作為保險合同當事人的一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1)投保人為自己的利益而籤訂的保險合同,如以自己所有的房屋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合同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由投保人自己承擔或享受,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二為一。(2)投保人為他人的利益而籤訂的保險合同,即由保險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如保險金請求權)屬於他人,而不屬於投保人,投保人僅負有交付保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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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區別
【學員問題】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含義及其區別是什麼? 【解答】保險人也稱為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投保人也稱為要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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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一個法定繼承人能否單獨領取?
保險合同法律關係處理的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與保險人之間的關係,遺產繼承法律關係處理的是被保險人的繼承人之間的關係,兩種法律關係性質不同。同時保險人向持有保險單的投保人賠付保險金的行為也並未侵犯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如果被保險人存在多個繼承人,已經取得保險金的繼承人的身份應為遺產保管人,負有妥善保管遺產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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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基本知識: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受益人
保險中的「四人」指的是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受益人。近乎全部的消費者都知道受益人是什麼,而對其他的「人」不是很了解。投保人是指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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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時身故,誰能得到保險金
這是一個特殊的問題,很少會發生這種情況,但是我們購買保險時還是要盡力考慮周全,避免意外發生時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保險受益人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險人指定的,並載入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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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徵得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也負有責任
,保單載明:主險泰康暢贏人生年金保險(分紅型),投保人仲翠雲,被保險人李文化,保險合同成立日2014年8月11日,保險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12日,每期保險費20000元,保險金額39480元,交費方式每年,交費日期每年8月12日,交費期間15年,保險期間至被保險人年滿99周歲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仲翠雲,紅利領取人仲翠雲,附加險泰康附加投保人意外豁免保險費定期壽險、泰康附加積極穩健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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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知識宣傳之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義務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幾種義務:1,按約繳納保險費義務:保險費是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的費用,作為保險人依照合同承擔賠償和給付責任的代價。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要按照約定按時交付保險費,這是投保人履行合同的最基本的義務。2,如實告知的義務:《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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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的「指定受益人」,絕對不要忽視
買保險的「指定受益人」,絕對不要忽視梓瑜說人文保險2020-08-03 22:09她今年結婚,有了自己的家庭,為了更好的家庭責任,計劃一年給自己買人壽保險,保險計劃,分析保險產品,一路沿著車道,確定適合自己的生活,但在確定保險受益人,因為想要給他的妻子和父母,做了一個艱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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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指定受益人原來有這麼多的好處?第一條90%的人都不知道!
所謂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其中又分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不能指定,一般都是被保人(當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時,可以指定為其父母)。身故受益人是可以指定的,不指定的話直接為法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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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保100萬保險 受益人是兒子 他和兒子一同身故保險金歸誰?
對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死亡的這一情況,新的《保險法》針對這一情況做了規定:「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關於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投保人就是交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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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丈夫殺害,還能理賠保險金嗎?
我國保險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在壽險或者含死亡責任的重疾險保單中,無論丈夫是投保人還是受益人,如果丈夫導致妻子死亡的行為屬於過失行為,則不適用保險法第四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如果保單指定丈夫是受益人,則丈夫仍有權申請並領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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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受益人與法定受益人真的差別差很大,不懂容易吃虧!
3.指定受益人有哪些好處?4.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誰有權最終受益人?5.保險金領取,是被保險人還是受益人?一、保單法定受益人順序與受益份額解析法定受益人順序在《保險法》第二章第十八條中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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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身故「父親」起訴離婚要求分割保險金,法院:理解,但不支持
劉某(化名)與李某(化名)婚後育有一個女兒,劉某在婚姻存續期間為女兒購買了一份意外傷害保險,總保額為10萬元,保費為100元,保單的受益人為母親李某。在消費者購買保險的時候,需要重視起保險受益人的問題,保險受益人可以是法定受益人也可以是指定受益人,如果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的話,那麼保險金將會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第一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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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vs指定
什麼是受益人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不同的險種,保險理賠金的給付對象是不同的:通過上圖可以清晰地知道,不管是重疾險、醫療險還是意外險,只要是人還活著,保險理賠金最終都是給到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受益人分為兩類,一類是法定受益人;一類是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