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郄鳳卿,天津醫科大學名譽教授,日本浜松醫科大學客座研究員,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內觀學組副主委,北京森田普濟醫學研究院院長,中康中西醫結合醫院名譽院長。
內觀療法既然有適應症,就應該有非適應症,也就是什麼樣的人能做,什麼樣的人不能做。
我印象深刻的是2004年岡山內觀大會上,北海道的某醫院報導了用內觀療法治療精神分裂症,據說有良好的療效。發言後對他的提問持續了四十分鐘之久,沒有按時間散會。後來這事演變成了事件,學會專門成立小組調查北海道醫師的演講是否有故意說謊,還是水平低下造成的不真實,如果是前者,會被吊銷醫師資格。
毫無疑問,一個人精神正常還是異常,有一個"金標準",那就是他主觀認識和客觀現實有沒有混淆。客觀上不存在的事情,如果他堅定地認為是存在的,那就是這個人精神上存在問題的一個事實。大家記憶猶新的是,美國前總統裡根遇刺後,刺客不久就被釋放並且入了精神病院,原因只有一個:這個人經反覆檢查鑑定,認為是有主觀和客觀上的認識分裂,最終以疾病原因免去了入獄服刑,被判無罪,入精神病院治療。
內觀療法第一個不適應症的人群,就是這個"主觀"和"客觀"分不清楚的情況,這情況不僅精神分裂症有,重型的憂鬱症也有,幾種嚴重的人格障礙也有,而且在48小時剝奪睡眠的情況下,正常人也會產生某種幻覺。歷史上的各種冤案,即使不經拷問,在剝奪睡眠的情況下,在強大的壓力下,當事人可以招供沒有做過的事,證人也可以證明沒有的事,冤案就此發生。更不用說加上嚴刑拷問了。在當事者和證人都承認的情況下,公安和司法當局為了儘快結案,沒有物證時他們也拿個假得讓嫌疑人指認,這就是世界上冤假錯案之源。我說的這些,當然都是電視等媒體上公布的,不是我編造的,我說的是外國,沒有說中國,而且我說的是個別,不是全部。
那麼第一批的非適應症已經出爐,計有精神分裂症(國外已改用統合失調症這一名稱),抑鬱症,人格障礙,還有某些疾病下的記憶障礙。
細說一下抑鬱症,專業人員說的抑鬱症和老百姓說的"抑鬱"完全是兩個概念,這一點希望大家要有了解,專業精神科醫生會把"抑鬱"分為"抑鬱症","抑鬱狀態","抑鬱情緒"三個檔次認識,有各自的標準。比如說抑鬱情緒是任何人都可以有的,而抑鬱症重型的當中自殺率是不低的,所以一概說這個人那個人"抑鬱"了,是非常不科學的,這方面的知識需要很好地普及,有"抑鬱情緒"這個單純的傾向,是可以進行內觀的,而"抑鬱症""抑鬱狀態",則不是適應症,原因很簡單,我們為何給自己找麻煩呢?有其他療法更適應抑鬱症的。
那精神分裂症不再說,因為患者認知能力受損,有更好的療法治療她。
接著說"人格障礙",聽起來挺不順耳,但說實話世間有人格障礙的真是不少。首先還是教育不當的後果吧,人格障礙大體上有6~8種主要的,每種人格障礙有不同的表現,主要的表現是核心症狀。如果每種人格障礙舉6條症狀的話,以偏執性人格障礙為例,這6條是:①對挫折與拒絕過分敏感;②喜歡長久記仇,不肯原諒侮辱和輕視;③猜疑,把別人的無意或好意猜成惡意;④與環境不協調的好鬥,及頑固地維護個人利益;⑤把自己看得過重,持續的自我支持;⑥總把相關事件誤認為是針對自己。
那麼有這幾條,顯然是無法內觀的,你認為能嗎?如果一個人在這6個症狀中只有三個或只有兩個該如何解釋呢,是不是人格障礙呢?那就舉另一個人格障礙的類型,表演型人格障礙來比較一下:①好動,不甘寂寞,喜歡在各種場合表現自己;②與他人交往時感情用事,感情勝過理智,對自己好的就是好人,對自己不好的就是壞人 ;③有奇裝異服吸引注意的傾向;④具備表演才能,像演員一樣,表情豐富,而且誇張;⑤自我中心,人際交往中不考慮別人的需要;⑥人際關係受挫時,容易自傷和"自殺",但從不傷重,有表演性質。
對這樣的人能合適內觀嗎?我在和我的助手薛蕾教授在2003年與日本核心醫學期刊《日本神經精神醫學》上發表了一篇臨床指導,根據我們兩人共同的臨床經驗和病歷資料,就把這兩種人格障礙確定為最不適合內觀療法的人。當然,人格障礙有八種左右的形式表現,都是重疊存在的,如甲型的特徵有三種,乙型有兩種,丙型有兩種,就應優先診斷甲型,但也有不同看法,由於是科普,今天就不深議了。
人格障礙的研究,今年有諸多發現,對最重的人格障礙"邊緣性人格障礙"的治療進展已提示,用最新的抗精神病藥物奧氮平來治療四個月,療效已達到68%。用阿利哌唑能達到44%,而心理治療獲效小之又小,要承認精神生化藥理學的進化,儘量不去用近於無效的努力和勞動去啃生肉骨頭。這是現實主義的看法,不一定所有人都贊成。
最後一個非適應症,就是這個人的人際關係良好,教育程度良好,沒有任何苦惱,也沒有行為病的不適,這不用說了,就是不需要醫療和人文的幫助,這樣我們也沒有必要強調什麼預防的必要了。我本人在過去十年中帶過很多人去日本體驗內觀,只要是願意來的就支持,結果是體驗變成了旅遊,這是當年為了宣傳和普及,而沒有考慮到適應症和效果的問題。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是這個療法對這個人是否非常必要,誠實地說當時為了普及內觀而進行這種體驗,由於患者不具備適應症,也沒有在社會上的普及願望和能力,去體驗這種有近40%或以上回國後毫無作為,淹沒在功利社會的汪洋大海中。
由此演變出另外一個命題是:如果某人特別喜歡解決很多的人心裡苦惱,但他本人又不是體驗內觀的適應症,是為了獲得經驗而幫助別人,這樣的情況我是相當贊同的。
只是這不在內觀療法的適應症和非適應症當中討論,而應該在內觀督導師(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內觀學組承認的資格)的培養事項下進行討論,現實上在各國從事內觀的從業人員,並沒有在資格上設限,也大部分都是經過這個協會承認就可以從事的活動,但是一般的行業都是主張不對有明確的疾病的人進行內觀。中國也是這種情況。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沒什麼壞處,發展中會找到相應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