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看待新婚姻法關於財產歸屬的規定?從感情上而言,您認為婚前財產是否應該算為夫妻共有……渤海早報記者從位於天津開發區的58同城獲悉,該平臺所做一項以京津冀區域為調查範圍的婚姻與房產調查日前出爐。
這項涉及約6500人的調查顯示,在房產證上登記名字方面,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佔56.19%。其中,名字為女方的比例約為六成。「如何看待婚姻一方要求婚前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名字?」對這一敏感問題,《調查》結果顯示:「無可厚非,愛我就在房產證上加我名字」為21.37%;「如果雙方打算一輩子在一起,加不加名字根本無所謂」為46.18%,「堅決不同意,這是在為離婚找退路」佔32.45%。
如何看待新婚姻法關於財產歸屬的規定?夫妻雙方認為「很公平」的比率佔55.31%,「有利於男方,女方權益弱勢」佔31.48%,「有利於女方,男方權益弱勢」佔13.21%。
《調查》顯示,在「從感情上而言,您認為婚前財產是否應該算為夫妻共有」這一選項中,認為「應該為夫妻共有」的佔到55.12%;「在結婚時,您是否會考慮做婚前財產公證或婚前協議」選項中,認為「沒有必要,有傷感情」的佔68.19%,「先小人後君子,一定要做」的佔31.81%;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置的房產,您如果作為另一方會參與共同還貸嗎?針對這一選項,認為「參與,理所應當的」佔67.15%;「房本寫我名字就一起還,不寫我名字就不參與」佔21.16%,認為「只要是婚後還貸都算共同還貸了」佔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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