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
育娃從來就不是一件隨性的事,所謂的自然而然其背後必然有著更深的底層邏輯,所以想要培養出優秀的寶寶,作為家長的我們一定要多學習,多思考,建立正確的價值評判體系,幫助孩子形成有效而多元的「反應」模式,這才算是一名科學育兒的合格爸媽。
最近在看《行為心理學》,作者是約翰.華生,是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行為主義心理學主張以客觀的方法研究人類行為,從而預測和控制有機體的行為。但是說實話,這本書中相當一部分觀點個人是不認同的,某些論證也缺乏普遍的事實依據。不過這些並不是今天需要探討的重點。在這裡,我主要是想結合一些行為心理學知識,來分析、探討一下自己對於育兒的思考,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啟發和幫助。
行為心理學認為,我們對於外界刺激的複雜反應是後天形成的,而形成的過程往往是在不斷的實踐過程中,總結優化的結果,並且最終呈現一種相對穩定的狀態。比如讓孩子搬運超出自己體力範圍的玩具。這時候,絕大多數爸爸媽媽都會按照自己的行為方式,慣性的給孩子一些建議,比如建議孩子再加把勁或者讓孩子分批搬運,再或者讓孩子藉助其他工具,再或者教孩子向家長求助。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其實這背後的邏輯是不一樣的:第一種是讓孩子獨立完成,第二種是藉助工具,第三種是向外界尋求幫助。看似很平常的舉動,其實反映的是父母的行為偏好,而最終這些偏好都會在我們不知不覺中作用於孩子,並最終形成孩子處理困難時的一種「規律和秩序」。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日常的行為中,需要有足夠的覺知,並需要有意識的引導孩子進行行為習慣的養成。
單獨看這句話可能令人有些費解,其實這源自一個實驗:讓嬰兒自己拿奶瓶,第一次的時候,孩子的手、腳、身體等都會動,但是隨著孩子越來越熟練的用手成功拿到奶瓶,其他多餘的動作就終止了。也就是說,如果孩子的某些行為能夠達到目的,那麼孩子會自發的拋棄其他的行為。還用上文搬運玩具的例子,如果孩子總是能夠獨立完成,那麼孩子在未來的行為習慣中就往往不會想到去尋求他人的幫助;同樣的,這也是為什麼總是接受幫助的孩子會缺乏獨立性。所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我們也應多去給孩子創造一些不同的場景,甚至是困難,來幫助孩子在達成結果的同時,獲得不同的體驗,進而有意識的鍛鍊孩子的特定品質。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家長難免急躁,恨不得孩子一股腦全部學會。事實上,集中學習的效果可能反倒不如隔三差五的溫習來的更好。舉一個自己女兒的例子,小的時候家裡有一些水果的小卡片,當時我們就教孩子認水果,雖然教了好幾遍,但孩子還是記不住。但是有一天,孩子忽然就說出了「蘋果」這個詞,仿佛忽然間明白了似的。很多東西孩子可能當下並不理解或者無法記憶,但接受到某些刺激的時候,可能忽然間就融會貫通了,即使是成人,有時候之前想不明白的事兒也會忽然有種開悟的感覺。所以,父母不必執著於當下孩子是否學會了,而是更多的關注日常積累與複習,反倒會有奇效。
個人是非常認同這樣的觀點的,人格應是在遺傳、環境、教育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即便是遺傳的特徵也會受環境的影響而選擇性表達,因此最關鍵的還是外部環境的影響。環境的定義其實非常廣泛,可以是自然環境、家庭環境、學習環境、社會環境等等,泛指一切外在的存在。所以,不要有什麼「宿命論」、「階級固化」的消極態度,人格有著很強的可塑性,而孩子能否取得傳統意義上的成功,除了既有資源外,更重要的還是他的人格,也許你不是「富二代」,但是你可以做「創一代」!
華生的說法可能有些絕對了,但是他對於體罰孩子的看法還是很有啟發性的。在他看來,體罰只是家長發洩情緒的方法而已。而且,體罰的很難把握「度」。輕了,可能起不到效果,重了,又有可能引起身體的不良反應;同樣違反社會常規的行為,哪些需要接受懲罰,哪些不需要?體罰的頻次該如何掌握,過多的懲罰會不會使得懲罰本身失去作用?正是因為這些問題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所以更多家長選擇「隨心所欲」,很難做到前後一致。
體罰本是並不是解決了問題,而僅僅是進行了「反應替代」,將錯誤行為本應帶來的心理感受,替換成了肉體疼痛。未來孩子再犯錯的時候,想到的不會是行為的對錯,不會是公序良俗,反倒是懲罰的後果。這對於孩子建立良好道德認知是不利的。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告訴孩子價值判斷的標準,而不是用「行動」來告訴孩子行為的後果。我認為,不進行批評教育的體罰就是耍流氓!
行為心理學的意義不在於讓你通過觀察他人的行為而洞察其內心,而是在於揭示行為形成的內在邏輯,進而指導我們如何去更好的塑造自己與他人。相信,只要用心,你也一定會成為孩子合格的心靈「工程師」。
我是,一個希望通過「理論+實踐」方式來科學養娃的普通媽媽,期待你的關注,也更希望能夠得到你好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