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勇(中親聯教育研究院副院長、北京善智慧家庭教育學院院長)
前一篇內容概要:沒有規則,會怎樣?為什麼要給孩子立規則?
本篇內容概要:在生活中構建做人做事的底線規則
沒有基本的做人做事的規則,就不能怪孩子不聽話,也不能怪這個老公不可理喻,對不對?
這些問題其實是,家庭的經營管理出現了一些問題,所以這個時候,我們需要在家庭中構建很多明確的基本的規則。
給孩子構建一些做人做事的基本的規則,有哪些?
1、不應該打擾別人。
打擾別人,這是一個不能接受的事情,永遠都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對不對?
比如說,在別人休息的時候,在別人專注的工作的時候,在別人談話的時候,我們不可以去打擾別人的。緊急情況是可以例外的,對不對?
但是,我們必須要讓孩子明白,哪些事情是緊急情況。
比如說,老師在講課的時候,我們學生不應該去打擾老師,也不應該去打擾同學,對不對?
但是,緊急情況可以的。哪些緊急情況?
比如說,上課的時候肚子疼得不得了,必須要馬上廁所,這個就是緊急情況,而無論老師在講什麼,你必須就要舉手,要馬上站起來說。如果老師不同意,你就直接跑了就行了,趕緊上廁所最重要,對不對?不能說,老師不同意,就不去應對緊急問題。
又比如說,媽媽正在給奶奶聊一個具體事情的時候,我們應該在旁邊等著,對不對?我們有事情找媽媽的話,應該在旁邊等著,等著他們談話結束了之後,我們再去說。緊急的情況,比如說,你受傷了,或者是哪裡不舒服,這就是緊急情況,可以去打擾別人,對不對?而且必須去打擾別人。
2、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使用。
別人的的東西,我們不可以去隨便使用。如果你一定要使用,要徵得他人的同意。比如說,爸爸的剃鬚刀,小孩子想要去玩,那就不可以了。這是爸爸的私人物品,你想要玩這個剃鬚刀,必須經過爸爸的同意,才能去玩,對不對?
如果孩子在幼兒園裡面,別的小朋友的玩具,你要去玩,但是你要去問一下人家,願不願意給你玩?對不對。
又比如說,這個幼兒園的玩具,也不是哪個小朋友的,但是別的孩子正在玩,你的孩子又想去玩了,怎麼辦?你還是得徵得別人的同意後才能玩,畢竟別人先玩嘛,別人正在玩,你想要去玩,就必須要徵得別人的同意。
有時候,在商場裡面,看見一個孩子很喜歡的玩具,這個東西想要,那怎麼辦?你不能說隨便拿走了,對不對?你想要這個東西,要不就去買,要麼就去問別人,可不可以給你玩,對不對?你不可以把它偷偷的帶回家。
如果孩子知道這樣的規則,別人東西要使用,需要徵得他人同意,孩子就不會去偷拿別人的東西了,也不會去冒犯別人的東西,侵害別人的權利。那我們的孩子,以後也不可能去搞貪汙受賄。
所以,生活中有這種基本規則的家庭,培養出來的孩子,做事情是有分寸的。
3、不可以用粗魯的言行傷害別人。
粗魯的言行不可以,它是一種傷害。
哪些事情是屬於粗魯的言行?罵人、打人、吐口水,這些都是粗魯的言行。這些做人做事的基本的規則,是永遠都不可以的。
當然了,剛才我們說的,不可以打擾別人,緊急情況例外。粗魯的言行有沒有例外?
有例外。比如說,別人傷害你的時候,別人打你了,你應該打回去,當然應該打回去了,但是,你不能去打眼睛,對不對?不能打腦袋,不能使用硬的東西。但是,別人欺負你,你一定要揍回去,這是我們做人的尊嚴,對不對?
但是,我們不可以主動的去侵犯別人,傷害別人,因為我們講了,粗魯的行為不可以,唯一的例外,就是當我們受到傷害的時候。
這就是我們生活中構建一些做人做事的基本規則。
當然,我沒有辦法把生活中所有的規則都講出來,你們自己去擴展一下,你們覺得哪些東西很重要,你就去變成規則,要主動地去跟孩子講這個規則,讓他真的明白。
4、沒有跟孩子講的規則,做錯了不怪孩子哦
如果孩子並不明白他犯了錯誤,那我們認為這個孩子是沒有錯的。我記得,有一次我兒子讀幼兒園的時候,我跟我兒子去公園裡面玩,突然我就找不到我兒子,轉眼之間就找不到了。我趕緊回家,結果發現他自己跑回家了,把我嚇得夠嗆,但是是安全的。然後我就把我兒子揍了一頓,我說:你偷偷的回家,為什麼不跟爸爸說?他說我也找不到爸爸。我說:你找不到爸爸,為什麼不在公園門口等著我?
其實,我把兒子揍了一頓,是我的錯。孩子自己偷偷跑回家,這件事情風險很大,但是,我之前並沒有告訴過我的孩子,不可以私自回家。也沒有告訴過他,如果在公園走丟了,一定要到大門口等著,向工作人員求助。我從來沒有給他講過這個規則,那麼他犯了這個錯誤,就不是他的錯,這是我的錯,對不對?因為我沒有告訴過他,這樣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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