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專家解讀國地稅合併:減少收稅成本,分稅制不會改變

2020-12-20 澎湃新聞

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該方案,改革後,國務院正部級機構將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擬設置組成部門26個。

其中,方案稱,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理事、山東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李齊雲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時表示,徵管體制改革主要是出於統一稅權、便於徵管、精簡機構等方面考慮而進行的改革,改革後,納稅人通過一個窗口納稅,會更加方便,辦事效率也會提高,同時也節省了收稅成本。

此外,李齊雲認為,我國實行「營改增」之後,營業稅作為地稅部門徵收的主體稅交由國稅部門徵收,地稅部門職能減少。同時,在信息化如此發達的情況下,兩套機構反而會使一些事情的協調上出現不通暢等問題,一個機構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這些問題。

李齊雲表示,雖然國地稅機構會合併,但是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的這種分稅制不會改變,屬於地方的稅收還是要劃歸地方,中央的稅收還是歸中央,不過劃分方式可能有所調整。

即便如此,李齊雲認為地方稅收以後有可能會增加。他解釋說,環保稅、房地產稅等資源稅都是屬於地方稅收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已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4月1日,環保稅將迎來首個徵收期。

李齊雲分析說,國地稅合併後,有些問題也面臨解決,比如幹部任用管理、機構隸屬關係、人員安置等。

國地稅合併是近年全國兩會上的熱門話題。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民建成都市委主委仰協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的建議中指出,建議在市、區(縣)二級政府範圍內將國稅局、地稅局合併重組,成立稅務局。

仰協分析稱,國稅、地稅稅收體系複雜,稅種繁多,兩套機構重複配置相同的資源,包括辦公場所、設備、後勤、以及職員的工資、福利等,而這些成本與費用支出都需要納稅人來承擔,這正是徵稅成本較高的最主要原因,也是納稅人呼籲合併改革的主要因素。

同時,在目前「分稅制」的框架下,企業經營者需應對兩套徵稅體系感覺很麻煩,不但納稅成本增加,徵繳成本也增加了。國稅局、地稅局有時候爭搶稅源,產生利益衝突,同時,也造成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

仰協認為,2016年以來,隨著「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地稅部門的工作量相對萎縮,國稅、地稅的合併就更是迫在眉睫之事。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通過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關於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的提案》建議:國稅、地稅合併。這樣既有利於政府減少稅務監管的投入,還可以降低企業因現行國、地稅分立體系而產生的多頭管理的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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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其主要內容是在稅制改革的基礎上,改變了過去財政承包製的做法,將所有稅收按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實行國稅、地稅分設。國地稅機構分設對於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提高「兩個比重」,保證分稅制財政體制的運行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24年的國地稅分設也帶來了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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