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國地稅料本月合併,地方招商將失稅收優惠

2020-12-20 觀察者網

據第一財經6月4日報導,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合併即將邁出關鍵一步,這將直接影響80多萬國地稅系統在職幹部,更間接影響億萬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稅務人士處了解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層面的國稅和地稅機構有望在6月份正式合併。這將是3月公布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下稱《方案》)明確省級和省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國地稅合併邁出的第一步,這也將宣告分設了24年的國地稅將成為歷史。

不過,多位接受第一財經採訪的專家和稅務人員表示,國地稅合併還面臨不少挑戰,比如機構合併帶來的人事安排難題,合併後對地方財力影響,稅務總局與地方雙重領導機制如何建立等。而解決這些問題的具體方案正在設計中,以確保改革順利推出。

6月1日,在北京召開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對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進行動員部署。他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改革實施中不能講條件、不能搞變通、不能打折扣,確保改革圓滿完成。

韓正出席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座談會 來源:新華網

掛牌在即

1993年之前,省及省以下級地方政府只有一個稅務局,負責所有稅收和非稅收入徵收,匯總收入後中央從中抽成。但當時地方通過多種手段導致中央獲得的收入佔比持續減少。為了提高中央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分設國稅和地稅,國稅負責徵收中央稅收收入,地稅則負責徵收地方稅收收入。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地稅分設漸漸弊大於利,企業抱怨多頭收稅的聲音愈來愈大,而且國地稅執法尺度不一也讓不少企業困擾。隨著地方主體稅種營業稅被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的增值稅之後,增值稅成為第一大主體稅種,共享稅成為稅收主體,這也為國地稅合併奠定基礎。

在此背景下,《方案》稱,為降低徵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徵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

關注國地稅合併的上海財經大學教授範子英告訴第一財經,這次國地稅合併異常複雜。既涉及垂直管理的國稅系統,又涉及橫向交叉的地稅系統,這是歷史上很少見的。另外這次合併還直接關係到國地稅機構在職幹部80多萬人的工作問題,人數非常多,佔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十分之一。因此改革想要平衡各方面關係有不少挑戰。

一位稅務系統資深人士告訴第一財經,6月下旬各省份的國地稅將正式合併掛牌。另外三名地方稅務人士也證實,自己所在省國地稅局將在6月正式合併。此外,多個省份地稅局的牌匾也正在被修改。

韓正在5月10日調研北京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後,6月1日在上述座談會上部署國地稅徵管體制改革,這也被外界視為國地稅合併正式啟動的重要信號。

韓正調研北京市國稅、地稅局

人員安置挑戰大

跟其他機構合併碰到的最直接問題相同,合併後的80多萬稅務幹部的工作和職位如何安排,實現平穩過渡?上述多位稅務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目前上面已經明確了不讓一個人下崗

韓正在北京市國稅、地稅局調研時強調,要充分考慮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給他們吃下「定心丸」。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合併之後兩個稅務機構職能重組,人員必然會大量溢出,而且也很難分流到其他部門。為了確保改革平穩過渡,一般都會用幾年時間內部慢慢消化,靠老人退休和少招新人來解決。

範子英認為,在人員安置中,國地稅機構合併後領導幹部如何安排是一大難點,幹部任免和升遷都是難題。

比如,某省份國稅局領導專欄中共有10人,該省地稅局領導一欄中共有6人,國地稅合併後不可能有16名領導編制,如何解決這一難題?

「如果不能擔任實職,一般來說會保留相應的待遇,這個問題不算特別嚴重。」馮俏彬說。

為了化解國地稅合併領導幹部安置難題,部分省份主動作為,將地稅局領導調到其他部門。不過,也有部分地方相反。「我去地方發現,有些地稅部門突擊提了一批幹部,因為這些幹部在合併以後可能享受高一級別的待遇。」範子英說,對於這種情況,應該採取人事凍結。

由於國地稅待遇不一,合併後如何平穩過渡也是需要考慮的。範子英表示,在人員待遇方面不應該「一刀切」,需要用最大的包容性解決這個問題,通過時間來換取改革空間,逐步統一待遇。

在前述座談會上,韓正表示,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時間緊、任務重。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圍繞實現目標明確解決問題的政策措施。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各級稅務部門要積極承擔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履行好共同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履行好支持責任。要嚴守紀律規矩,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改革中的違紀行為。

「國家對機構合併、幹部安排上有經驗,可以妥善處理人員安置問題。而且國地稅人員合併,稅收徵管力量整合後效率將會提高。」山東財經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對第一財經說。

央地關係需要協調

為了加強非稅收入和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方案》明確,合併後的稅務機關將統一徵收非稅收入和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韓正在上述座談會上表示,按照成熟一批、劃轉一批的原則,穩妥有序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

另外,《方案》還明確,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稅總局為主與省級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韓正強調,要認真落實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職責清晰、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制度機制。

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國地稅合併存在的一大問題是地方擔心財政收入能否得到保障。因為以前地稅局徵收的收入歸地方,而現在國地稅合併後,這一收入中央與地方如何做好分帳?另外分帳後,財政資金劃轉到地方的帳上也存在時間差。地方政府不能像以前那樣掌控稅務局,這也讓地方政府心裡感覺沒底。

她認為,目前國地稅合併對地方財政收入的影響,需要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地方稅體系構建等改革協同起來,最怕改革脫節造成地方為了籌集收入使勁兒賣地。

範子英認為,此次國地稅合併看上去僅僅是稅務系統改革,實際上會對未來中國的地方經濟和地方政府行為產生深遠影響。國地稅合併意味著收緊地方政府的稅收徵管權,地方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也就少了一個抓手,料難再採用以前的稅收優惠來招商引資。由於收入端的手段失效,地方政府難免會增加支出端的手段,也就是用財政補貼的方式替代給企業的稅收優惠。雖然不能排除這樣的地方行為,但是相比隱性的稅收優惠,違規的財政補貼更容易被監管。

「另外稅務部門徵管範圍的擴大,也會消除之前部門間的信息壁壘,強化一些非稅收入的徵繳,可以預期的是社保基金繳費收入將會明顯增加,這有利於建立可持續性的社保基金制度。但也要警惕這可能帶來企業稅負上升。」範子英告訴第一財經。

潘明星表示,國地稅合併統一了監管尺度,這是公平稅負的必要措施,也有利於國家治理現代化。

範子英稱,從更長遠的角度來說,國地稅合併有利於形成一個規範、高效的稅制。地稅系統的徵收率過低,表面上造成了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脫節,實質上也對稅法的權威性產生衝擊,沒有做到應徵就徵。企業在納稅過程中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對納稅的程度缺乏準確的預期。

「國地稅合併之後,垂直管理的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這種問題,徵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但從企業角度來說,實際稅負或許會有增加。考慮到近期的減稅政策,特別是增值稅稅率三檔並兩檔,這些法定稅率的下降,將在很大程度上對衝實際稅率上升的負面影響。」範子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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