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社廳發布「《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持續增加城鎮居民收入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其中第十條「要著力激發重點群體增收活力」中提到「允許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雖然只是一個徵求意見的草案,但其中關於允許教師兼職兼薪的說辭還是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很多人覺得這個動作有點大,還有一些人擔心教師兼職放開了,「有償家教」會不會「換裝上市」?
這樣的解讀的確過了,關於「有償家教」,教育部有嚴格規定:絕對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所以,任何地方都不會出臺與之相牴觸的條文。至於「意見稿」中提到的教師兼職兼薪,它與有償家教沒有關聯。
兼職兼薪的確能激發教師群體增收活力
從增加居民收入的角度看,教師利用課餘時間和休息日進行兼職,並獲得相應報酬,沒有什麼問題。一是教師有寒暑假,休息時間較多,完全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去兼職,為社會創造價值,同時增加自己的收入;二是教師是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一定的專業技能,在工作以外的時間,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創造財富,對社會和個人都是有益的。
教師兼職的方式有很多,心理諮詢、運動教練、新媒體運營、寫作投稿、視頻製作、科學普及、法律援助、決策諮詢、藝術品交易、開琴行、開書店……
有了兼職,教師收入會增加,生活水平會隨之提高,社會地位也會提升,「窮書生」的稱號也會漸行漸遠。某中學一位教師盼著這個「意見稿」儘快變成「正式稿」,他說,經常有學生家長請求他為孩子補課,只要教師允許兼職,就統統拒絕這些家長的請求,再也不補課了。
教師兼職要依法依規
教師尤其是公辦中小學教師,他們的身份是「國家公職人員」,既然是公職人員,所做的一切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公職人員的兼職行為必須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其兼職收入也應該報備。
若參照部分高校教師「兼職管理辦法」,中小學教師兼職也需要和單位約定權利和義務,兼職不能損害或侵佔本單位合法權益,不能推卸本已承擔的社會責任,兼職收入需要按照規定繳稅。
教師兼職要適度
任何事物都其質和量的限度,超過一定的量,事物就會變質。所以,做任何事都要保持其質和量的統一,這就是實踐中所秉持的適度原則。教師兼職更是如此,若沒有一定的限度,結果可能會改變「教師兼職是為了適量增加教師收入」的初衷,讓兼職「變味」。
關於高校教師兼職,不少學校的規定已經比較成熟,有的高校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也已經形成默契。不過中小學教師兼職還沒有被廣泛討論,也沒有形成規範。「意見稿」明確要求教師兼職需適度,正是給這件事限定了一個框架。只是這個分寸,每個學校、每位教師都應該做很好的把控,基本前提是不能影響正常教學。
綜上,教師兼職和有償家教是兩個概念,教師從事與補課無關的兼職活動,並不違反「禁止有償家教」的相關規定。
問題說得很清楚,卻還是沒有打消人們的疑慮,一些網友認為若教師兼職合法化,可能會導致一部分教師熱衷兼職賺錢而荒廢教學。這種現象會不會出現?應該說有可能,如果這項政策出臺時,沒有與之匹配的規章制度,教師兼職就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怪象」。
「好的制度會讓壞人變好,壞的制度會讓好人變壞」,這句話並非沒有道理。相信相關部門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相關細則,在適度範圍內,為教師兼職套上「緊箍咒」,讓教師兼職成為利教、利師、利國、利民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