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陽幼兒園
樂山市金太陽幼兒園由於新冠狀肺炎疫情影響,今年春季學期原計劃2月開學,推遲到4月13日正式開學,7月17日放假,實際行課時間3個月零5天。
後來,園方通知說,這學期的保育費和夥食費都是4個月的,退給一個月的費用。數日後,又接到幼兒園的通知:幼兒的保育費按4個月計算,夥食按3個半月計算。一些家長表示很難理解,這樣的退費計算方式違反了公平原則。
針對這一情況,園長曹陽介紹說,他們是參照教育部關於公辦園退費的文件執行的,不能簡單地拖通算,半個月以內一次半月,超過半月一次。而且根據園方自己的規定,即使只有一個月,也是一分錢不退。
樂山市教育局財務處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目前並無特殊的退保教費規定,只有住宿費和夥食費按實結算。無硬性要求的私立幼兒園,可參照公立幼兒園執行。
對金太陽幼兒園退費問題,幼兒園一名家長向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實際上3個月零5天的學齡前兒童補習班,按4個月收取保育費,按3.5個月收取夥食費,顯失公平,要求幼兒園退還多收的學雜費1500元,夥食費125元。為此,法院組織雙方調解,希望雙方能互相理解,儘快化解矛盾。調停期間,雙方已就保教費、夥食費共計1000元退還方案達成初步協議,但幼兒園要求不能公開此結果,被家長拒絕。
最後,雙方在退餐費用上達成協議,同意退餐125元,但對餐費的一部分沒有談妥。其後,家長變更訴訟請求後撤回了原起訴,幼兒園當場向該家長退還了125元夥食費。與此同時,該名家長說,他將另案起訴支付學費。
於曼歌
之前報導:幼兒園收費退學3個月零5天,按4個月計算退學費用,遭到家長質疑並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