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7日,「女童保護」舉行「六一」兒童保護倡導活動暨「女童保護」五周年慶典,聯合多家媒體單位、公益組織、研究機構,共同發起《涉兒童暴力事件新聞報導倡議》。更多報導明天推出,敬請期待
隨著社會各界對兒童保護的重視,一些隱藏在校園、家庭等場所中針對兒童的虐待、性侵、欺凌等暴力事件逐漸被媒體曝光。媒體介入兒童暴力事件的報導,有力地維護了兒童的權益,普及了一些涉及兒童保護的法律法規,並進一步促進社會的改變。
隨著媒介越來越發達,傳播途徑越來越多元化,我們也發現部分報導中存在著一定隱患,例如缺少兒童權利、社會性別的視角,存在「侵犯隱私」「責備受害者」等造成二次傷害的問題。
因此,我們呼籲媒體更加遵循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更多關注兒童暴力事件的成因、預防和幹預措施,並對相關的政策、法規、議題進行深入探討,共同為構建一套完善的預防兒童暴力機制和兒童受害者社會支持體系而努力。
在2018年「六一」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我們匯集研究已有的兒童議題報導指南,結合我國記者的報導實踐和經驗,向媒體發出關於兒童暴力事件新聞採訪報導的10條倡議,希望引起媒體和公眾討論,並不斷共同完善。
1
遵循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平等對待任何背景的兒童,尊重每一個被採訪兒童的權利和人格尊嚴,注重保護和宣傳兒童的權利,提升公眾的兒童權利意識。
2
對於兒童傷害事件,儘量不直接採訪兒童及其家人。可多採訪接觸受害兒童的人,如醫生、護士、老師、警察、兒童保護社工等,以避免對受害兒童造成「二次傷害」。
3
確有必要採訪受害兒童的,採訪前必須告知兒童及其監護人採訪目的、採訪方式及新聞發出後可能出現的影響,徵得受害兒童及其監護人的同意,並告知有拒絕接受採訪的權利。
4
採訪受害兒童前,建議先聽取專業社工或相關領域司法人員意見,找到合適的採訪方式、方法及場所;採訪時,確保有兒童監護人和心理諮詢師或社工等為兒童提供心理支持的人士在場陪同,採訪全程尊重上述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5
避免對受害兒童多重採訪,不讓兒童重複講述痛苦經歷;建議媒體在此類採訪中積極共享採訪內容,減少集中大量的拍攝、問詢等,以減少對受害兒童的刺激和傷害;不用誘導和誘騙的方式來獲得信息。
6
不將兒童置於危險之中,不暴露令兒童感到羞辱的事件,不用兒童的痛苦經歷或創傷事件再次刺激兒童;當無法確認被採訪的兒童是否正在處於危險之中,建議考慮放棄採訪。
7
尊重兒童隱私權,不使用受害兒童的真實姓名,對受害兒童的聲音和圖像做適當處理,不使用能推斷出受害兒童身份的資料,如具體住址、學校、社區等文字信息以及圖片。
8
尊重兒童的形象,慎重使用兒童處於被貶抑狀態下的正面照片、或衣不蔽體或裸體的照片;不採用調侃、戲謔和嘲弄的漫畫或插圖。建議不過分關注受害兒童受害前的生活細節,避免將受害兒童類型化、罪錯化。
9
建議公眾媒體與兒童媒體在報導上有不同的重點,兒童媒體可經常向兒童報導防暴知識和相關信息以及受害後的求助方法,公眾媒體可注重報導兒童暴力的預防和幹預的信息。
10
精心選擇報導素材,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避免使用誇張性語言、渲染侵害兒童權利的細節,不使用帶有暗示性的語言;不重複性別刻板印象,從性別平等角度報導女童議題;從兒童權利的視角報導有關兒童的議題,避免「標題黨」。
聯合發起單位(排名不分先後)
新華公益 鳳凰網 新浪微公益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 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 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 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 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 南都公益基金會 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 女童保護基金 愛小丫基金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社會工作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所媒介傳播與青少年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關工委兒童發展研究中心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