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學生在課間遊戲出現安全事故的事情時有發生。根據當前對於此類事故處理的結果來看,不管學校有沒有責任,學校或多或少都是要承擔責任的,這也讓學校的管理者制定了不少措施保障學生的在校安全,甚至有校長告訴老師:學生的成績無所謂,只要保障安全就行。
前幾日,看到有網友發帖稱現在學校的課間真安靜,因為學校出臺了三條措施:
1.課間學生在教室裡也不準說話;
2.課間走廊上不能超過3個學生,並且有老師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扣班級的分;
3.老師候課要提前3分鐘到教室,老師遲到要通報批評,學生遲到要扣分。
這樣的措施落實後,學校確實是安靜了下來,學生的安全也更有保障了,但是卻壓抑了學生活潑好動的天性。如果學生的天性被長期過度壓制,那麼學生的情緒波動會非常大,甚至普遍出現厭學情緒。因此,有網友表示這不是學校而是老人院,甚至有網友表示這就是JY。
學校這樣的做法確實不好,有矯枉過正之感,但是卻也是無奈之舉。
2020年9月,北京市密雲法院審結了一起小學生課間遊戲受傷的案件。事件的起因是兩位小學生課間在操場上玩丟沙包的遊戲,其中一位小朋友將另一位小朋友撞倒在地,致使倒地的小朋友下嘴唇破裂、兩顆門牙受損。隨後,受傷小朋友的家長將他的同學和學校一起告上了法庭。
案件審理過程中,學校認為事故發生在課間,而且學校平時多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已經盡到了職責,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則認為,學校對學生在校活動情況未照顧周全,承擔70%的責任。法院認為,學校應該指派老師或者藉助監控加強對課間活動區域的監管,繼續加強校園安全管理。
近幾年,類似的事情在全國各地多次發生,最終的結果都是以學校賠償收尾。這不得不讓人感慨,現在真的是世道變了啊。
記得我讀小學的時候,也有一次在課間和同學玩耍時摔了一跤,而且摔出了一道不小的傷口,當時還縫了幾針。我父母知道後,非但沒找學校賠償,還非常感謝老師和同學們及時把我送去治療。按照現在家長的思維,那肯定是要學校賠償才能罷休啊!
以前看到過這樣一條新聞,說一位美國的老太太在商場的平地上自己摔倒,然後去法院起訴商場,說商場沒有設置標誌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最後法院判決商場賠償這位老太太的相關損失。當時看過新聞後,還和同學開玩笑說自己摔倒也能索賠,美國真是個奇怪的國度。沒想到這樣的事情在當前國內的學校卻是經常發生。
比如孩子在學校違反紀律被老師批評,有的家長要到學校找老師討說法;孩子作業沒寫完被老師批評教育,還是有家長找老師的麻煩;更不要說孩子在學校受到一點點傷害了。前段時間還有學生在學校受傷後家長要學校保證孩子升學時到名校就讀,否則不罷休。再加上學生課間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學校為了安全管理的要求也只能儘量減少學生課間的活動。
學校規定課間學生在教室不得說話,走廊上不能超過3名學生。這樣的做法雖然不好,但是也是被逼無奈。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