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隨著印度喀拉拉邦財政大臣託馬斯在社交媒體上稱「就像戰勝尼帕病毒一樣,喀拉拉邦也贏得了與新型冠狀病毒的鬥爭」,關於「印度神藥」以及印度人免疫力的話題不斷出現。很多中國網友困惑:為什麼印度生產仿製藥不受美國制裁,而我們就不能大規模生產呢?
其實,這背後有著巨大的利益交換,是印度窮人臨床亡靈堆砌出來的美妙,當你了解的時候,或許就不會羨慕「印度神藥」了。
印度大規模生產仿製藥品是從2005年前後開始的,不可否認,目前仿製藥水平已經媲美原生藥,療效好且價格低廉。這一點,我們從前幾年的電影《我不是藥神》中就能了解到。
印度官方放鬆對新藥臨床試用的限制也是從2005年開始,此後,英國、美國等歐美的大批製藥公司把臨床試驗點搬到了印度。
這兩個時間點不是不謀而合,而是有意謀在一起的。
來這裡進行臨床實驗,除了限制放寬外,還有以下幾個特點:擁有白人、黑人、黃種人等足夠多樣性的基因;患病人群多,疾病多樣性;消費水平低,實驗成本低;印度專業人才多,法律完善。
數據顯示:2007年至2010年三年期間,至少1730人在參與臨床試驗期間或者試驗結束後死亡。而平均每家得到的賠償金額只有3000英鎊。
我們科技部在2011年的時候曾經在網站刊文《印度成為全球新藥臨床實驗外包中心》指出:2011年,世界各大醫藥公司將超過全球15%的新藥臨床實驗放在了印度。這些公司包括:輝瑞製藥、葛蘭素史克、賽諾菲、諾華等。為歡迎這些企業的到來,印度規定對於企業在科技研發方面的投入給予10年的稅收減免優惠。
超過100家當地及國際公司在印度對新開發藥物進行臨床實驗。印度醫學專科月刊編輯錢德拉說:這些公司利用了印度的窮人和文盲,然後將昂貴的藥物賣到西方賺取巨額利潤。
在這種情況下,一條潛規則就達成了:外國公司利用印度人進行新藥試用和實驗,印度政府不予追究;而印度企業仿製「印度神藥」,外國企業則不與追究。
當然,這條潛規則也是有限度的,那就是仿製藥只能在印度國內銷售、使用,不能大規模跨國外銷。我們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中看到,最初的時候,偷偷摸摸小規模買藥自己吃沒問題,一旦發展成為產業鏈,就要受到制約了。
如今,印度也在利用各種方式把這條潛規則利益放大化,譬如醫保局專門下發文件,大力發展印度的「醫療旅遊」,用低廉價格,高超醫術吸引世界上中產階層來印度旅遊同時看病、整形。數據顯示,目前「醫療旅遊」規模每年達到30--50萬人次,並且在快速上升。其中,中國遊客尤其踴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