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近年來,河南、浙江、雲南等12省份落實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全面提高教師地位待遇,關心支持鄉村教育,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良好風尚。其中,雲南每年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在職教師中,遴選500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給予每人10萬元獎勵,鼓勵優秀教師紮根鄉村、終身從教,成長為人民教育家。
教育事業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振興發展的根本事業。教師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保障教師的工資水平不低於公務員,是尊師重教的大勢所趨,更是社會發展所需。近年來,社會普遍認為,教師工資應該同公務員系統中的行政官員工資水平大致持平。這樣才有利於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的穩定,才能有效避免優秀教師的大量流失。
「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教師工資待遇水平,直接關係到教育質量。「再窮不能窮教育」,如果沒有對教師待遇的務實保障,一切都是「空談」。在保障教師待遇政策上,黨中央國務院有著明確的底線和紅線。「財政教育經費要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出臺的一些條例、規定,對此頗為重視,不斷重申並敦促落實。面對當前地方財政吃緊的現實問題,如何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標準政策落實到位,無疑才是群眾關注的「話題」。河南、浙江、雲南等12省份落實教師工資高於公務員,全面提高教師地位待遇的原因,一方面在於其真正重視教育,實施教師與公務員收入長效聯動機制等;另一方面在於完善提高教師待遇的相關制度,形成了長效機制,讓尊師重教真正落到實處,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培養一個教師難,培養一個好教師更難,優秀教師的流失無疑是社會之痛。如何讓優秀的教師留下來,提高教師待遇,改善經費保障機制是關鍵。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行適當改革,加大省級財政對義務教育經費統籌的力度,加大中央資金轉移支付的力度,縮小教師工資收入差距的同時要加強督導發力,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優先發展教育戰略,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保障好教師待遇。提高教師待遇,有利於激發教師隊伍活力,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育事業發展。而今,河南、浙江、雲南等12省份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的務實舉措,將給學校教育教學帶來了新氣象、新變化。
教育寄託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讓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才能讓教師真正成為讓人羨慕的職業,才能讓教師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書育人的主業上去,放到立德樹人的使命上去,培養一支宏大的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提高人民教師待遇,可以穩定師資力量,吸納優質人才從事教育事業,對國家社會發展都是有重大促進作用,希望我們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能讓更多的媒體及社會人士關注到,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人民教師待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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