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人:傅光明
8月24日是老舍先生的忌日。這一天對我來說,在他百年誕辰的1999年之前,還不太具有濃鬱的歷史感,因為它離我還是那樣的遙遠。而我正是在這一年,出版了第一本與他相關的書——《老舍之死採訪實錄》。兩年之後的2001年,在他去世35周年之際,我與妻子合作出版了另一本《太平湖的記憶——老舍之死》。8年時間轉瞬即逝,2009年是他誕辰110周年,我與妻合作的新版《老舍之死口述實錄》由復旦大學出版社推出。今年是他去世45周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又剛剛出版了拙著《老舍與中國現代知識分子的命運》。不經意間的歲月留痕,竟使我寫作、出版研究他的著作,與他的生卒年天緣吻合著。如果生前常被冠以幽默大師稱謂的他,最後不是以投太平湖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我會覺得冥冥之中的這種吻合有一種內在的幽默,至少是十分有趣的。但無論如何,他的幽默是留給後人的一筆珍貴的精神文化遺產。遺憾的是,庸俗的搞笑在時下常常被當成了幽默。
老舍的幽默觀
幽默的因
對於老舍最後投湖自殺表示不理解的人,常有這樣的疑惑:如此幽默的一個大作家,怎麼會在自己生命的最後時刻想不開而自尋短見呢?幽默的老舍若能在臨死前幽默一把,不也就可以翻過這道坎?因而我想在此提出兩個設問:幽默的老舍可不可以不死?老舍之死是對生命的幽默嗎?
先對老舍的幽默觀做一番梳理是必要的。什麼是幽默?「幽默是一個外國字的譯音,正像『摩託』和『德謨克拉西』等等都是外國字的譯音那樣。為什麼只譯音,不譯意呢?因為不好譯——我們不易找到一個非常合適的字,完全能夠表現願意,假若我們一定要去找,大概只有『滑稽』還相當接近原字。但是『滑稽』不完全相等於『幽默』。『幽默』比『滑稽』的含意更廣一些,也更高超一些。『滑稽』可以只是開玩笑,而『幽默』有更高的企圖。凡是只為逗人哈哈一笑,沒有更深的意義的,都可以算作『滑稽』,而『幽默』則須有思想性與藝術性。」
老舍在《談幽默》中,把幽默定位在「首要的是一種心態。」「他是由事事中看出可笑之點,而技巧的寫出來。」「人人有可笑之處,他自己也非例外。」「人壽百年,而企圖無限,根本矛盾可笑。」「細心『看』事物,總可以發現些缺欠可笑之處;及至釘著坑兒去咂摸,便要悲觀了。」其實,只要稍微細心,就不難發現,使老舍登上文壇的幽默招牌之作《老張的哲學》和《趙子曰》,即不全是可笑的,裡邊也有叫人落淚的悲。
為了弄明白什麼是幽默,老舍把與幽默意義相近的五個詞——奇趣、反語、諷刺、機智、滑稽逐一加以對照。他認為「奇趣」這個詞,反而不容易使人弄懂幽默,只需明白一點就夠了。「假若干癟,晦澀,無趣是文藝的致命傷,幽默便有了很大的重要。」「反語」「比幽默要輕妙冷靜一些,」卻與「幽默是沒有關係的。」在老舍眼裡,「諷刺」是最與幽默沾邊兒的,因為要「諷刺必須幽默,但它比幽默厲害。」「諷刺家的心態好似是看透了這個世界,而去極巧妙的攻擊人類的短處。」「諷刺者的心是熱的,諷刺家的心是冷的;因此,諷刺多是破壞的。」「幽默者有個熱心腸兒,諷刺家則時常由婉刺而進為笑罵與嘲弄。」「諷刺因道德目的而必須毒辣不留情,幽默則寬泛一些,也就寬厚一些,它可以諷刺,也可以不諷刺,一高興還可以什麼也不為而只求和大家笑一場。」「機智」是諷刺的興奮劑,「機智的應用,自然在諷刺中比在幽默中多,因為幽默者的心態較為溫厚,而諷刺與機智則要顯出個人思想的優越。」至於「滑稽」,老舍認為「這是幽默發了瘋;它抓住幽默的一點原理與技巧而充分的去發展,不管別的,只管逗笑,假若機智是感訴理智的,鬧戲則仗著身體的摔打亂鬧。喜劇批評生命,鬧戲是故意招笑。假若幽默也可以分等級的話,這是最下級的幽默。」所以,幽默只是有時候「有弦外之音」;幽默在態度上沒有諷刺厲害;因為懂得大家都有短處,幽默「似乎把人都看成兄弟」,而沒有「機智」超越的態度。滑稽的鬧戲,在老舍是根本看不上眼的。因而,「所謂幽默的心態就是一視同仁的好笑的心態。」「世上最偉大的人,最有理想的人,也許正是最愚而可笑的人,吉珂德先生即一好例。幽默的寫家會同情於一個滿街追帽子的大胖子,也同情——因為他明白——那攻打風磨的愚人的真誠與偉大。」
在《滑稽小說》一文裡,老舍也強調,幽默是一種心態,它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個人他的心態是幽默的,不論他是那派的,不論他寫什麼東西,他總可以表現出那幽默的心境與覺得的。」「他看世人是愚笨可笑,可是也看出他們的鄭重與誠懇;有時正因為他們爽直誠實才可笑,就好像我們看小孩子的天真可笑,但這決不是輕視小孩子。一個幽默家的世界不是個壞鬼的世界,也不是個聖人的世界,而是個個人有個人的幽默的世界。」「幽默的根源須由笑之原理找出來。矛盾與對照為招笑之源。」「小說最適宜於表現幽默。」「諷刺與幽默在分析時有顯然的不同,但在應用上永遠不能嚴格的分隔開。」
老舍自認「是個愛笑的人,」也「是個爽快的人,當說起笑話來,我的想像便能充分的活動,隨筆所至自自然然就有了趣味。教我哭喪著臉講嚴重的問題與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話也不來了。」但是,「您看我挺愛笑不是?因為我悲觀。」「悲觀有一樣好處,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輕一些。這個可也就是我的壞處,它不起勁,不積極。」而且,老舍認定,「浪漫的人會悲觀,也會樂觀;幽默的人只會悲觀,因為他最後的領悟是人生的矛盾。」
老舍的《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道出了他最初寫小說,一出手就避不開幽默的原由:「我自幼便是個窮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親的影響——她是個愣挨餓也不肯求人的,同時對別人又是很義氣的女人。窮,使我好罵世;剛強,使我容易以個人的感情與主張去判斷別人;義氣,使我對別人有點同情心。有了這點分析,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我要笑罵,而又不趕盡殺絕。我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據說,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壞人,可是壞人也有好處;我愛好人,而好人也有缺點。『窮人的狡猾也是正義』,還是我近來的發現;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而「狄更斯是我在那時候最愛讀的;……這就難怪我一拿筆,便向幽默這邊滑下來了。」
孫鈞政認為,是老舍所處的那個可笑的時代,造就了他的幽默之筆:「清末民初,社會腐敗與『貓城』無甚差異,可笑!清末民初,老張辦的『京師得勝汛公私立官商小學堂』是模範學堂,辦教育之楷模,可笑!大學生不讀書以胡鬧為榮,可笑!響馬搖身一變走馬上任管地方治安,可笑!拿妻子當禮物送與上司享用,作為晉級之梯,可笑!凡社會上的人們的自私偏狹,嫉賢妒能,倨傲不遜,恃強凌弱,驕奢淫逸,虛偽矯飾,貶人揚己,愚昧頑劣,欺瞞狡詐等等都可笑,都該笑,有這可笑之事,有這可笑之人,便有了老舍的幽默之筆。」換言之,老舍是想以幽默之筆來寫時代的悲劇,即要寫出深刻的幽默。
但「幽默」也讓老舍遇到了尷尬,沒想到「幽默」竟會帶來危險。老舍的《「幽默」的危險》一文既是一次辯白,也是在為自己的「幽默」正名。這自然起因於魯迅對林語堂所辦《論語》半月刊的批評,而老舍當時常給《論語》寫稿。當國家身處內憂外患之際,林語堂力倡「幽默」、「閒適」,自有專事玩弄之嫌。魯迅眼裡不揉沙子,批評林語堂將幽默導向「將屠戶的兇殘,使大家化為一笑,收場大吉。」但從魯迅1934年6月18日寫給臺靜農的那封信看,魯迅對老舍的幽默是更看不上眼的。他說:「文壇,則刊物雜出,大都屬於『小品』。此為林公語堂所提倡,蓋驟見宋人語錄,明人小品,所未前聞,遂以為寶,而其作品,則已遠不如前矣。如此下去,恐將與老舍半農,歸於一丘。其實,則真所謂『是亦不可以已乎』者也。」
就拿當時來說,老舍與林語堂的幽默路數也畢竟是有區別的,「林語堂的文章是幽默而帶滑稽,老舍則幽默而帶嚴肅。」有趣的是,半個世紀之後,樊駿在論述老舍的幽默時,乾脆認為老舍的幽默式文化批判與魯迅的「絕望中的抗戰」實屬殊路同歸。他認為這是老舍醉心幽默藝術的深刻用意,即「為的是能夠較為委婉較為溫和地寫出他所咂摸到的世事的滋味,表達自己的愛憎判斷——『看透宇宙間的各種可笑』以後的悲觀與恐怖。」魯迅多次提到「我的靈魂裡有毒氣和鬼氣,……雖然竭力遮蔽著,總還是恐怕傳染給別人。」把自己的奮進抗爭稱為「絕望中的抗戰」。因而,「在一定意義上說,老舍正是以幽默『遮蔽』、衝淡他鬱積於內心深處的悲觀情緒。而且與魯迅一樣,不管世事如何令人悲哀,早年就立下的『為破壞、剷除舊的惡習、積弊』與『製造新的社會與文化』而『負起兩個十字架』的誓言,是老舍也堅持著自己的『絕望中的抗戰』,幽默藝術又正好成為進行思想啟蒙、文化批判的主要手段。」
即便是在三十年代,李長之也認為,「老舍是擅長諷刺的,就諷刺表現的一方面說,他是出之以幽默。」他在諷刺「中國人的精神上」,就「灰色的世界中灰色人物的嘴臉」這方面,是成功的。同時,他與魯迅「所注意的對象是非常相似的,所不同的,只在表現的作風。老舍沒有魯迅那麼轉折,含蓄,也沒有魯迅那麼有力量。魯迅在尖刻濃烈之中,表現著他的強有力的生命。但魯迅是沒有耐心的,所謂『心裡清楚』,當然是老舍。……同是諷刺,魯迅的是挖苦,而老舍的乃是幽默。魯迅能熱罵,老舍卻會俏皮。」
正因為此,老舍才覺有以「幽默」的方式申辯「幽默」的必要。他自然不滿一般人把「油腔滑調」理解為「幽默」,難免招來「正人君子」的「誅伐」。尤其「革命期間」,若還表現出「幽默」的「可愛」,那「總是討人嫌的,以至被正人君子與戰士視如眼中釘,非砍了頭不解氣。」可一個人的幽默是骨子裡帶出來的,「他悲觀,他頑皮,他誠實,」「還容讓人。」「看清了革命是怎回事,但對於某戰士的鼻孔朝天,總免不了發笑。他也看資本家該打倒,可是資本家的鬍子若是好看,到底還是好看。這麼一來,他便動了布爾喬亞的婦人之仁,而筆下未免留些情分。於是,他自己也就該被打倒,多麼危險呢。」顯然,老舍是在抱怨由「幽默」而受的委屈,自然也有質疑:徹底革掉了「幽默」的革命就一定是徹底的?老舍的話外音也許是,那樣的革命比之「危險」的幽默更危險。
老舍是執意要「幽默」的,因為他懂得幽默者要「憎惡虛偽、狡詐等等惡德,同情弱者,被壓迫者,和受苦的人。」「他既不饒恕壞人壞事,同時他的心地是寬大爽朗,會體諒人的。」而且「幽默與偉大不是不能相容的。」「一個大小說家根本須是個幽默家。」這裡所謂的幽默家,「是說他必洞悉世情,能捉住現實,成為文章。」可以看出來,老舍是非要賭一口氣,不信自己就成不了「幽默」而又「捉住現實」的大小說家。
幽默與寫作
幽默的果
老舍寫作上的幽默是與生俱來的,甚至有時到了成也幽默,敗也幽默的程度。「我的脾氣是與家境有聯繫的,因為窮,我很孤高,特別是在十七八歲的時候。一個孤高的人或者愛獨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觀,自十七八到二十五歲我是個悲觀者,我不喜歡跟著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遠高明,可是不許人說這個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趕到歲數大了些,我覺得冷笑也未必對,於是連自己也看不起了,這個可以說是我的幽默態度的形成——我要笑,可是並不把自己除外。」我感覺,老舍的「喜劇式」幽默運用在散文裡,是成功的,那是一種蘊滿了靈性的智慧裡的俏皮與詼諧,而一旦到了小說中,特別是早期的創作,就使作品的張力有所消解。「我極喜歡英國大小說家狄更斯的作品,愛不釋手。我初習寫作,也有些效仿他。……我只學來些耍字眼兒,故意逗笑等等『竅門』,揚揚得意。」但他從來不看低幽默,因為像「英國的狄更斯……等偉大作家都一向被稱為幽默作家。」「他們的愛與憎都是用幽默的筆墨寫出來的。」
難得的是,老舍能夠清醒地認識到,「死啃幽默總會有失去幽默的時候,到了幽默論斤賣的地步,討厭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難至此乃成為毛病。藝術作品最忌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與無病呻吟的罪過原來是一樣的。」當老舍以成熟的悲劇家的姿態把幽默揮灑在小說裡,藝術上的拿捏也是那麼準確到位時,他創作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作品——《駱駝祥子》出現了。單就幽默來說,「一味幽默」的「毛病」沒有了,而是「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機會,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它(《駱駝祥子》)的幽默是出自事實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裡硬擠出來的。」另外,老舍在語言的運用上,到《駱駝祥子》也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他不無自得地說:「《祥子》可以朗誦。它的言語是活的。」
我以為,與老舍小說不同,他散文裡的幽默,多是輕鬆的、俏皮的,也是智慧的。或許他這時的幽默可稱得上是中國文人幽默中的一個典範,是屬於給中國人掙臉面的那種幽默。至少當有人指責中國人不懂幽默時,我們還能說老舍是幽默的。可如果中國人的幽默裡就剩老舍了,那實在可悲。這也是老舍不願看到的,因為生活中從來不缺乏可供幽默的佐料。老舍幽默散文裡的佐料不全來自生活嗎?他打趣、針砭、諷刺的那些個人和事,都是生活本真和病態社會諸相的反照。他把它們拆散、肢解了,和上幽默的調料,放到語言的油鍋裡煎炒烹炸,盛出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餚。技巧全在火候上。
關於老舍運用幽默語言,也就在掌握「烹調」火候上,有兩種相反的意見。一說火候剛好,調料、用油配製得當,菜餚耐讀耐看,美味可口,且極易吃上癮。心裡只有佩服的份兒,學不來這門手藝,只有去做回頭客。吃得多了,胃口倒也上去了。你會慢慢發現,身邊的一人一事一情一境,都是可以幽默的,或消閒,或諷刺,全在調配與火候。老舍是當然的幽默烹飪大師;二說老舍的烹調火候過了,經常故作俏皮,耍幽默,結果給人一種「油嘴」的感覺。並說幽默這東西得無意間小炒,可能會是好菜。如果刻意爆炒,就會叫人吃膩了。自然,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口味不可強求。這幽默的火候也只有大師能掌握好。火小了,半生不熟,如哽在喉,難以下咽。火大了,又滿嘴油滑,利落了嘴皮子,卻虧待了舌頭上的味蕾,餘韻皆無。
我是極偏口老舍幽默散文的,是吃上癮的那種回頭客,隨便哪一篇,每每讀來,從沒覺得過時和陳舊,他幽默的許許多多的人和物事,有許多今天仍在生活裡徜徉。《當幽默變成油抹》、《考而不死是為神》、《避暑》、《習慣》、《有了小孩以後》、《多鼠齋雜談》等篇,怎能讀得煩呢?
老舍的幽默是無處不在的,且幽默裡的俏皮、機鋒無不閃爍出睿智的亮色。他幽默裡的自嘲,也絕不僅僅就是拿自己說事兒,而是在所謂表面「油滑」的背後潛隱著深刻的文化內涵。比如老舍在追憶1924年抵達倫敦接受英國海關檢查時,曾風趣地寫道:「那時候,我的英文就很好。我能把它說得不像英語,不像德語,細聽才聽得出——原來是『華英官話』,那就是說,我很藝術地把幾個英國字勻派在中國字裡,如雞兔之同籠。英國人把我說得一愣一愣的,我也把英國人說得直眨眼;他們說的他們明白,我說的我明白,也就很過得去了。」看似輕鬆的調侃,卻把他所接受的英語教育數落了一下,其實也就像今天我們很多學英語的人,在接受了多年的英語教育以後,仍然說著「啞巴英語」一樣。
老舍的幽默不但沒過時,且具有永恆的魅力和價值。他絕不是那種耍嘴皮子,賣弄搞笑那種作家,他是真正有思想、有才華,而又精通寫作之道——這點頂頂重要——的語言大師。若不諳熟寫作之道,思想、才華會憋在肚了裡爛掉,誰人能知曉。
結語
老舍怕旁人對他的「幽默」產生歧義,才寫了《「幽默」的危險》。「幽默的人,據說,會鄭重的去思索,而不會鄭重的寫出來;他老要嘻嘻哈哈。假若這是真的,幽默寫家便只能寫實,而不能浪漫。不能浪漫,在這高談意識正確,與希望革命一下子就能成功的時期,便頗糟心。那意識正確的戰士,因為希望革命一下子成功,會把英雄真寫成個英雄,從裡到外都白熱化,一點也不含糊,像塊精金。一個幽默的人,反之,從整部人類史中,從全世界上,找不出這麼塊精金來。」但他堅持把幽默看成「偉大文藝的特徵。」便執意要「幽默」下去了。
不過,老舍對別人執意要把「幽默」的標籤戴他頭上,仿佛他除了幽默文章再不會寫別的,或再不該寫別的,而不真正了解他幽默的箇中三昧,心裡並不舒服。他在1935年寫的《又是一年芳草綠》即可換成一個題目叫「為幽默辯」。初看文題,誰都會以為這是寫對又一年春景的印象、感受之類。但它卻是老舍勾描的一幅「寫家」自畫像,同時也是一份自白書,少不了幾分「辯白」。儘管他明白「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他還是想努力將自己看得清楚一些,同時也使讀者把他看得清楚一些。
表面看,文章一如老舍一貫輕鬆的幽默筆調,但讀來感覺並不怎麼輕鬆。因為老舍要說的意思常常是藏在幽默後頭的,而這後頭的幽默不但不輕鬆,有時往往還十分沉重。或許還有人在老舍的幽默裡看出了他語言裡不動聲色的「損」。用老舍的話說就是,「一件事總得由兩面瞧,是不是?」
能想像嗎?他一上來先聲明,他的愛笑是因為「悲觀」。誰會信一個人幽默是因為「悲觀」呢?「悲觀」了還會「樂觀」地活著?其實,這才是真正的老舍。幽默是他一種別樣的武器,他從來不想也不會板起面孔闡發自己的想法。如果說他的性格像母親一樣是「軟中硬」的,他的幽默也一樣,殼是軟的,核卻常常十分堅硬,甚至扎手。他從來沒有過「嬉皮笑臉,死不要鼻子」式的幽默,也從不把自己的寫作看多高,他認為自己與「朋友德成糧店的寫帳先生」是同等的「寫家」。
前邊已經說過,「九·一八」以後,國難當頭似乎就成了不該再幽默下去的理由。所以才有了魯迅對林語堂式「幽默小品」的「譏誚」。雖然老舍的幽默或許更多屬於魯迅肯定的「傾於對社會的諷刺」一類,還是有許多人不理解,覺得正像魯迅所說,「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所以,老舍不去直接辯白對人們叫他「幽默的寫家」這個稱謂的「榮」與「辱」,他只管寫就是了。因為要說文學有用,「拉長了說,它比任何東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說,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鍋飯有用。」
老舍一方面是表達自己能幽默的理由,像「對事清淡,我心中不大藏著計劃,做事也無須耍手段,所以我能笑,愛笑;天真的笑多少顯著年青一些。」「我愛小孩,花草,小貓,小狗,小魚;這些都不『虎勢』。」另一方面,也軟中帶硬地談了對文壇的看法,像「一個人的天才與經驗是有限的,誰也不敢保了老寫的好,連荷馬也有打盹的時候。」正是從這一點,他尤其反感「權威」、「大家」、「大師」一類「老氣橫秋的字眼們」。他「願意老年輕輕的,死的時候像朵春花將殘似的那樣哀而不傷。」
事實上,老舍的「幽默」也是充滿矛盾的,一方面,「他愛生命,不肯以身殉道。」 但另一方面,他深知悲觀的好處在於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輕一些。「我的悲觀還沒到想自殺的程度,不能不找點事做。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就只好死嘍,我有什麼法兒呢?」老舍最後的自殺正是如此,一方面,他悲觀,但他愛生命。另一方面,當生命讓他再也愛不起來,對生命已再沒有什麼可留戀,即到有朝一日非死不可的境地,那就只好死了。這不是說老舍把死看得很輕,而恰恰是他把生命看得很重,重到「不肯以身殉道」。
但正像老舍在《我這一輩子》裡所描述的,「年頭兒的改變不是個人所能抵抗的,胳膊扭不過大腿去,跟年頭兒叫死勁簡直是自己找彆扭。」換言之,也就是「生命簡直就是自己和自己開玩笑。」老舍時常透過小說流露出對生活的悲劇認識,像短篇小說《五虎斷魂槍》的引子:「生命是鬧著玩,事事顯出如此」,意即任何一個生命個體都無法改變時代的更迭變遷所帶來的命運安排。一下子便顯出一個悲劇的模子——「今天」的「火車,快槍,通商與恐怖」,早把沙子龍在江湖曾經的一切都變成了昨日夢,「他的世界已被狂風吹了走。」因為「這是走鑣已沒有飯吃,而國術還沒被革命黨與教育家提倡起來的時候。」其實,這也就是老舍說祥子的「生不逢時」。而這又何嘗不是老舍筆下一切想和命運抗爭的小人物們所經歷和遭受的「愚蠢與殘忍」?
這倒提醒我可以把老舍《「幽默」的危險》和《詩人》聯繫起來看,老舍之所以感覺到「嘻嘻哈哈」的「幽默」的危險,正在於「生不逢時」,同「詩人」只被人誤以為是「囚首垢面」的「怪人」、「狂士」、「敗家子」,如出一轍。反過來,也正如只有「詩人」才敢在戰亂禍患之際「身諫」、「投水」、「殉難」一樣,非「正人君子」的幽默者面對「意識正確的戰士」的「革命」時,真的能連死都看輕。「我們就盼望那大悲劇的出演,把笑改成淚。歷史是血淚的凝結,珍藏著嚴肅悲壯的浩氣。笑是逃避與屈服,笑是本無可說,永無歷史。悲劇的結局是死,死來自鬥爭;經過鬥爭,誰須死確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