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15:5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小王
申稅小微,我發現「納稅地點」在不同情況下好像不太一樣,總是容易混淆,太苦惱了!
申稅小微
別擔心!今天申稅小微為大家匯總整理了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兩表在手,煩惱沒有!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所得類型
所得來源的確定
銷售貨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提供勞務所得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轉讓財產所得
不動產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動產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權益性投資資產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其他所得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七條
增值稅
納稅地點的判定
情形
納稅地點
固定業戶
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外出經營事項,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報告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非固定業戶
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進口貨物
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
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
申稅小微
怎麼樣!這樣看下來是不是清晰多啦!快快把表格收藏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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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收藏】不同情況下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如何判定?一文帶你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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