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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方法之個案研究法一、什麼是個案研究
「個案」通常又被稱為「案例」, 是指具有某種代表意義及特定範圍的具體對象。具體到教育研究領域來說, 這個對象既可以是一個人、一種課程、一個機構, 也可以是一個事件或一個過程等。個案研究就是廣泛搜集個例的資料, 徹底了解個例現狀及發展歷程, 對單一研究對象的典型特徵進行深入而縝密的全面研究分析, 確定問題癥結, 進而提出矯正建議的一種研究方法。通常也被稱為個案法、個案研究法。
個案研究具有如下五個特點:
個案的典型性與問題的普遍性。個案研究的目的在於通過解釋和批判問題產生的原因, 從而採取有效策略解決問題。其研究對象是與同類相比問題表現比較突出的教育研究對象, 研究的對象有特定的範圍、獨特的情景。雖然個案研究的研究對象是個別的, 但不是孤立的, 因而對這些個別對象的研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他個體和整體的某些特徵和規律。個案研究的目的固然是了解把握某個個體的具體情況, 但也要通過一個個案的研究, 揭示出問題的普遍性。
結果的描述性與過程的跟蹤性。個案研究的研究結果是對研究對象豐富而極為詳細的描述, 通過講述研究中的一個個故事和對研究過程中的「實物」進行生動細緻的描繪, 來引領讀者更好地理解研究中的樣本。個案研究既可以研究個案的現在, 也可以研究個案的過去, 還可以追蹤個案的未來發展。由於個案研究的對象集中, 所以研究時就有較為充裕的時間, 對有關該研究對象的儘可能多的變量及諸變量在較長一段時間內的互動進行透徹深入、全面系統的分析與研究, 因而個案研究往往具有跟蹤性質。
情境的自然性與互動的靈活性。個案研究可不拘時地, 即可隨時對研究對象做深入研究。個案研究一般都是在自然的情境下展開探討, 不會去改變外在的因素, 研究者著重在一旁觀看或是參與其中發生的過程, 不添加任何外在的影響, 對研究對象控制程度很低, 重在自然狀態下的表現。研究者參與到個案中, 站在被研究者的立場上觀察他們, 探討他們對事件的知覺過程, 用他們的語言和概念與他們互動。
方法的多元性。個案研究資料的搜集方法相當多元, 為了搜集到更多的個案資料, 從多角度把握研究對象的發展變化, 就必須結合教育觀察、問卷調查、訪談調查、教育實驗、教育與心理測量、實物分析以及整理查閱文件、檔案記錄等多種研究方法, 綜合行動研究法、敘事研究法等各種研究手段。
注重分析的科學性。一項個案研究中包括了有關一個個例的大量資料的匯集, 以此代表整個現象, 其資料搜集範圍甚廣, 包括過去的和目前的, 資料顯得很繁雜瑣碎, 因此必須精細分析, 方能找到問題的真正所在, 因此對資料的分析在個案研究中佔據重要位置。每一個個案都有其獨特的背景, 個案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因此, 分析個案問題需考慮許多變項, 不只探討目前存在的問題, 也要探討目前問題的來龍去脈。
二、個案研究對一線教師的意義個案研究在教師的日常工作中具有較高的可操作性。一線教師需要應對日常繁雜的教學工作, 時間和精力有限, 理論儲備不足, 進行嚴格的教育實驗和大範圍的教育研究都不現實。個案研究因其研究對象少、研究規模較小、一般都在沒有控制的自然狀態中進行等特點, 使教師有條件對個案的方方面面進行細緻的研究。教師可以抓住個別典型的學生、教學行為、教學事件, 結合教育、教學工作實踐進行研究。對於每一個教師來說, 總可以隨時隨處找到自己感興趣的研究對象, 而且也不需要什麼特殊的處理, 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
個案研究對教師的教學活動具有極強的實踐意義。個案雖然特殊, 但它準備揭示或予以驗證的問題往往是具有普遍意義的。教師展開個案研究所關注的問題往往是困擾、影響自身及同事教學目標達成的問題, 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 才能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這就促使教師在壓力下萌發出進行個案研究的熱情。個案包括一系列過程、事件、個人或研究者感興趣的其他事, 如教學計劃、課程、教師角色和學校事件等, 是教師朝夕處身期間的, 他們可以隨時收集研究所需要的資料, 這是其他研究不具備的優勢。而個案研究所使用的方法, 如訪談法、觀察法、調查法等, 對大多數中小學教師來說並不陌生也不複雜, 在日常教學工作中經常用到, 個案研究的這些實踐性和便於操作的特點, 能夠增加一線教師從事研究的主動性和自信心。
個案研究對教師的專業成長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個案研究能夠促進教師進行自我反思, 教師的自我反思有助於教師的專業成長。教師在確定了研究問題後, 需要對研究個案進行長時間深入細緻的跟蹤調查, 不斷主動追尋問題的癥結所在, 這就迫使教師必須經常追問自己「是什麼」、
「為什麼」、「怎麼樣」等問題。這種不斷自我反思的過程, 能夠幫助教師朝著專業化方向邁進。個案研究還能夠加深教師對教育理論的理解, 教師可以選取典型事例寫成案例, 通過案例的形式學習運用理論, 有效地把理論學習與教學實踐緊密結合起來, 使教育理論能落實到實踐中並指導實踐, 使案例成為溝通理論與實踐的橋梁。同時, 教師不斷進行案例分析和寫作的過程也是一個主動學習理論的過程。個案研究促使教師對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不斷的思考, 在總結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 歸納出具有教育規律性的東西, 從而深化對教育理論的理解。
三、如何進行個案研究通常情況下, 個案研究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形成研究問題, 選擇研究個案無論什麼樣的研究, 確定所要研究的問題和選擇合適的對象是進行研究的起點。研究者在一開始就要準確地確定所要研究問題的本質是什麼。一般來說, 進行個案研究的問題應該滿足三個條件:問題要與當前在真實環境中發生的事件和行為有關, 我們對此類問題幾乎沒有控制能力, 以及關於「怎樣」和「為什麼」等解釋性的問題。研究的問題可來自對理論的疑惑與追問、對相關文獻的閱讀反思以及自己工作實踐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教師所涉及的個案研究問題許多都來自實踐, 如學習活動中學生的自信心問題研究、校本課程開發的可行性問題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問題研究等。以教師專業發展的個案研究為例, 研究的具體問題可進一步確定為:教師的專業發展階段是什麼?哪些因素導致了教師經歷不同的發展道路?通過什麼樣的教師教育可以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
確定了問題以後, 個案研究一般採用目的性抽樣的方法確定個案, 即根據研究目的抽取那些能為研究提供最大信息量的樣本。此外, 研究者還要確定的一個問題是選擇單一個案還是多個個案進行研究。通過對多個個案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比對一個個案研究得出的結論更有說服力, 但開展多個案例研究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和時間, 需要研究者根據研究問題與理論假設斟酌而定。以對校本課程實施有效性的研究為例, 教師可以選擇某一所學校為單獨個案對其校本課程的實施狀況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 假如要探究有效實施校本課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也可以選擇三、四個實施校本課程成功或不成功的學校進行研究。
2. 搜集個案資料和數據對個案資料的數據收集可以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 可以通過文獻檢索的方法, 搜集與研究問題和個案相關的各種資料, 如相關的研究論文、研究報告、官方文件資料、個案所處的社會背景、環境等, 從而為實地階段的研究做好充分的準備。第二階段是進入現場對個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此階段對個案研究來說, 並沒有什麼專有的收集資料的方法, 而是多種方法兼收並蓄。只要是有利於自己發現問題、解釋問題的方法, 都可以進入個案研究。一般用得比較多的是觀察、訪談和實物分析, 有時也運用填調查表、面試或測查等方法。
(1) 觀察。透過觀察, 可以取得一些相關行為以及環境條件的信息。研究者可以對個案周圍的學校氛圍、社區環境、家庭背景等進行描述記錄。同時, 進入現場前研究者要設計觀察提綱, 確定觀察的內容、事件行為以及觀察時間, 可以進行觀察的全程式的描述記錄, 也可以僅對發生的事件或行為進行記錄。
(2) 訪談。因為大部分的個案研究都是和人有關的事務, 因此訪談就成為個案研究證據的基本來源。通過訪談可以獲得那些我們不能直接觀察到的信息, 如想法、態度、願望、經驗等, 或那些已經發生的事件, 從而達到對個案的現狀與緣起的深入了解與分析。通常採用半結構式訪談, 即訪談前要設計訪談問題, 訪談中靈活運用, 不死搬硬套。
(3) 實物分析。實物是在自然情境下生產出來的產品, 可以提供有關被研究者言行的情境背景知識。包括用各種手段記錄下來的官方類和個人類的所有資料或圖片, 如書報雜誌、檔案、統計資料、廣播影視資料、單位的各種記錄、教師的備課筆記以及私人保存的資料 (如書信、日記、家庭記錄、照片等) 。這些資料由於研究者的直接幹預較少, 往往更加「真實」、「可信」, 可以印證和補充觀察、訪談的內容, 且對研究過程不產生任何幹擾。其不足在於它並不是為做研究而特別準備的材料, 因此缺乏研究數據所需要的詳盡性和針對性。
在資料搜集的過程中應遵循三條原則:一是數據來源要廣泛, 即要用多種方法、從多種角度、按不同來源搜集數據, 這樣可使研究者對數據進行三角互證。如對某學生輟學原因的研究, 資料收集可以有觀察、訪談、實物分析 (如該生的日記、老師的記錄等) 等多種方法, 也可對該生、其老師、同學、家長等多方訪談探究其真正的輟學原因。二是建立個案研究的資料庫, 可以包括研究者的筆記、文件、訪談、觀察的原始記錄, 基於調查形成的表格、檔案等。三是建立證據鏈, 從而使一個外來者能夠從最初的研究問題, 跟隨相關資料的引導, 一直追蹤到最後的結論。
3. 個案資料的整理和分析在整個研究的過程中, 個案資料的整理和分析事實上和資料的收集工作是同步進行的。研究者要遵循資料收集、整理分析, 根據分析的結果及時調整研究問題和方法, 再進行資料收集、整理分析, 這樣一個循環往復、逐步深入的原則。首先, 在離開訪談和觀察的現場後, 應第一時間對訪談稿件和觀察記錄等資料進行整理。搜集到的資料往往是混亂的, 有些資料是無用的, 研究者必須一遍一遍閱讀搜集到的資料, 剔除無用的資料, 歸類有用的資料, 確定對個案發展有突出作用的某些因素, 從而對個案做出正確的診斷, 根據分析的結果及時調整研究問題和方法。分析資料的過程, 也是對資料進行整理、簡化和不斷抽象的過程。其次, 在進行整理分析資料時, 呈現個案特徵的材料應力求客觀。然而研究者都有自己的價值體系, 對事件都有自己的看法, 在強調對個案進行符合事實分析的基礎上, 研究結論和推論中可以有研究者價值的介入。
對資料的分析是個案研究的一個難點。教師往往面對一大堆的資料不知如何下手。專家建議, 在收集數據時就應注意縮小研究的範圍, 不要試圖去研究所有的東西;在一般的研究問題上提出更為具體的有助於分析數據的問題;及時寫下對觀察內容的分析, 促進批判性思維的形成;在研究過程中經常要寫一些感受、啟發、反思之類的小文章, 這些內容最後都是寫報告的素材。
在集中分析時, 首先, 給每一份資料編號, 建立一個編號系統。其次, 認真閱讀原始資料, 熟悉資料的內容, 仔細琢磨其中的意義和相互關係。第三, 在資料中尋找被研究者經常使用的概念以及在使用時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概念, 將其作為重要的碼號進行登錄。第四, 按照編碼系統將相同或相近的資料混合在一起, 將相異的資料區別開來, 找到資料之間的關係。第五, 將資料進一步濃縮, 找到資料中的主題或故事線, 在他們之間建立起必要的關係, 為研究結果做出初步的結論。也就是說, 在整個資料分析中, 要注意概念的數量, 要有意識地去發現資料的模式 (有規律的東西) 和主題, 對數據進行分類;要注意同類合併 (把看起來相似的東西歸類在一起) 、細節歸類 (某一細節是否可歸入到更大的類別中去) 、變量之間的關係 (對概念或變量之間的關係進行推測) 。
4. 撰寫個案研究報告個案研究的表述方式沒有固定的格式, 而是隨著研究的展開, 研究者根據需要靈活選擇。一般來說, 不論研究者採用什麼樣的寫作風格, 研究報告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背景介紹。包括問題的提出、研究的目的和意義。此部分明確提出研究的現象和問題、研究的個人目的和公眾目的、研究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如選擇的個案是什麼, 為什麼要對個案進行研究, 研究個案是為了達到什麼樣的目的。這一部分應簡潔明快, 使讀者一目了然。
(2) 研究方法的選擇和運用。包括抽樣的標準, 即個案是如何選定的;進入現場以及與被研究者建立和保持關係的方式;採用什麼方法收集資料和分析資料;關於研究倫理的考慮;研究實施過程, 即研究持續時間的長短, 訪談、觀察的時間表及頻率等。此部分的敘述要足夠詳細, 使讀者能夠通過文章透徹地了解研究過程。
(3) 個案研究結果分析。主要是針對個案的研究結果, 包括對觀察資料、訪談資料、實物資料的描述與概括分析。此部分是研究報告的主幹部分, 必須詳細而具體。
此部分的寫作中, 專家認為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其一是類屬型, 主要使用分類的方法, 將研究結果按照一定的主題進行歸類, 然後分門別類地加以報導。如對輟學生的研究, 就可以從他自己的角度將其輟學的過程、原因、輟學後的去向、心情、打算、各類人對輟學生的反應進行分類描述和分析。其二是情境型, 注重研究的情境和過程, 注意按事件發生的時間序列或事件之間的邏輯關聯對研究結果進行描述。表現的內容是一個自然發生的故事或是一個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各種事件的組合。情境法的長處是可以比較生動、詳細地描寫事件發生時的場景, 可以表現當事人的情感反應和思想變化過程。其三是結合型, 即將類屬型方式與情境型方式結合使用。如可以使用類屬法作為研究報告的基本結構, 同時在每一類屬下面穿插小型的故事片段, 也可以將情境法作為研究報告的基本結構, 同時按照一定的主題層次對故事情節進行敘述。寫作中以結合型寫作方式較為常見。
在故事的建構中, 又有故事敘說型表述和虛構型表述兩種表述方式。故事敘說型表述主要是講述研究中的一個個故事。它把研究的過程分成一個個特定情景, 與收集資料、分析、解釋工作相結合, 挑選其中適合在某一特定情境中表現的各因素, 組織成一個個小故事。虛構型表述, 是指可以把幾個特殊的事件根據需要編成一個事件, 或把從不同參與者的調查中收集的資料編成一個參與者的經歷, 這樣可以使事件的發生更為集中, 更具故事性, 使研究更具特定性, 從而更能抓住讀者。在使用這種表述方式時要注意, 虛構的事件應有完全的事實根據, 而不是漫無邊際的瞎編, 同時, 對這些虛構的事件也要當作真實發生的事件一樣進行認真的調查、訪談、整理和解釋。
(4) 結論及建議。是對研究中的關鍵元素及研究結果進行深入討論, 從個案研究的結果中推論出最終的結論, 並且對結論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做出解釋, 對個案研究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
(5) 列出參考文獻及附錄。列舉參考文獻須參照標準的格式。附錄位於文章的最後, 主要是包括一些無法全部呈現於文章主體部分的資料。
總體來說, 個案研究報告應秉承敘事風格, 其成文形式應儘可能真實地再現當事人看問題的觀點, 儘可能使用他們的語言來描述研究結果, 介紹研究者使用的方法和在研究過程中所作的反省思考, 再現訪談情景和對話片段, 詳細描寫事件發生時的情景和當事人的反應及表情動態, 從社會文化的大背景對研究對象的情況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本文來源:教育理論與實踐 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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