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江河匯流區板塊的中企艮山府於2017年中下旬交付,原本小區的古北物業一直為業主所詬病。
不少業主認為,在園區品質尚可的情況下,二手房價格沒有達到預期,物業的責任不小,4.2元物業費更是性價比極低。
於是在2019年底,通過業委會牽頭,業主投票招標,濱江物業入駐取代了原來的古北物業。
在退場清算費用時發現,小區業主分為兩種情況:原來按時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可以退還部分能耗費的結餘,而部分業主還拖欠著物業費,需要補交。
於是從年初開始,物業和業主之間,一場催物業費和被催退能耗費的「糾紛」開始上演。
有錢收的靈活衝抵
純退款的流程等待
沈先生在買房後裝修入住的進度比較緩慢,對於繳納物業費就顯得「不太上心」,2019年全年都沒有交費。
在多次催款無果的情況下,春節期間,沈先生終於接到了一封由古北物業發來的律師函,要求他儘快去繳納2019年拖欠的物業費。
同時物業告知他,「之前(2018年)繳納的物業費中,有能耗費結餘可以退,來辦手續時可以相互衝抵。」
考慮到實在沒必要拖欠物業費了,沈先生就去古北物業繳納了衝抵後剩下的費用。
鄰居黃先生無意間和沈先生聊及此事,突然想到自己按時繳納了物業費,照道理應該可以退一筆能耗費。
於是他聯繫了物業,古北物業工作人員查看後告知他確實可以退,但要走流程還請他耐心等一段時間。
但一等兩等,小半年過去了,物業遲遲不和他聯繫,就像忘記了此事一樣。
當錢江晚報記者來到艮山府小區時,黃先生剛剛「討債」無果準備回家,「物業承認欠我這筆錢,但是他們說因為小區物業費沒有收齊,流程上現在還不能退我能耗費。」
是因為古北物業流程比較緩慢嗎?
在物業樓下,記者碰到剛剛繳納了之前拖欠著車位管理費的石先生,石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剩餘能耗費已經退了,「物業催款時很有技巧,告訴我有能耗費退,衝抵完還需要付一點點錢即可。」
石先生表示,他拖欠的車位管理費並不多,才幾百元,但物業隔三差五聯繫他,催促他前去繳費,不勝其煩的他終於去把欠款補上了。「整個過程才幾分鐘,很快的。」
至於像黃先生這樣準時繳納所有費用的業主佔小區的大多數,結餘的能耗費卻遲遲不給退。物業給出的理由五花八門「小區物業費還沒收齊、需要拿當時的發票證明、需要大家統一登記齊了才能退」等等。
相比拖欠了物業費,現在去補繳的業主可以靈活抵扣,按時交錢的業主現在純退款,流程進度就驟然變得遲緩了許多。
憑什麼老實人活該吃虧?
業主要給物業發律師函
更讓這些遵守規章的業主氣憤的是,在2019年初交物業費時,其實就可以抵扣2017年和2018年結餘的能耗費,古北物業卻閉口不提。到了年底去催那些不按時繳費的業主時,口徑就變成了「可以衝抵」。
這次關於能耗費的退款,也是業委會清算後前來通知。「我們按時繳費的業主,從頭到尾沒有接到過古北物業電話,都是自己去詢問了,他們才承認有這筆錢可以退。查帳過程中,還錯誤百出,明明交了錢,先說我欠費,淨忽悠!老實人就活該吃虧?」
據記者了解,由於古北物業的服務不得業主認可,確實存在著不少業主拒絕繳費的情況。
至今仍有不少業主對物業的催款函視若無睹。
一位業主告訴記者,他是不會去交欠款的,「古北物業哪有服務,這個錢我不會交的。問我要錢?兩個字,沒有。」
對於這樣的業主,古北物業一方面催促他們繳費,一方面卻無可奈何。
與此同時,像黃先生這樣完全遵守規章的業主,卻成了小區裡「最吃虧的人」——滯納繳費的業主可以衝抵,完全不交的業主一直在拖欠,按時繳費的業主卻遲遲拿不到原本就屬於自己的能耗費結餘。
記者以業主身份詢問了古北物業值班人員,發現確實存在能耗費可以抵扣物業費,但如果是直接退,就需要等待流程報批的情況。
有業主表示,既然古北物業可以給拖欠著物業費的業主發律師函,那他們拖欠著業主結餘的能耗費,是不是也屬於違規。
為此,記者採訪了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的胡增冬律師,胡律師表示,「這是肯定的,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發律師函起訴等方式去討回,但這絕不是他們拖欠其他業主能耗費的理由,如果業主有需求,的確可以湊在一起給物業公司發律師函追討這筆款項。」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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