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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華聲》2013年第10期
作者:劉念國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報案,復旦大學楓林校區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自4月1日飲用寢室內飲水機中的水後,出現身體不適,有中毒跡象。
4月12日,涉嫌投毒殺害室友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16日,黃洋去世。與此同時,發生在19年前的雲譎波詭的朱令案,再次回到公眾視線……
鉈中毒和診治
朱令,女,1973年11月24日出生在北京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親吳承之,母親朱明新。
朱令有一個比她大四歲的姐姐,名叫吳今,是北京大學生物系學生,於1989年4月在河北省淶水縣野三坡春遊時意外身故。
朱令從小就學習鋼琴,15歲時開始學習古琴。1992年,朱令考取清華大學,入讀化學系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專業物化2班。
朱令多才多藝,加入清華大學民樂隊並成為「主力」,1994年榮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此外,她還是遊泳高手,是北京市遊泳二級運動員。
從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開始出現奇怪的中毒症狀:肚子疼,吃不下飯;胃部不舒服;頭髮開始脫落。
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醫院消化內科病房,雖然沒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個月以後,朱令的病情得到緩解,並長出了頭髮,於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2月20日,寒假結束,新學期開始,朱令返校。3月6日,朱令病情惡化,腿疼痛很厲害,並感到眩暈,父母將其送往北醫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父母帶朱令到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專家門診,李舜偉教授接診後,告訴朱令的母親,「太像60年代清華大學的一例鉈鹽中毒病例了」。但是由於朱令否認有鉈鹽接觸史,並且協和醫院不具備做該項化驗的條件,協和醫院沒有進行鉈中毒的檢測。
3月15日,朱令症狀加重,開始出現面部肌肉麻痺、眼肌麻痺、自主呼吸消失。
3月23日,朱令中樞性呼吸衰竭,協和醫院採取了氣管切開術。
3月24日,協和醫院開始對朱令採取血漿置換療法,前後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在這個過程中,朱令感染上了C肝。
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協和醫院的重症監護室(ICU),依靠呼吸機維持呼吸。
3月28日陷入昏迷狀態,直到8月31日甦醒,朱令共昏迷長達5個月。
網際網路求救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力學系92級學生貝志城、蔡全清等人將這種不明的病症翻譯成英文,通過網際網路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關新聞組和Bitnet發出求救電子郵件。之後收到世界18個國家和地區回信數千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覆認為這是典型的鉈中毒現象。
1995年4月18日,貝志城拿著翻譯好的電子郵件到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區門口給醫生參考,但他認為沒有得到積極回應,很少人參看,也沒有採納電子郵件中的鉈中毒判斷和相應的檢測辦法,使得當時網上遠程診斷的結果,沒有及時發揮相應的作用。
確診治療
由於網際網路上的回信懷疑是鉈中毒,朱令父母得知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的陳震陽教授可作做鉈中毒鑑定後,在一位協和醫生暗中幫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腦脊液、血液、指甲和頭髮,於1995年4月28日來到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進行檢驗。
當天,陳震陽即出具了檢測報告,認為朱令為兩次鉈中毒,第二次中毒後朱令體內鉈含量遠遠超出致死劑量,並懷疑有人蓄意投毒,同時建議服用普魯士藍解毒。
根據網際網路的反饋以及陳震陽1995年4月28日的化驗結果,朱令開始服用對症藥普魯士藍,服用當天,血液中的鉈離子濃度開始下降,這是朱令到協和醫院求診的第50天,一個月後(一說10天),體內的鉈被排出。但是,由於鉈離子在體內滯留的時間太長,朱令的神經系統遭到嚴重損害,視覺幾乎完全喪失,肌體功能也受到嚴重損傷,且仍處在昏迷中。
1995年8月31日,朱令從長達5個月的昏迷中甦醒。1995年11月,朱令從協和醫院出院,轉入其他醫院和康復中心接受治療。
立案調查
為朱令作鉈檢測和遠程診斷的醫生都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見。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向清華大學當時的化學系副系主任、主管學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報案的請求,薛隨即向清華大學保衛部部長兼清華大學派出所副所長報案。
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開始正式立案調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鉈中毒確診後的五一放假期間,朱令宿舍曾發生離奇盜竊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丟失。
鉈是一種劇毒化學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極毒物品級分類與品名編號》(1993年10月1日執行)中鉈與氰化物同為A類。「據公安局有關人士說,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鉈和鉈鹽的單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觸到鉈的只有二百多人」。警方並且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觸過鉈鹽,也排除了其家人和親朋接觸過鉈鹽。
朱令家人委託的兩名代理律師之一張捷指出,「根據警方目前提供的情況來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實原因,也就是說,背後存在一個兇手」。而了解內情又有幾十年破案經驗的老公安王補推斷,「嫌疑人的範圍是很小的」,並根據清華大學女生宿舍的嚴格管理,進一步推斷「朱令身邊就有兇手」。
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兩年之後,北京警方對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孫維採取了第一次突審。
在這以前見諸報導的關於案件的進展和調查情況包括:警方在1995年夏秋時分到朱令父親單位調查過朱令父親和孫維父親的關係;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屬,「只剩一層窗戶紙了」;1996年,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對象」,「上面批准後,開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處有關領導對朱令家屬表示案件難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學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將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偵破行動,但後來一直沒有下文。
在朱令母親朱明新1997年11月發表在UCLA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網上的一封信中提到,警方迄今一直懷疑為朱令同舍和同班同學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兇。警方同時說明有證據顯示,是嫌疑人利用鉈中毒測試報告出得太晚,破壞了朱令宿舍的物品,使得仍還有小於1%的硬體證據缺失。
但警方表示,不會放棄並有信心在法庭上給嫌疑人定罪。然而,從1995年5月7日以來至今,這個案件卻沒有進入法庭階段。主要負責這個案件的公安局十四處民警李樹森,在2006年對採訪他的記者提及,「這件事在調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結論」,且「這件事情很敏感」。
嫌疑人孫維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學孫維,被警方認定為是唯一能夠合法取得鉈鹽並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經過詳細調查,警方正式將其列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級即將全部畢業,人證即將難以獲得為由,上書北京市公安局長。1997年4月2日,孫維作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處帶走,並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紙上簽字。在被連續偵訊審問8個小時後,孫維被家人接回家。此外,朱令家人還曾上書國家領導人要求加快辦案。1998年1月,孫維家人在得知朱令家人上書國家領導人後,也給高層領導上書。
有消息指出,鑑於案件發生造成的輿論影響,清華大學校方曾拒發孫維的畢業證書,但在孫維方面的多次交涉下,最終給予。
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宣布結案,並以「超過法定期限」為由,解除孫維作為嫌疑犯所受到的強制措施。
2008年5月12日,朱令父親吳承之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開朱令急性鉈中毒案偵破過程和結果的申請,並於當日被受理。18天過後,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為由,發出「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2013年4月,朱令同學王一風直指孫維有重大投毒嫌疑。孫維曾在2005年的天涯社區聲明裡指出,自己並非唯一能夠接觸到鉈的學生,稱幫老師做實驗使用的鉈溶液是別人已經配好放在桌上的。對此,王一風回憶稱當年清華大學一共有七個人可以接觸到「鉈」,分別是兩名教師(李隆弟和童愛軍)、三名女研究生(87級女生陳某、88級女生趙某、89級女生朱某)和兩名本科學生。其中一個為90級男生吳某,另一個就是孫維,「女研究生住在別的樓。只有孫維可以近距離接觸朱令的日常用品。」
曾有傳言稱警方當年「從孫維床底的箱子裡找到朱令的咖啡杯」,並且「有被徹底清洗過」,孫維當時辯稱「朱令在住院怕杯子落塵」。對於該傳聞,一位自稱孫維室友名為「太陽正暖」的ID在網上發帖稱(與孫維聲明相隔4分鐘),孫維住在雙層架子床的上鋪,言下之意否決了「在床底下有孫維的箱子」之說法。此外,據派出所通報,朱令中毒住院後,所在宿舍曾因「盜竊」致現場被破壞,地板上散落著錢。一位老師事後告訴朱令父親,其他同學都沒丟東西,唯獨缺少了朱令的洗漱用品,還有一個不鏽鋼杯子滾落在床鋪下。
風波再起
2002年,網上有人撰文指出,向朱令投毒的嫌疑人是孫維。同時,貝志城以真名實姓在「新語絲」網站發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況》一文,介紹了一些內幕。
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區,一名ID為「skyoneline」的網友發表了《天妒紅顏:十年前的清華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在社區內引起了關注。12月30日,一個ID為「孫維聲明」的網友(此帳號由孫維父親證實為孫維本人,同時也被在天涯發表評論的部分物化2班同學證實)發表了《孫維的聲明——駁斥朱令鉈中毒案件引發的謠言》,以孫維的名義公開為自己辯解,激起眾人的討論,並引起網民對此案極大的關注。在網絡上,很多網友譴責孫維為投毒者,一些網友找出了孫維的家人、住址、所在單位等信息,還有朱令和孫維所在班級的同學列表。
貝志誠,網名「一毛不拔大師」,朱令的高中同學,從1994年朱令中毒開始,他一直為朱令想辦法、討說法。這次復旦投毒案發生後,他在微博上呼籲重新關注朱令中毒案。
2013年4月17日,貝志誠接受採訪時,爆出孫某曾向好友發布「發帖指南」以充當「水軍」的猛料。
貝介紹,「發帖指南」是當年黑客攻入孫某的郵箱獲得的,羅列了一些回帖綱要和注意事項,甚至還包含「孫某她們宿舍非常和睦友好,從未有過任何矛盾,所有舍友人都很好,朱令中毒不可能與她們宿舍有任何關係」等回帖例句。在回帖綱要中,要求「發表對孫某的了解信任支持言論」,並對哪些人說什麼部分做了明確分工。
貝志誠說,他本來沒有將案件的重點放在兇手上,直到2006年孫某在天涯辯解,他才「怒不可遏」。這次復旦大學黃洋出事,再次刺激了他的神經。
對於朱令案,貝志誠是最具發言人之一,正是因為貝志誠當年在網際網路上向國際求助,朱令的生命才得以延續,朱令案的二十年也是貝志誠的二十年,這麼多年來他一直在默默地幫助朱令,並極力的找出案情的真相,網友們直呼:最善良的同學——貝志誠。
2013年4月18日孫維發帖:等待真相笑罵由人,我比任何人都想將真兇繩之於法。
2013年5月8日,北京警方法人微博「平安北京」發布消息稱,對該案件「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礙於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此案最終無法偵破」——19年來始終關注此案的公眾,終於看到了權威部門的公開回應。但遺憾的是,一句「此案最終無法偵破」,也宣判了朱令案的「死刑「——淪為了悲催的「無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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