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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協議離婚
簡單點說就是:婚姻中的雙方過不下去了,兩人就離婚問題以及子女、財產問題上協商一致,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的方式。就是說雙方必須是辦理了結婚登記的才能離婚,這個道理很好懂,但現實中卻常常有沒辦理過結婚登記還跑去要求離婚登記的男女。比如,他們只是辦理了婚宴,比如他們只是同居而已。還有一點,男女雙方都得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也就是常說的正常人,就是說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就是要求協議離婚也不行,只能通過訴訟離婚,因為這是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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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訴訟離婚
是指: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係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是相對於協議而言的一種方式,指的就是男女雙方就離不離婚或離婚中的財產子女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的處理。需要注意的是,訴訟離婚中,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準予離婚取決於法院的裁量,它既可以判離,也可以判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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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案件中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限於以上四種,超出上述範圍的行為,例如嫖賭惡習、婚外情及其他不忠行為等同樣可能對無過錯方造成精神或者物質損害的行為,均不能成為構成請求損害賠償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雙方都有上述四種行為的,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都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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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孩子怎麼辦?
,孩子歸誰也就是子女的撫養權歸屬的是離婚後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一般來說,離婚後的子女撫養問題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情況:1.應考慮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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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彩禮怎麼辦?
一、誰能要,找誰要 實踐中,給付彩禮問題 二、什麼時候能要 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的,在一審階段時,如果一審法院準許離婚的,可以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請求的判斷。如果是二審階段,人民法院如果準許當事人離婚的,也可以對於彩禮問題作出具體處理,如果是判決不準離婚的,對彩禮問題也就不能支持當事人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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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二)
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二)夫妻雙方離婚時,在合夥企業、個人企業的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以及車子、保險金怎麼分割。至於房子,我們在《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房子怎麼分》一文中已經用表格的形式來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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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領證之日至離婚生效之日(其他的婚前同居或離婚後同居不算在期間內)。比如夫或妻中獎,離婚時可能中獎人並未實際去領,但這些財產仍應認定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樣要分。同樣道理,婚前財產在婚後取得,也應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又如,一方的父親在婚前死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才分割遺產,由於繼承權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享有,故這筆遺產也應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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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探望權如何行使
婚姻雙方離婚後其實主要是不與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如何與子女聯繫親情的問題。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探望權設置的本意是為了方便另一方與不在身邊子女的親情聯繫,減輕離婚對子女帶來的不利影響。但是實踐中,離婚後雙方的關係很多是水火不容,很多人不僅教唆灌輸子女對另一方的仇視,更有把不讓對方探望子女作為懲罰、報復的手段。這不僅不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反而容易引起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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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麻煩的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何在離婚中承擔的問題。就是說該債務不因雙方離婚而免除,只要債權人的債權沒有得到清償,任何時候他都有權向夫妻任何一方請求全額清償。就是說夫妻雙方雖然已經離婚了,財產債務也分割完畢了,如果有人起訴了一方的共同債務,夫妻的另一方還是有連帶清償的責任,當然,他如果幫助前夫(妻)清償後,還有權向前妻(夫)追償自己替他還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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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男女雙方離婚後現實中,有的夫妻為了達成離婚的目的,有的為了爭取子女由自己撫養,往往不惜在子女撫育費方面向對方作出讓步。父母一方在子女撫育費問題上向另一方作出不適當讓步,損害的是子女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為保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對於此種損害子女合法權益的協議,自然不能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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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夫妻個人財產
在訴訟離婚中我國司法實踐中,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也將個人專用的生活物品,作為個人財產處理。比如貴重的首飾等,即為一方專用,也應當屬於夫妻個人財產。(2)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在涉及軍人的離婚訴訟中,認定軍人個人財產的原則應當是判斷某一項財產是否具有嚴格的專屬於軍人特定身份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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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不得不說的問題之——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一)
夫妻雙方離婚時,在區分確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後,下一項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了,這裡所說的分割,是指男女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由在法院的主持調解或判決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基本規則。因此,在夫妻離婚時未實際行權的情形下,為避免訴累與執行難的困境,夫妻一方可在離婚後有證據證實對方已實際行權後再提起離婚後財產訴訟,要求直接分割行權所獲收益。就是說,先不分割,等一方行權時再要求分。而對於法律法規限制轉讓的股票或者股份,如當事人在公司內擔任一定職務,基於公司章程或者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拋售或者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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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還得先跨「2道門檻」!
相信不少農民朋友都知道,現在社會的離婚率越來越高了,農村娶妻難也是個大問題,難道現在的年輕人,真的越來越喜歡獨立了嗎?據相關數據統計,2019年的結婚登記人數為947.1萬對,而離婚登記有415.4萬對,可以說每2對新人領證,就有1對新人離婚。甚至有農民開始懷疑:難道是現在離婚太容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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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第9期】「夫妻分居兩年自動離婚」是真的嗎?
【法官說法第9期】「夫妻分居兩年自動離婚」是真的嗎?……那這種說法正確嗎小謝能以這個理由與丈夫離婚嗎本期《法官說法》為你解答這個關於離婚的傳言~本期法官王建容二級法官「夫妻分開兩年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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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離婚時不得不面對的三大問題
離婚案件看似簡單——不就是感情是否破裂、孩子歸誰撫養、財產如何分割嗎?但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實際處理起來卻是非常棘手的,尤其是關乎孩子的問題。對於財產分割來講,很多時候雙方當事人都會權衡利弊有所取捨,即使爭執不下,審判機關也可根據具體事實作出裁判;但對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卻是沒有緩和地帶的,不管是為了爭取撫養權,還是雙方都推卸撫養義務,法官、律師及其雙方當事人對此都是讓其頭大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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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彩禮需要退還嗎?法律對彩禮問題的定性
時至今日,儘管婚姻的程序已經沒有古代那般複雜,但是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卻依然是婚姻當中的必經程序,而且如今彩禮的地位在婚姻中也越來越突出了,有些地方彩禮的規格竟不斷飆升,但由此也給不少處於適婚年齡的男方家庭帶來了十分沉重的負擔,以至於有些地方的政府竟不得不以規定的方式來限制彩禮的規格。如此之類的報導,我相信大家看到的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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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想離婚難了,想離就離的時代結束,這些規定需要遵守!
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了,由於人們對於物質的不斷追求,在社會上攀比之風依舊存在,對於夫妻雙方來說,因為不滿意對方的收入而選擇離婚的人大有人在。從數據上來看,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2019年我國結婚登記的有947.1萬對,而離婚登記的已經達到415.4萬對,如此高的離婚率,的確值得人們深思,可以說這樣高的離婚率,表明在這些結婚的家庭中,每2-3對家庭之中就有一個家庭雙方因為產生矛盾而選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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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子怎麼分?
從法律與心理學雙重角度幫你解決生活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房子登記雙方名,就能各分一半嗎?一起還貸多年的婚房,真是你的嗎?錯!錯!錯!假如說,你們2009年房價高的時候,對方父母出資為你們買了房,花了100萬,離婚時,是2014年房價下跌的時候,房價只剩下80萬,那麼,要先還掉對方父母的100萬,剩下的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離婚時,還要倒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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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開庭時並不是說得越多越好
離婚訴訟可謂是民事訴訟既常見又特殊的一類案件。常見是說離婚訴訟在民事訴訟佔據的數量比較大,而特殊是說離婚案件牽涉到雙方之的感情糾紛,審理起來真的是剪不斷理還亂。離婚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會出現各種特殊情形,其中之一就是當事人會喋喋不休,陳芝麻爛穀子長篇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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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女人能忍多久,3個過來人實話實說
是人們對夫妻生活的一種形容,也是夫妻之間必然存在的,否則就會出問題。但事情哪有想像的那麼美好,隨著思想觀念的開放,人們的戀愛越來越自由,但這種自由,也越來越使人們陷入了一種「過度自由」,就好像離婚一樣,想離就離,從來就不會考慮其它問題。夫妻離婚後,就預示著夫妻生活的結束。早已習慣了那種兩個人的夫妻生活,那麼夫妻離婚後,女人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