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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12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周小春 通訊員 林雪迎 支丁丁) 因家庭瑣事爭執,他竟把菜刀扔向妻子,砸中妻子的頭部。泉州石獅法院審結一起離婚案,準予雙方離婚。判決現已生效。法官讚揚原告面對家暴果斷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小洪(化名,女)與小蔡(化名,男)自由戀愛、結婚,生育一子一女。2020年3月,小洪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石獅法院訴請離婚。鑑於兩人婚姻關係已經破裂,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準予小洪與小蔡離婚,婚生子女由小洪撫養,小蔡每月支付固定撫養費,享有探視權,並就共同財產和精神損害賠償金問題進行判決。
起訴後還遭家暴她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起訴前,小蔡曾多次對小洪進行威脅、恐嚇;起訴後,小蔡又多次回家吵鬧,甚至在當月,因家庭瑣事爭執,竟將菜刀扔向小洪,致小洪頭頂部受傷流血。小洪隨即報警。
石獅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後迅速抵達現場,對現場原貌進行了證據固定。經法醫鑑定,小洪的傷情屬於輕傷。石獅市公安局於次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小蔡處以行政拘留8日並處罰款400元,收繳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幾天後,小洪果斷向石獅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並提供相關的照片、報警記錄、石獅市醫院門(急)診病歷。
法院依法調取了石獅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審查認為,小蔡確有騷擾、毆打、威脅小洪的行為,小洪仍隨時有可能再次受到小蔡的家暴威脅,故對小洪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予以支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請人小蔡對小洪實施毆打、威脅等家庭暴力行為,禁止小蔡騷擾、跟蹤、接觸小洪及其相關近親屬。
遭遇家暴別選擇忍耐法官支招正確做法
法院為了儘可能消除家暴對小洪子女產生的影響,聯合石獅市婦聯對小洪子女進行免費心理輔導。承辦法官林雪迎還對小洪子女的學習生活、撫養費支付、心理健康及判決書執行情況進行回訪。小洪說,感謝法院的人文關懷,到目前為止,小蔡並未再騷擾、跟蹤她,她會慢慢讓生活回到正軌。
面對家庭暴力,很多女性往往害怕受到更大的傷害而選擇忍耐,換來的卻是更加慘痛的代價。對此,法官提醒:遭遇家暴時,不要直接頂撞或者刺激對方,避免受到更大的傷害,應保持冷靜,及時就近向親朋好友求助,並儘量保持暴力現場原貌;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出警制止、調查取證,協助受害者就醫、鑑定傷情,並對施暴者作出處罰;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婦聯、施暴者的工作單位投訴和求助,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令可以禁止施暴者施暴,責令施暴者遷出受害者住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