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並並非家暴的唯一受害者 今年浙江6名男性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0-12-20 浙江在線

2020-11-28 12:39 |記者 王小雲 高敏 通訊員 劉竹柯君 陳肖瀅

妻子是個暴脾氣,情緒失控時會把家裡的碗、杯子摔爛。在長達7年的婚姻中,小江終於忍無可忍逃回老家。誰知妻子追了過來,當妻子拿著一把剪刀向他胸口捅來,小江躲閃不及,胸部和背部被刺傷。

報警後,公安機關向小江妻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隨後,小江又向玉環市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經審查,法院認為小江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後兩人協議離婚。

家暴不再是「家事」。4年前,我國首部針對家庭暴力的專門立法《反家暴法》正式實施,告誡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緊急庇護等措施,讓司法介入阻斷家暴有法可依。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省高級法院發布反家暴司法大數據。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實施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821份,發出677份;其中今年1至10月底,受理保護令申請164份,共發出146份,籤發數量佔受理數量的89%,值得注意的是,女性並不是家暴的唯一受害者,今年受理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中,男性申請6份,小江就是其中之一。

對於永嘉女子阿麗(化名)來說,是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讓她在婚姻中得到了喘息的機會。2011年4月,剛滿20周歲的阿麗嫁給了大她8歲的阿武(化名),本以為年長的丈夫會寵愛她,但現實很打臉。

阿武曾對她動過手,去年兩人分居後,阿武甚至撬開了她的車,裝上竊聽器和定位器,跟蹤、騷擾、威脅她。2019年11月,阿麗因在機場被阿武搶奪行李而報警。同年12月19日,阿麗第一次向永嘉縣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作出裁定,禁止阿武實施家庭暴力以及騷擾跟蹤阿麗。今年5月20日,在人身安全保護令快屆滿失效時,阿武再次發簡訊威脅阿麗。於是,阿麗向法院申請延長保護令,法院予以準許。「若不是法院的保護,我可能撐不下去而自殺了。」阿麗希望能早日通過法律手段處理好這場令她心驚膽戰的婚姻。

家庭暴力主要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施暴者無論是丈夫妻子、子女還是兄弟姐妹,都屬於家庭暴力。今年11月,麗水市蓮都區法院最新發出的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讓人看了心酸。耄耋夫婦因為拆遷補償款被大兒子持刀威脅。「我要求他不要再來嚇唬我,我心臟受不了,要求法律保護我。」老夫婦受到驚嚇先後住院治療,害怕被持續威脅,於是一起向法院發出請求。蓮都區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老人的兒子對其親生父母實施家庭暴力。

長期以來,家事糾紛是民事案件的重中之重。浙江高院發布的數據中還顯示,2020年1-10月,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49萬件,辦結4.39萬件,服判息訴率95.5%,調撤率64.6%。做好家事審判、處理家事糾紛,依舊任重道遠。

同時,浙江高院也發出呼籲,家暴不是家務事,不要再做沉默的大多數,一起反對、拒絕、抵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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