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溫州首發「男性保護令」:家暴不存在男女「雙標」
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來自對方持續的侵害,都有權利申請「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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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河東獅」,是怎樣一種體驗?
「申請法院『幫忙』讓老婆遠離我、遠離我的父母。」日前,溫州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發出溫州市首例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
據當地媒體報導,被保護的男性吳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後,林某屢次登門辱罵,甚至一次叫了一幫小兄弟圍毆了他;吳某無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掄著鐵錘上門,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爛了。吳某無奈之下,申請了人身保護。
男人也會被女人欺負、遭受家庭暴力,在家庭中淪為被動挨打的角色。無論男女,人身權利受到侵害,都有必要尋求法律救助;但在很多地方,「人身安全保護令」常常被束之高閣,針對男性的,則更是少之又少。
在當下的婚姻關係中,雖然男女平等已成常識,但很多時候,男方和女方面臨的輿論環境仍有不同。以家暴為例,不少人下意識地認為,女性被家暴,多是對方太強悍;而男性被家暴,則是自己太弱、無能。
也因此,在現實婚姻中,不少男性對婚姻其實很被動,不僅面臨諸多壓力,也不時受到傷害,但卻很少得到關注。女性還有婦聯提供關懷和服務,也有專門針對婦女保護的相關法律,在這一方面,男性則顯得弱勢。
此番,溫州頒發的當地首例男性「保護令」,其實也是婚姻幹預機制的及時補位。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來自對方持續的侵害,都有權利申請被保護,申請與侵害行為「隔離」。對此,外界大可不必「雙標」。通過法律來解決,不是懦弱也不是絕情,恰恰是用現代的、理性的方式終結與「河東獅」曠日持久的鬥爭。
而在這種「特殊幹預機制」之外,也該看到,在婚姻關係當中,男女雙方的心理、生理、健康和生存狀況等,理應得到同等的重視。
當然,不否認從總體情況來看,女性仍處於弱勢——尤其是在家暴案例中。但理直氣壯地保護婚姻中的男性,為他們撐腰,幫助他們建立起健康的兩性關係,也是我們這個社會應努力的方向。
畢竟,關注男性權益,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