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改革是統治者緩和社會矛盾、穩定統治基礎、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途徑。1901 - 1911年,清政府也煞費苦心地企圖藉助改革達到這一通常目的。然而,事與願違,清末所進行的為期十年的改革並沒有使清王朝長治久安,反而將之送入墳墓。本文試圖從官制改革的角度出發來探究清王朝滅亡的原因,以求教於同行。
1 科舉選官制度的廢除,使許多舉貢生監突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中,無形中增加了社會不安定因素,加重了晚清統治敗亡的砝碼科舉制度是在中國封建社會延續了大約1300多年的選官制度。到了清末,科舉制度在運行中的弊端日益嚴重,已經達到非停廢不可的地步。1905 年,清政府不得不宣布:「著即自丙午科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 1 ]毫無疑問,科舉制度的廢除是件大好事,「不佞嘗謂此事乃各國數千年中莫大之舉動,言其重要,直無異古者之廢封建、開阡陌。」[ 2 ]然而,其壽終正寢對於長期以來靠科舉入仕為生的數十萬舉貢生監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科舉制度的取消切斷了傳統教育與做官之間的連結,使他們頓時失去了人生的既定目標,而驟然陷入生存危機和對未來的極度恐慌之中。騷動和不安隨之而來。
科舉選官制度雖然停廢了,但沉澱在人們腦海中「學而優則仕」的觀念依舊根深蒂固。在這種思想的驅動下,經歷了希望破滅的陣痛後,人們為生存發展計,不得不在狹小的社會空間中重新尋找新的突破口。出國留學、投考新式學堂或乾脆棄文從武,成為當時讀書人新的、最主要的三種謀生和入仕方式。但是,這三種方式都無一例外地增加了晚清統治敗亡的砝碼。
首先、科舉選官制度廢除後,學堂選官制度暫時取而代之,成為選官正途。清政府相應地頒布了獎勵遊學和各學堂獎勵章程等措施。這樣,歸國留學生和高等學堂畢業生若獲得學部獎勵,就又可以躋身仕途。這無疑又燃起人們新的希望,暫時平息了人們心裡的怨氣。因此,一時間,出國留學和投靠新式學堂成為熱門。以法政學堂為例,它由於被看作官僚養成所而更加成為人們追逐的重點。面對這股強勁勢頭,清政府不得不一再放寬對入學資格、辦學條件的規定。私立法政學堂和法政速成班迅速崛起,學生人數猛增。由於「畢業人數逐漸增加,而官缺之增設有限」,仕途很快擁滯不堪,「學生得官之後仍復置之閒散」, [ 3 ]就讀新式學堂畢業後仍找不到合適的職位。人們一時的滿足不久就被再次的困窘所代替,社會上又一次出現了一大批對社會不滿、仕途失意的人群。
其次、許多青年出國留學後,目睹了中西文化巨大的差異,他們的心態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們在國外接受了近代先進知識的薰陶,逐漸感悟到造成中國如此落後的禍端就在於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因此,出國留學就不再僅僅是當初所追求的功名利祿,而是逐漸發展成為救國圖強。走向反清的道路便不可避免。當時許多讀書人就是抱著「反清救國」的心態而自費出國的,這一現象本身就「表明清王朝對他的臣民失去了往日的控制能力。」[ 4 ]清政府本欲通過遣送留學生、獎勵遊學達到培育新政人才,鞏固皇權的目的,到頭來卻為自己培養了一大批王朝的掘墓人。
最後,走上參軍入伍道路的讀書人也同樣如此。在科舉制度廢除前的1901年,清政府就宣布停罷武科,從而使行伍入仕更為便捷。那些喪失生計、又沒錢出國留學、不能入新式學堂的讀書人便紛紛選擇入軍營。如新軍第九鎮徵兵時,「投筆從戎者相當踴躍」,許多革命黨人和熱血青年如趙聲、熊成基、柏文蔚等都投奔而來,「名門寒俊相率從戎。」[ 5 ]但是,由於財政困難等多方面的原因,清政府最初設想的擴軍計劃根本難以實現。這樣,僧多粥少,軍中不僅升官無望,而且連軍費開支也難以保障。大多數人指望參軍入仕的幻想慘遭破滅,於是他們結成團體,成為社會革命的激進分子。
革命黨人也趁機在軍中進行宣傳。這些受進步思想影響的新式軍人,與腐朽的清王朝可謂格格不入。對於清政府來說,不啻於一股異己力量。因而清政府企圖通過編練新軍以鞏固自己搖搖欲墜的統治,只能是希望渺茫,適得其反。當然,這也是清政府所始料不及的事。
2 清政府實行的中央官制改革,名為打破滿漢差別,實為鞏固皇權,從而激化了本來就十分嚴重的滿漢矛盾清末官制改革首先是從中央官制改革入手的。清政府根據奕劻等人的意見,仿效西方三權分立原則,採取或增或裁,或保留或合併的方法,對中央政府各部門的設置作了較大的調整。比如,將工部、商部改為農工商部,將戶部與財政部合併為度支部;改刑部為法部,改兵部為陸軍部等。此外,中央各部門的官員設置情況也較以前有所不同。
應該承認,清政府對中央官制進行的改革不失其進步性。改革前的中央各部門職權不清, 「數人供一職,其半為冗員」,常常導致「賢者累於牽制,不肖者安於推諉。」[ 6 ]官制改革後,不僅舊有政府中一些無關緊要的部門被裁撤了,而且各部門都精簡冗員。這既有利於改變過去機構臃腫、內部渙散、行政效率低下的弊病,還節約了行政開支。從客觀上講,改定後的中央各部門、更為精簡、更符合時代需要。它是清政府在西方強勁勢力的衝擊和國內各階層的壓力下所做出的積極反應。
然而從主觀上分析,清政府力主改革的目的並不是真正要革除弊病,其真實用心在於鞏固皇權、挽救瀕臨破產的統治,也可以說是為了王朝自救。另一方面,清政府名義上是要消除滿漢畛域,實際上是要藉機削奪漢族封疆大吏的勢力。這一主體思想必然會滲透到改革的方方面面。因此,對於一些無關痛癢的部門取捨、或細枝末節的修補性措施,清政府會作擁護態;一旦改革觸及到敏感部位,或關係到滿族親貴的既得利益,他們就會或推委或搪塞,甚至不惜採取欺騙手段,從而激化了本來就十分嚴重的滿漢矛盾。新制定的中央官制處處反映了清政府揚滿抑漢的意圖。「皇族內閣」
出臺後,清政府借釐定中央官制之機,行加強滿人勢力、鞏固皇權之實的居心更是「路人皆知」了。
漢族地主們指望權利分配的天平能向自己傾斜些,因而熱情響應變革,最後卻換得滿族親貴「聯翩而長權,漢人之勢大絀」[ 7 ]這樣一個令人心寒的結果。載澤當政後,滿清親貴更加肆無忌憚地狂攬大權。這種不平衡不可避免地會激起漢族官僚的強烈不滿,促使他們「由不滿而失望,由失望而怨恨」, [ 8 ]從而加大他們與滿清王朝的離心力。
如果說慈禧太后在位時,懾於她一貫的威望,這種矛盾會隱而不化的話,那麼, 1908年,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繼去世後,清政府已經完全喪失了能夠有效駕馭時局、協調紛爭的能力,滿清貴族包攬軍政大權只能是暫時的表象而已。
矛盾的公開化、表面化只是時間問題了。因此,清政府進行的中央官制改革註定是一場兩敗俱傷的權力角逐,由此而引發的滿漢矛盾也將成為革命的催化劑。
3 清政府實行的地方官制改革打破了地方督撫專制獨裁的局面,實際上是要集權於中央,因而遭到地方官吏的反對,擴大了地方與中央的離心力長期以來,中國封建社會司法行政不分,地方官一人「萃地方百務於其身。」[ 6 ]督撫作為各省的最高行政長官,身兼數職,權勢更大。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問題一直以來都令清政府十分頭疼,到了清末則更為棘手。
太平天國運動之後,地方督撫的權力迅速膨脹。相比之下,中央大權卻日漸旁落,成為清廷的一大心病。特別是八國聯軍入侵時,在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的領導下,南方和長江領域13個省竟成立「東南互保」,拒不執行清政府宣戰的旨意,令清政府當局深感椎心之痛。這也刺激清政府痛下殺手鐧,決心改革地方官制,集權於中央。
1907年,清政府頒布外官制,即地方官制。地方官制改革的宗旨是:「明權限,去隔閡,通朝野之情誼,去官吏之責成,期有合於立憲國行政機關之制。」[ 1 ]清政府主要進行了兩方面的改革: 1、削減地方督撫的權力。1907年9月,編制館擬定出外省官制,對督撫的權力進行了重新分配。「以布政司專管民政,兼管農工商,以按察使專管司法上之行政,監督高等審判廳,另設一財政司,專管一省之財政,兼管交通事務。」目的是「以專責成而清權限。」[ 6 ] 2、對地方督撫進行頻繁變更。從維護統治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考慮,清政府以前一般對各省督撫實行的是久任制。改革地方官制時,鑑於地方督撫權傾勢重,清政府採取頻繁更調的方法,想藉此減少地方督撫攬權的機會。如南方重鎮江蘇省的總督,「在三年之中竟更動四次,而巡撫也調了三任。」[ 9 ]這一時期動作最大的當屬對袁世凱和張之洞的調任。時任兩湖總督的張之洞和直隸總督袁世凱是當時地方督撫中最有影響的人物。
1907年7月,清政府將他們同時調入軍機處,任軍機大臣。
這種明升暗降的伎倆,明眼人一看就清楚。
從表面看來,清政府將地方督撫的權限縮小了,還不顯山不露水地解除了兩個心腹大患,地方官制改革確實起到了預期的效果———集權於中央。實際上,清政府這種拙劣做法的結果只能擴大中央與地方的矛盾,導致在表面的平靜下醞釀著更大的動蕩。
清政府居心叵測,地方督撫當然心知肚明,肯定會進行必要的反對。以司法獨立為例。地方官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打破過去司法行政混然不分的格局,使司法權脫離行政權,在各省、州、縣相應地設立高級、中級和初級審判廳,作為地方審判機關。這樣,案件的審理不再由臬司、督撫核轉,行政官不能受理訴訟。這其實是清政府藉機削奪地方督撫實權的一個舉措。兩湖總督的張之洞極為反感,他多次致電軍機處釐定官制大臣,反對裁撤知府及設立高等審判廳,認為這是照搬日本模式,不符合中國實情,並危言聳聽,「不過數年,亂黨布滿天下,羽翼已成,大局傾危,無從補救,中國糜爛,利歸漁人。是本意欲創立憲之善政,反以暗助革命之逆謀。」[ 10 ]張之洞的預言應驗了。清政府的官制改革確實助長了革命的氣焰。但並不是他所認為的,是司法獨立導致的,而是源於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清政府強制性地收權於中央,使地方督撫深感不信任。尤其是張之洞和袁世凱被裁抑,無疑起著「殺雞給猴看」之功效,促使地方督撫在同病相憐的情況下,互通聲氣,進一步與清政府離心離德,使本來就十分嚴重的中央與地方間的矛盾更為激化了。
綜上所述,清政府力圖通過官制改革,達到集權於中央,鞏固滿清王朝統治的目的非但沒有實現,反而增加了社會動蕩因素,激化了滿漢間的民族矛盾、擴大了地方與中央的離心力。再加上腐朽無能的清政府已經失去了有效協調各種矛盾的能力,所以它所進行的這種亡羊補牢式改革只能以失敗告終,並且為革命風暴的到來製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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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忻州師範學院學報》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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