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白魚泡康復分院院長被20位應該出院、卻因家屬拒絕接回而無法出院的患者「圍堵」。
「圍堵」院長的患者們只有一個要求——出院。這些患者們要求出院的依據是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該法規定:自願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醫療機構應當同意。
同時,20位患者還採取了行動——拒食、拒藥。
「圍堵」院長
「沒人接」的康復病人想出院
李明(化名)是這次「圍堵」院長的組織者。他在醫院裡住了三年多,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回到家裡,和親人一起生活。
三年前被送到市第一專科醫院時,李明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在總院經過近兩個月的急性期治療後,李明被轉入該院的白魚泡康復分院進行後期的康復治療。康復治療半年左右,李明被告知可以出院了,院方同時也將這個好消息通知了李明的家屬。但是,就這樣過去了三年時間,家屬如期給李明支付住院費用,但卻始終拒絕將他接回家中。
據介紹,在市第一專科醫院白魚泡康復分院的住院患者中,有160多位已經康復的「李明」。他們想回家、該回家,可是卻回不去家。
20位患者的「突發」行動讓院方始料不及且難以應付,只好再次與他們的家屬逐一溝通。但任憑醫護人員磨破了嘴皮子,最後只有兩位患者家屬答應,先做些「準備」,然後再來接人。另外18位患者家屬則明確表示,患者必須住在醫院,家屬不同意接其回家。
最後,院方經過一再地勸解、疏通,並分別做工作,承諾給予這些患者一定範圍內的自由活動,20位患者才勉強同意恢復進食進藥。現在,醫院正準備再開闢一塊田地,安排這些患者進行農業勞動,希望通過種菜、種花,緩解他們想出院回家的極端情緒。
市第一專科醫院院長張聰沛坦言:「依照《精神衛生法》,我們不讓患者出院是違法的。但是患者家屬把醫院當成了患者的『保險箱』,家屬不同意接,我們哪敢讓他們出院。今天前腳我們給他們辦了出院手續,明天后腳患者家屬來找我們要人,醫院怎麼辦?不是等著攤官司嗎?其實作為專業醫生,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該出院的患者儘早出院。醫院的醫療資源有限,該出院的患者佔著床位,有的甚至一住就是幾年、十幾年,導致外面應該住院治療的患者住不進來。」
其實,對於這20位「圍堵」院長的患者,目前的處理辦法只是權宜之計。說不定哪天,他們又不幹了,又要求出院,那時怎麼辦?面對這個問題,張聰沛很「頭大」:「《精神衛生法》沒有實施細則,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
以院為「家」
患者最長院齡30年
住院3年多的李明,在市第一專科醫院的「住院齡」遠遠排不上數。醫院有據可查的歷史顯示,患者住院時間最長的已有30年,而且至今仍住在醫院裡。
院長張聰沛對該患者的印象非常深:「她是1983年我剛來醫院工作時收治的病人,『院齡』和我來醫院工作時間一樣長。她是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當初送她住院的是父母,如今父母都早已不在人世了。現在隔個三五年,她弟弟會來看望一下她,但堅決不肯接她出院。我想,她肯定是要在我們醫院裡終老了。」
除了這位30年「院齡」的患者,在市第一專科醫院裡,一住就是五年十年,家屬拒絕接出院的患者不在少數。據了解,白魚泡康復分院400個床位中,四成被這樣的患者「佔據」著。總院500個床位,外加200餘個加床,如今已住進了700餘位患者,其中兩成是這種被迫「以院為家」的患者。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小敏(化名)的故事。
兩年前,奶奶將28歲的小敏送到醫院。小敏的治療和康復效果很好,不到半年就可以參加手工勞動。手工勞動是精神障礙患者康復治療的一種方式,患者在醫院裡從事手工勞動是有報酬的,常見的手工勞動有糊信封、製作棉籤等。不久後,小敏又被安排到醫院的小倉買店幫忙,每個月有1000多元收入。在倉買店工作期間,小敏同一位送貨男子相戀,並談婚論嫁。
可小敏的「身份」是住在專科醫院裡的病人,雖然已具備出院條件,但家屬卻稱她的父母都已不在世,奶奶年邁無力顧及,拒絕接她出院。
儘管拒絕小敏出院「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但在家屬不同意的情況下,醫院卻不敢「冒險」:院方無法調查與小敏談戀愛男子的「底兒」,如果院方同意出院,一旦出事誰負責?醫院將要面臨的會是一場官司。
據介紹,儘管新出臺的《精神衛生法》規定:自願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但是目前醫院管理方,還是本著「誰送誰接」這條基本原則。
進出「兩難」
精神病院成了「養老院」
市精神衛生防治辦公室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我市重性精神病人發病率為3%。據此計算,哈爾濱有重性精神病人30萬左右,其中市區內14萬人。而目前在社會上,由公安機關備案,隨時有肇事肇禍、暴力行為的重性精神病人為846人。
目前,我市針對重性精神病人進行治療的醫院只有市第一專科醫院、普寧醫院、安康醫院和哈醫大一院神經內科,加在一起床位不足3000張。
一般情況下,醫療機構對精神障礙患者的治療程序是,急性期入院治療一到兩個月後,轉入康復治療期,康復一般需要半年左右。在市第一專科醫院,急性期治療一般在總院,進入康復期時轉入白魚泡分院。由於相當一部分該出院卻出不了院的患者長期佔用病床,導致這種循環受阻。如今總院500個病床,已經住進了700餘位患者,還有很多希望入院治療的患者在門外「排隊」等待。市第一專科醫院辦公室主任介紹,現在醫院的病床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只有有人出院了,才可能有人入住,因為院裡所有能加床的地方都加滿了床。
不足3000張的床位,如何收治30萬名患者?我市相應的醫療資源如此有限,還被大量患者家屬當作重性精神病人的「養老院」來使用。「該出的出不去,該進的進不來」,成為目前我市幾家精神類專科醫院共同面臨的尷尬局面。
一「接」一「棄」
折射人心百態
採訪中,記者碰到了來接母親出院的小陳。小陳的媽媽在醫院住了近7個月,14日,醫生通知她來接母親出院,15日一早她就和父親一起趕到醫院。小陳說,其實如果算經濟帳,讓母親住在醫院要比回到家中「省錢」。康復期每個月的住院費只要1000多元,但如果回到家中,她和父親都要上班,僱一個看護型保姆最少也得2000多元。而且,母親出院回家後按時服藥非常重要,住在醫院時,這些事都由醫生、護士負責,回到家中,家屬就多了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據臨床統計,重性精神疾病出院後不用藥,3個月復發率為50%,6個月為70%,1年為85%。
白魚泡分院院長說:「從小陳這個例子就能看出,為什麼這麼多患者家屬拒絕接患者出院。拋開經濟帳不說,家裡照顧一個重性精神病人,遠不如把他放在醫院省心。另外,很多人也不願讓鄰居或熟人知道自己家裡有這樣的患者。我們醫院有一個已經住了5年多的男患者,今年年初,醫務人員再次電話通知他的妻子接他出院時,她直言,兒子已經到了找對象的年齡,如果讓別人知道他有個患精神病的父親,孩子這對象還能找到嗎?為了這事,他們還搬了家,說等兒子找到對象結了婚後,她一定來接人。我們以前每次聯繫她,她都說會儘快來接人,就這樣年復一年,一直拖到今天。這次聽其要給兒子找對象,三兩年內是不可能接患者出院了。像小陳這樣能給母親僱個保姆看護的家屬太少了,有很多患者出院後就被家屬鎖在家裡,由於疏於照顧,沒能按時服藥,很快疾病復發後又被送回醫院。」
新出臺的《精神衛生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遺棄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監護職責的其他情形的;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侵害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的;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人身自由的,要依法承擔責任。「拒絕接患者回家,接回家後鎖在家中限制自由,這些行為嚴格地講,都是違反《精神衛生法》的。」張聰沛說。
一些患者家屬認為,相比那些直接將患者遺棄的家屬,他們能夠將患者送進醫院,已經「相當盡責」。一位社會學專家提出了這樣的質疑:將患者送進醫院後,除了按時交費就不再過問,院方無數遍地通知出院也置之不理,是否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遺棄」?
《精神衛生法》
多部門聯動才有效
哈爾濱市精神衛生防治辦公室設置在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工作人員由院方派出,負責全市精神衛生的防治工作。據介紹,目前該中心已對全市24471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建卡立檔,但這個數字還不及我市重性精神病患者總數的1/10。
在日常工作中,醫務人員發現儘管精神衛生知識近幾年已得到廣泛宣傳,人們的觀念也在不斷改變,但患者家屬的「病恥感」依舊很強。「有時我們明明知道某家某戶有位重性精神病患者,希望給他們建立檔案,並給予一些治療康復指導,可就是敲不開門。家屬拒絕承認家中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甚至稱,如果再來敲門就報警。這種現象在我市每一個社區裡都有,不論高檔社區還是普通社區,無一例外。」一工作人員說。
一方面,專科醫院人滿為患,想進的患者進不來。另一方面,還有一部分患者由於家庭和社會的種種原因,不願就醫。一專業醫生說,重性精神病人的復發率本來就很高,但直到現在仍有些人寧願相信「偏方」和「跳大神的」,也不相信現代醫術,患者被愚昧家屬延誤最佳治療期的病例不勝枚舉。
作為精神衛生領域的專家,張聰沛先後7次參與《精神衛生法》的制定。他說,《精神衛生法》不是一部專門為精神衛生專科醫生和醫院制定的法律,它必須有多部門聯動實施才有實效。現在,《精神衛生法》急需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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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2009年哈爾濱市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市重性精神病患病比率為1.63%。當時重性精神病指四種疾病: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
2011年,癲癇所致精神障礙歸入重性精神病。2012年,嚴重精神發育遲滯也納入重性精神病。目前重性精神病包括上述六種疾病。
據市精神衛生防治中心最新統計,目前我市重性精神病患病率為3%,全市有這類患者近30萬人,其中市區內14萬人。
護士不斷開導精神類疾病患者放鬆心態。
因床位緊張,有的精神類疾病患者只能在走廊中加床接受藥物治療。(記者 慕海燕 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