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封建社會中,古代的帝王為了更好的掌握政權,使用了很多的方法來控制百姓的一舉一動,為此很多毫無人性的刑法逐漸嶄露頭角,例如車裂、滴水刑、點天燈等等。今天要和大家介紹的就是點天燈這種刑法,在生前犯下非常大的罪行之後,人們在將他們處死之後依然不解氣的話就會將他們的屍體拖到大街上,然後插上燈燃燒,直到燒盡為止。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在歷史上遭受過這種罪行的三個人吧!
第一位就是宋徽宗,在北宋的靖康二年,金軍攻勢兇猛,宋朝不敵金軍,東京城池淪陷,宋徽宗被金軍所俘獲,除了宋徽宗還有一些皇妃、貴卿和一些大臣整整三千餘人。在歷史上從未有一個國家的皇族被這樣多的人被敵俘虜過,而這就是著名的靖康之恥。後來宋徽宗被敵人折磨致死,並且屍體被金人拖到街上點天燈,直到燒到半焦後扔進坑中填埋。
第二位就是亂臣董卓,在東漢末年,董卓亂政,後來呂布殺掉董卓之後,董卓的屍體就被扔到了街口。因為生前董卓罪孽深重,很多人都覺得這樣的死法太過於便宜董卓,於是一位士兵就在一天夜間找出董卓的屍體。這位士兵將董卓的肚子割開,在將燈芯點燃放在董卓的肚子裡,點燃的燈芯逐漸燒到董卓的脂肪之中,火勢也逐漸大了起來,最終董卓就這樣被焚燒殆盡。
最後一位受過點天燈的就是朱九妹,朱九妹是太平天國中少有的才女,正是因此被當時的東王楊秀清看上,於是就被點名抓到府中執掌文書。可是朱九妹誓死不從,後來女百長看朱九妹可憐,於是就將朱九妹藏了起來,後來得知此事的楊秀清將女百長挖目割乳。後來朱九妹用砒霜將楊秀清毒殺,而朱九妹慘遭點天燈之刑。
在封建社會上有著很多的酷刑,雖然這些酷刑能夠更好的管理的朝政,但是要是過度只用這些刑法的話,反而會失去民心,最後導致朝廷的覆滅,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