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形聲
《說文解字》:「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解釋】:
形聲是指根據事物的屬性將事物劃分成不同的屬類,用表示這一屬類的文(或字)標明意義範圍(形部,或稱意符),然後再找一個能夠曉喻讀音的文字,作為標聲部分(聲部,或稱聲符)與其結合而構成新字,如江、河,從水,讀若工、可。
形聲字的特點:
1.結構簡單,由表意的形符與表音的聲符兩部分構成;
2.功能拓展,既表意,又表音。
根據聲符的功能不同,形聲字又可分為三類:
1.純形聲字。表示同一屬類中的不同個體。如:河、芝、松、帷、銅、鯉。
2.形聲兼會意字。聲符與字義有一定的關聯。涉及聲符的設計與選擇。如:江、沐、浴、淋、澆。
3.會意兼形聲字。聲符的音、意,是構成的新字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如:紋、字、化、體(ㄅㄣˋbèn)、笨(竹根)、理、仁、義、新。
由於形聲字兼有表音功能,因而大大提高了漢字對語言及習字要求的適應能力,所以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形聲字的比重越來越大以至取得絕對主體的地位。甲骨文因為解讀出的數量有限,不宜統計,但在小篆中已達到87%,至宋代楷書,則達到90%以上(宋代以後基本無變化)。
需要注意的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語音的演變,至今聲部的表音作用多數己喪失,「秀才認字讀半邊」如果說在造字時是正確的,後代就不靈了,會造成很多誤讀。據統計,目前形聲字與其聲部讀音完全相同的只佔四分之一,一半以上已完全不合,其餘則是在聲、韻、調三項中只有一項或兩項相合了。
還有些形聲字因古今字體的演變和省聲的結果,已看不出聲部了,如:春,本從艸、日、屯,屯亦聲;布,本從巾,父聲,父亦表衣物之主之意;賊(用強力破壞法則),從戈,從則(劃分、設定等級、法則),則亦聲。
還有些聲部,因後來不再單用,故一般人無從推斷字音,如「託、掇、捐、榻、搵、摘」的偏旁「乇(ㄓㄜˊ zhé,託地而生的幼芽)、叕(ㄓㄨㄛˊ zhuó,依次結連,連綴)、肙(ㄩㄢ yuān,孑孓一類幼蟲)、(ㄊㄚˋ tà,鳥欲飛而展翅低伏)、昷(ㄨㄣ wēn,與囚食飲,表寬厚和順以待)、啇(ㄉㄧˋ、dì,「啻」作部首時的省文,表示高聲鳴叫)」等。
就形部看,由於歷代形訛的積累以及省形,有些已不能從形體顯示出其代表的屬性了,如:爵、華(華)、笑、童、重、量、癸等;再比如現在的「月」旁,實際分別代表了「月」、「肉」、「舟」三個字。
五、假借
《說文解字》:「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解釋】:
假借是對語言中還沒有文字記錄的詞,不另造新字,而是根據發音,從已有文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用以寄託所要表達的意義,如:令、長。
因為有些詞(主要是虛詞)或意義(特別抽象),無法或沒有必要以形象的方式(字形)恰當地表示,所以就變通地借用已有文字中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或引申其義)來表示,這就是「假借」的實質。
假借是純表音的造字法,它本身不產生新字形,所借字的形體與所要表達的意義不必有聯繫。
不產生新字形不意味著不是「造字之本」。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所謂「造字」,無非是給語言中的詞制定一個記錄符號,一個詞原來沒有記錄符號,現在有了,只不過是「克隆」的而已。
六、轉注
《說文解字》:「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解釋】:
對於轉注的理解,歷來意見不一,爭論很大。原因是許慎的理解有誤,結果造成後人都在許慎設下的窠臼中打轉轉,終不得其解。
其實,「轉注」的正確表述應該是:
轉注者,形隱義遷,附麗性名,西→棲(棲)、其→箕是也。
意思為:一個字(主要是象形字)的形體發生訛變,已不能因形示義,或主要借用作表示它義(一般是抽象的副詞義),其本義遂又另加形符或聲符構成一個新字表示。
而許慎所例舉的「考」、「老」,根本就不是轉注字,在甲骨文中,「考(敬稱已故的父親)」是「老(年長,高夀)」的假借字。
再比如,後人所例舉的轉注字:顛-頂、走-趨、逆-迎、追-逐、諷-誦等,從造字的角度講,沒有任何意義。